不,根據舊約和新約的證據和教導,基督徒不應該參軍。聖經中有一些重要的內容被許多人忽略了,而這些內容對我們來說至關重要。我們將從舊約和新約兩方面來探討基督徒參軍這個重要議題。
為了與耶穌建立更好、更深入的關係,了解祂對我們基督徒參與軍事活動的看法非常重要。
重點總結
- 文章認為,基督徒在軍隊服役與《聖經》舊約和新約的教義相矛盾。
- 它以舊約中被分別為聖事奉上帝的利未支派為例,說明基督徒為何應該避免捲入戰爭。
- 新約將基督徒描繪成基督國度的戰士,注重屬靈的爭戰而非肉體的戰爭。
- 耶穌的教義提倡愛與和平,反對世俗軍隊中士兵的行為。
- 作者質疑保守基督教與導致暴力和無辜傷亡的軍事行動是否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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舊約聖經與基督徒在軍隊中的身份
以色列第十三支派的例子──這個不參軍的支派說明了為什麼基督徒不應該參軍。
大多數基督徒並不知道以色列其實有十三個支派。這是因為聖經總是提到以色列的十二個支派,而不是十三個。那麼,我怎麼能說有十三個支派呢?因為雅各有十二個兒子,約瑟的支派又分為以法蓮和瑪拿西兩個支派。這樣就形成了十三個支派,而聖經中也把第十三個支派稱為一個支派。
那麼,第十三個支派發生了什麼事呢?沒有人談論第十三個支派。這個支派沒有被算作以色列十二個支派之一。這個支派沒有在迦南地繼承產業。這是一個被分別為聖,專心服事耶和華的支派。這個支派不得參與戰爭。它不被算作以色列軍隊的一員。上帝與這個支派立約──一個關乎生命與平安的約。它就是利未支派──祭司的支派。
利未支派並非以色列軍隊的一部分。利未人被分別出來,專心服事耶和華。在《民數記》第一章中,上帝吩咐他們數點以色列所有年滿二十歲、能夠服兵役的男子。耶和華特別吩咐摩西,在統計軍隊人數時,不要將利未人算在內。相反,利未人要負責管理會幕和耶和華的事工。利未人要經過特別的潔淨禮,與以色列人分別出來,成為耶和華的子民。
民數記 1:47-50「利未人沒有按著他們祖宗被數算在以色列人中。因為耶和華曾曉諭摩西說:『只是你不可數算利未支派,也不可把他們的人數算在以色列人中。因為耶和華曾曉諭摩西說:『只是你不可數算利未支派,也不可把他們的人數算在以色列人中。因為耶和華曾曉諭摩西說:『只是你不可數算利未支派,也不可把他們的人數算在以色列人中。你要派利未人管理會幕和會幕的器具,並會在現場的一切用品算在以色列人中。你要派利未人管理會幕和會幕的器具,並會在現場的一切用品。
聖殿及其侍奉者的意義遠比從舊約聖經的字面意思看得更為深遠。他們是基督和教會的預表、象徵和預示。希伯來書8:5說:“他們在聖所事奉,這聖所是天上聖所的副本和影子。所以,摩西在建造會幕的時候,有人警告他說:‘你要謹慎,務要照著在山上指示你的樣式去做。’”
以色列十二支派是一個地上的王國。從這個意義上講,他們與舊約聖經中的當今教會並不完全相同。我們常常認為他們是同類,因為他們被稱為上帝的選民。然而,利未支派,更確切地說是利未祭司,提供了一個更好的類比──預表基督徒以及我們與上帝的關係。利未人被揀選是因為他們自願效忠上帝,並且熱心維護上帝的榮耀(出埃及記32:26)。呂便支派本應被揀選,因為他是長子,但他因罪而被棄絕。作為基督徒,我們也同樣被“揀選”,因為我們也自願效忠上帝。因此,利未人在舊約中樹立了先例,表明基督徒不應參軍。
摩西是利未人,他並沒有帶領以色列人出征,是約書亞帶領他們打仗的。
利未人並非軍隊的一員,摩西的生平便印證了這一點。摩西並非軍人,他是利未人。儘管摩西是一位偉大的領袖,但他從未親自率領以色列人作戰。約書亞,嫩的兒子(以法蓮支派),一直帶領以色列人徵戰沙場。摩西會傳達上帝的命令,讓以色列人出征,並在與亞瑪力人的戰鬥中舉起武器,祈求上帝賜福以色列。但摩西本人從未親自上陣作戰。因此,摩西的事蹟為我們提供了舊約聖經中另一個基督徒不應參與軍事行動的例證。

摩西是利未人,他沒有帶領以色列人打仗。
生命與和平盟約
進一步檢視利未支派及其與基督徒不參軍的關係,我們在瑪拉基書2:1-8中發現,上帝曾與利未支派立約-一個關乎生命與平安的約!在第4-6節,上帝說:「你們要知道,我差遣這勸誡你們,是為了使我與利未所立的約仍然有效。這是萬軍之耶和華說的。我曾與他立約,就是關乎生命與平安所立的約仍然有效。這是萬軍之耶和華說的。我曾與他立約,就是關乎生命與平安的約,我已將這些約賜給他。他敬畏我,也回自己的人嘴裡說與平安口中說平安口中說平安口中說真話,使我不死的罪。
這段經文包含幾個重要的概念。首先,上帝與利未支派所立的約是關於生命與和平的。這不僅印證了《民數記》中上帝禁止利未人發動戰爭的命令,意義遠不止於此。利未人應積極參與促進生命與和平的工作。
瑪拉基書2章中的第二個概念是,與利未所立的和平之約將會延續。神在此表明,這和平之約將延續到信徒的祭司職分,也就是基督徒。藉著基督,教會成為君尊的祭司職分。我們基督徒不再需要像舊約時代那樣透過司祭來接觸神,獲得罪的赦免。我們可以直接與神溝通。啟示錄1章6節說,耶穌“…又使我們成為國度,成為祭司,歸於神——他的父。願榮耀、權能歸於他,直到永永遠遠。阿們。”
彼得前書2:9也證實,神與利未所立的約藉著稱我們為君尊的祭司而傳給了我們基督徒。 「惟有你們是被揀選的族類,是有君尊的祭司,是聖潔的國度,是屬神的子民,要叫你們宣揚那召你們出黑暗入奇妙光明者的美德。”
基督徒如同利未人一樣,應肩負起生命與和平的使命,向世人闡明通往永生與與神和好的道路,並引領眾人遠離罪惡。基督徒若投身軍營或軍工複合體,則與生命與和平的使命背道而馳。
因此,以色列第十三個支派的證據表明,從舊約開始,就有理由認為基督徒不應該參軍。
上帝不允許大衛建造聖殿,因為他是個好戰之人。
歷代誌上22:7-10 大衛對所羅門說:「我兒啊,我原想為耶和華我神的名建造殿宇,但耶和華的話臨到我說:『你流人血,發動大戰,你必不得為我的名建造殿宇,因為你在我眼前流了許多血。』看哪,你必生一個兒子,他必使你得享安息;我必使他脫離四圍一切仇敵的攻擊。 他的名字必叫所羅門,在他的日子,我必使以色列太平無事。
舊約中的政教分離
和平原則和利未人的觀念幫助我們理解舊約中戰爭的現實。在戰爭中,上帝明確區分了國家和「教會」。上帝有時允許甚至命令國家,即以色列的十二個支派,參與戰爭。而教會的象徵——祭司和利未人——則被禁止參與軍事行動,這表明基督徒不應加入軍隊。
舊約時代的以色列是一個地上的國度。作為一個地上的王國,上帝賦予他們使用戰爭來保護自己和征服土地的權力。耶穌在約翰福音18章36節中也承認了地上政府使用軍隊的做法,他說:“我的國不屬這世界;我的國若屬這世界,我的臣僕必要爭戰,使我不至於被猶太人捉拿。但我的國不屬這世界。”
這段經文中的「如今」一詞意義重大,它預示著上帝在以色列的地上國度的結束和天上國度的開始。身為基督徒,我們的公民身分其實是在天上。《腓立比書》3:20說:「我們卻是天上的國民,並且等候救主,就是主耶穌基督,從天上降臨。」作為基督徒,我們擁有雙重公民身份:地上國家的公民身份,以及基督國度的公民身份。
身為基督徒,我們首要的認同和效忠對像是基督的國。我們身處世界,卻不屬於世界。耶穌說:約翰福音17:14-16 「我已將你的道賜給他們,世界恨他們,因為他們不屬世界,正如我不屬世界一樣。我不求你叫他們離開世界,只求你保守他們脫離那惡者。 他們不屬世界,正如我不屬世界一樣。」 因此,基督徒不應在世俗國家的軍隊服役。
上帝進一步告訴我們,身為信徒,我們只不過是生活在這個世俗國家的寄居者和過客。就像居住在以色列地的利未支派一樣,他們沒有像其他支派那樣繼承土地。
希伯來書 11:13 “這些人都是存信心死的,並沒有得著所應許的,卻從遠處望見,且歡喜迎接,又承認自己在世上是客旅,是寄居的。”
彼得前書 1:1 “耶穌基督的使徒彼得,寫信給散居在蓬圖斯、加拉太、卡帕多西亞、亞細亞和庇推尼各地的外邦人。”
彼得前書 2:11 “親愛的弟兄啊,我勸你們作客旅的,要禁戒肉體的私慾;這私慾是與靈魂爭戰的;”
因為我們是屬於上帝的子民,是有君尊的祭司,是聖潔的國度,所以我們要在世上像寄居的一樣生活。上帝透過利未人向我們闡明了這個道理,祂沒有把迦南地的產業分給他們。
舊約聖經以利未支派為例,說明他們不參與軍事活動,而是從事生命與和平的事工。利未支派預表了基督徒和教會,也說明了基督徒為何不應參軍。
新約
以及一名基督徒在軍隊服役
新約聖經並沒有明確規定基督徒是否應該加入本國軍隊。然而,聖經中有許多經文綜合起來,似乎顯示基督徒不應該加入本國軍隊。
許多美國基督徒感到困惑的一點是,世界各地的人們都把美國視為基督教國家。許多美國基督徒認為,保衛這個基督教國家是上帝給他們的使命。他們認為基督徒應該參軍。
如今情況大不相同,美國遠非一個基督教國家。它已將上帝和《聖經》從教育體系中移除,取而代之的是教授進化論以及許多其他與《聖經》教導和誡命相悖的內容。美軍在全球各地設有軍事基地,並在許多國家捲入了許多毫無意義且不正義的戰爭。據估計,數百萬人,包括平民,在這些戰爭中直接或間接喪生。還有數百萬人流離失所,家園和生活被徹底摧毀。
在新約聖經中,基督徒是基督王國軍隊的一員-耶穌基督的戰士。
新約聖經告訴我們,每個基督徒都是基督國度軍隊中的一名戰士。然而,這支軍隊並非在敵國殺人、摧毀房屋、建築和基礎設施。它是與撒旦及其國度作戰的軍隊,目的是將人們從屬靈的死亡和毀滅中拯救出來,並在耶穌基督裡帶給他們生命與平安。
提摩太後書 2:3-4告訴我們:“所以,你要和我同受苦難,好像基督耶穌的精兵。凡在軍中當兵的,不將世事纏身,好叫那招他入伍的人喜悅。”
耶穌基督的軍隊和國家的軍隊有著截然相反的使命。對我們基督徒而言,我們的目標是取悅耶穌,我們的統帥。我們身為耶穌的戰士,使命是走遍世界各地,遍及各個國家,無論親身前往或運用科技手段,都要帶領盡可能多的迷失靈魂歸向基督,獲得救贖的生命(馬太福音28: 19-20中的大使命)。
基督徒是否應該同時加入基督國度的軍隊和自己國家的軍隊,肩負著截然相反的使命?這段經文的答案是否定的--「凡在軍中當兵的,不將世事纏身」。我們需要取悅耶穌,而不是殺害那些我們被教導要拯救的人。
哥林多後書 10:3-6「我們雖然在肉身中行事,卻不憑著肉身爭戰。(我們爭戰的兵器本不是屬血氣的,乃是在神面前有能力,可以攻破堅固的營壘,)將各樣的計謀,和各樣攔阻人認識神的自高之事,一概攻破了,又將人所有的心意奪回,使他都順服,順服我們的人已經預備。
- 這段經文告訴我們,我們是屬靈爭戰中的戰士,而非身處肉體戰爭的戰士。我們的武器威力強大,能夠摧毀一切阻礙我們認識神的堅固營壘、虛假的想像和錯誤的觀念。
以弗所書 6:11-18「要穿戴神所賜的全副軍裝,就能抵擋魔鬼的詭計。因我們並不是與屬血氣的爭戰,乃是與那些執政的、掌權的、管轄這幽暗世界的,以及天空屬靈氣的惡魔爭戰。所以,要拿起神所賜的全副軍裝,好在磨難的日子還抵仇敵,並且成就了一切,所以要穩住了。用真理當作帶子束腰,用公義當作護心鏡遮胸,又用平安的福音當作預備走路的鞋穿在腳上;此外,還要拿著信心的盾牌,可以滅盡那惡者一切的火箭;並戴上救恩的頭盔,拿著聖靈的寶劍,就是神的道;靠著聖徒,隨時多方禱告祈求,並要為此警醒不倦,為聖徒,隨時祈求聖徒。
腓立比書 2:25 “然而,我認為必須打發我的兄弟以巴弗提到你們那裡去,他是我的同工,我的戰友,也是你們的使者,他服侍我的需要。”
提摩太前書 1:18 “我兒提摩太,我照著從前指著你的預言,把這命令交託你,叫你藉著這些預言打那美好的仗;”
腓利門書 1:2 “又寫信給我們親愛的亞腓亞和我們的戰友亞基布,以及你家裡的教會:”
這些經文都表明,我們基督徒是基督國度裡的精兵。基督徒身處屬靈的軍隊,與仇敵──撒旦及其國度──爭戰。
基督教的愛的倫理-愛我們的敵人
我們將探討基督徒作為基督戰士的使命。以下經文表明,我們的使命與世俗國家的軍隊截然相反。最根本的差別在於,我們的使命是愛我們的仇敵,而不是殺他們!
馬太福音 5:44只是我告訴你們,要愛你們的仇敵,為逼迫你們的禱告,這樣,你們就可以作你們天父的兒女;因為他叫日頭照好人,也照歹人;降雨給義人,也給不義的人。
我們是和平締造者。馬太福音 5:9 “使人和睦的人有福了,因為他們必稱為神的兒子。”
- 和平締造者,名詞。指透過調解衝突各方而締造和平的人。韋氏1828年字典。
- 締造和平與發動戰爭是截然相反的兩件事。兩者不可能同時做到!
我們不應以牙還牙,報復他人對我們的傷害。馬太福音 5:38-42「你們聽過有話說:『以眼還眼,以牙還牙。』但我告訴你們,不要與惡人作對。 有人打你的右臉,連左臉也轉過來由他打。有人要告你,要拿走你的里衣,連外衣也給他。有人強迫你走一里,就有人向他求行。
- 這些是耶穌的具體命令,而非建議。我們基督徒不應抵制邪惡。相反,上帝命令我們要愛我們的仇敵,祝福他們,善待他們,並為他們禱告。這與士兵在軍隊中的所作所為截然相反。
- 這條誡命包含兩個部分。第一部分是不要做什麼——不要反抗邪惡或報復。第二部分是除了不反抗之外,我們還要做什麼。我們要以德報怨,付出超出對方要求的,走完第二里路,並給予對方所求之物。
- 「非抵抗」一詞源自於「不要抵抗」這段經文。非抵抗一詞定義了我們不應該做什麼,但它並沒有充分定義上帝除了不抵抗之外還命令我們做什麼。 「愛的倫理」一詞更能描述我們身為基督徒應該擁有的心態和積極行動。
- 耶穌並非命令我們袖手旁觀,任人欺凌。我們應該積極地向敵人表明我們愛他們,而不是恨他們。
- 當我們要求他們打我們比他們自己想打的更多,當我們給予他們比他們要求我們做的更多,當我們做的比他們要求我們做的更多時,我們對他們的憤怒就會消散。因為那時,給予他們超越他們意願的是我們自己的選擇。那時,我們才能自由地以基督教導我們的方式去愛他們。
- 這些行動都向我們的敵人表明,我們愛他們勝過愛自己。這顯示我們把他們的利益和慾望置於自身利益之上。這種愛,我們的敵人或許從未體驗過。耶穌來到世上,正是為了愛我們。祂被世人棄絕,卻為我們的罪在十字架上承受了巨大的痛苦而死。
- 孩子從小就應該被教導不要還手,不要搶回玩具等等。他們需要被教導要表達愛。
- 我們天性使然,往往會做出與耶穌在此所吩咐的截然相反的事。因此,遵守這條誡命並非易事。我們必須有意識地做出決定並努力執行。
- 利未記 19:18 “不可報仇,也不可懷恨你本國的子民,卻要愛人如己。我是耶和華。”
- 箴言 20:22 “你不要說:‘我要以惡報惡’;要等候耶和華,他必拯救你。”
- 箴言 24:29 “不要說:‘他怎樣待我,我也要怎樣待他;’我要照他所行的報應他。”
- 哥林多前書 6:7-8 “現在你們中間有一一大過錯,就是你們彼此告狀。為什麼不寧願受欺壓呢?為什麼不寧願被欺騙呢?不但你們倒去欺壓你們的弟兄。”
- 雅各書 5:6 “你們定了義人的罪,殺了他;他卻不反抗你們。”
馬太福音 7:12所以,無論何事,你們願意人怎樣待你們,你們也要怎樣待人,因為這就是律法和先知的道理。
- 這段話也稱為黃金法則,即己所不欲,勿施於人。你願意別人殺害你、你的家人和朋友,摧毀你的家園和家鄉嗎?
馬太福音 26:52 “耶穌對他說:‘收刀入鞘吧!凡動刀的,必死在刀下。 ’”
- 耶穌在這裡說了一些非常有趣的話,但我很少聽到基督徒談論這些。他說,自衛,例如隱蔽攜帶槍支,其實是送命的好方法!
路加福音 3:14 “士兵們也問他,說:‘我們該做什麼呢?’耶穌對他們說:‘不要對人施暴,也不要誣告人,你們要以自己的薪餉為足。’”
- 這是施洗約翰在說話。
- 許多現代譯本將「不可對任何人施暴」翻譯成「不可勒索金錢」。但希臘文中「暴力」一詞的意思遠不止於此。它還包括:徹底震懾、恐嚇、使顫抖、驚恐、煽動、施暴、以恐嚇手段勒索金錢或其他財產。
路加福音 6:27-32「只是我告訴你們這些聽道的人,要愛你們的仇敵,要善待恨你們的人,要祝福咒詛你們的人,要為凌辱你們的人禱告。有人打你的右臉,連左臉也轉過來由他打;有人拿你的外衣,連裡衣也由他拿去。
路加福音 6: 35-36 「你們倒要愛仇敵,要善待他們,要藉給他們,不要指望償還。這樣,你們的賞賜就大了,你們也必作至高者的兒子,因為他恩待那忘恩的和作惡的。所以,你們要慈悲,像你們的父慈悲一樣。」
路加福音 10:37 “他說:‘就是那憐憫他的。’耶穌對他說:‘你去,照樣做吧。’”
路加福音 22:35-38「耶穌對他們說:『我差你們去的時候,沒有帶錢囊、口袋和鞋子,你們缺少什麼嗎?』他們說:『沒有。』耶穌說:『但現在,有錢囊的可以帶上,有口袋的也可以帶上;沒有刀的要賣掉衣服去買刀。
約翰福音 18:11 “於是耶穌對彼得說:‘把你的刀收回鞘裡。我父給我的那杯,我豈可不喝呢?’”
約翰福音 18:36 “耶穌回答說:‘我的國不屬這世界;我的國若屬這世界,我的臣僕必要爭戰,使我不至於被交給猶太人;只是我的國不屬這世界。’”
- 耶穌的國度不屬於這個世界。因此,我們的公民身分在天上。我們基督徒身處世界,卻不屬於這個世界。因此,我們不會像身處這個世界的人那樣爭鬥。
- 腓立比書 3:20說:“我們卻是天上的國民,並且等候救主,就是主耶穌基督,從天上降臨。”
羅馬書 12:17-21「不要以惡報惡。要行事正直,討眾人喜悅。若是能行,總要盡力與眾人和睦。親愛的弟兄姊妹,不要自己伸冤,寧可讓步,聽憑主怒;因為經上記著:『主說,伸冤在我,我必報應。
- 補償——「要求;償還;返還等價物;貶義。」——韋氏1828年字典
羅馬書 14:19 “所以,我們務要追求和睦的事,與彼此造就的事。”
哥林多前書 16:14 “凡事都要憑愛心而行。”
哥林多後書 13:11 “弟兄們,我還有話說:願你們平安。你們務要完全,彼此勸勉,同心合意,彼此和睦。如此,賜仁愛和平的神必與你們同在。”
腓立比書 2:4 “各人不要單顧自己的事,也要顧別人的事。”
帖撒羅尼迦前書 5:15 “你們要謹慎,誰也不可惡報惡;總要追求良善,無論對你們自己,也要對眾人。”
提摩太後書 2:24 “主的僕人不可爭競,只要溫溫和和地待眾人,善於教導,存忍耐的心。”
希伯來書 12:14 “你們要追求與眾人和睦,並要追求聖潔;非聖潔沒有人能看見主。”
彼得前書 3:10-11 “因為人若愛惜生命,願享美福,就當禁止舌頭不出惡言,嘴唇不說詭詐的話;要離惡行善,尋求和睦,一心追趕。”
- 我們應該尋求和平,而不是參與戰爭。
保守基督教和激進伊斯蘭教,哪個更糟?
多年來,我們不斷聽到保守派「上帝與國家」佈道者們喋喋不休地宣揚,參軍保衛國家是愛國基督徒的義務。或許成千上萬的保守派基督徒青年男女曾在軍隊服役,或為支持軍隊的承包商工作。我們這些認為基督徒不該殺同胞的人並沒有參軍。但是,我們支持那些堅定的軍方支持者——保守派共和黨政客,他們曾派遣或支持向多個國家派遣軍隊,導致無辜平民喪生。
激進伊斯蘭教和保守基督教都以神的名義作戰。激進伊斯蘭教以真主安拉的名義作戰。保守基督教徒為上帝和國家而戰,他們高舉「上帝保佑美國」的旗幟,並以我們貨幣上印著的「我們信仰上帝」為榮,而我們的貨幣在全世界通用。
我們譴責9/11恐怖攻擊以及其他地方發生的恐怖攻擊。我們對極端穆斯林殘害無辜者的罪行感到震驚。但我們必須捫心自問:在殘害無辜者和支持殘害無辜者方面,誰更甚?是保守的基督徒,還是極端的穆斯林?
譴責極端伊斯蘭主義很容易,卻往往忽略了我們正在做和支持的種種惡行。我們很容易看到極端伊斯蘭主義的問題,卻看不到自己國家正在犯下的種種罪行。耶穌告訴我們:「為什麼你只看見你弟兄眼中的刺,卻看不見自己眼中的樑木呢?你自己眼中有樑木,怎能對你弟兄說:『讓我去掉你眼中的刺』呢?你這假冒為善的人!先去掉自己眼中的樑木,然後才能看得清楚,去掉你弟兄眼中的刺。」(馬太福音 7:3)。
我們受到保守派人士的指示,透過保守派廣播節目、保守派基督教廣播電視節目,支持反恐鬥爭和轟炸其他國家。許多保守派基督徒一直堅定支持美國政府的反恐行動、阿富汗戰爭、伊拉克戰爭、打擊ISIS、俄羅斯等行動。
自二戰以來,美國在其他國家製造了多少起「9·11」事件?與伊斯蘭恐怖分子製造的「9·11」事件相比,又有多少起?
詹姆斯盧卡斯寫道:「美國人必須多了解這個話題,這樣他們才能開始理解他人所感受到的痛苦。有人曾說過,二戰期間的德國人『選擇視而不見』。我們不能讓歷史也這樣評價我們的國家。上面提出的問題是『自二戰以來,美國在其他國家造成了多少9·11事件?』答案是:可能多達1萬起。」
他進一步指出:“這項研究表明,美軍在朝鮮戰爭、越南戰爭和兩次伊拉克戰爭中直接造成約1000萬至1500萬人死亡。朝鮮戰爭的死亡人數也包括中國人,而越南戰爭的死亡人數也包括柬埔寨和老撾的死亡人數。”
「美國公眾可能並不了解這些數字,對美國也負有責任的代理人戰爭更是知之甚少。在後一種戰爭中,阿富汗、安哥拉、剛果民主共和國、東帝汶、危地馬拉、印度尼西亞、巴基斯坦和蘇丹等地共有900萬至1400萬人喪生。”
「但受害者並非只來自大國或世界上的某個地區。其餘的死亡者來自較小的國家,這些國家佔世界國家總數的一半以上。事實上,世界各地幾乎都曾是美國幹預的目標。”
「總的結論是,自二戰以來,美國很可能對世界各地戰爭和衝突中 2,000 萬至 3,000 萬人的死亡負有責任。
「對於這些受害者的家人和朋友來說,造成這場悲劇的原因究竟是美國的軍事行動、代理軍事力量、提供美國軍事物資或顧問,還是其他因素,例如我國施加的經濟壓力,其實並不重要。他們不得不面對其他諸多抉擇,例如尋找失散的親人、是否成為難民以及如何生存下去。」
「痛苦和憤怒還在不斷蔓延。根據一些權威人士估計,戰爭中每死一個人,就有多達10人受傷。他們顯而易見、持續不斷的苦難,不斷提醒著他們的同胞……”
「說很難獲得確切數字,並不意味著我們不應該嘗試。二戰期間有六百萬猶太人遇難,這需要付出努力才能得出,但如今這個數字已廣為人知,並增強了人們防止未來再次發生大屠殺的決心。這場鬥爭仍在繼續。”
我鼓勵您閱讀全文。文章詳細列舉了美國直接或間接導致無辜民眾喪生的37個國家。傷亡人數可能被誇大,但即便實際傷亡人數遠低於此,也無法否認在保守基督教的支持下,世界各地發生的駭人聽聞的暴力和破壞。
所以我們又回到了最初的問題——在支持和參與9/11事件以及造成無辜生命逝去方面,誰更糟?是保守的基督教還是激進的伊斯蘭教?誰才是最大的恐怖分子?
弟兄姊妹們,我們必須為我們曾經支持和參與的罪惡悔改。我們反對墮胎殺害數百萬無辜的未出生嬰兒,卻支持我們的政府和軍隊在其他國家殺害數百萬無辜的兒童、男人和女人。他們的血沾滿了我們的雙手。我們無法向他們傳講耶穌,因為他們已經死去,正在地獄裡承受永恆的折磨。我們正在將他們的家人和朋友推離基督,因為他們看到了我們的虛偽,深深感受到我們以基督教之名所造成的痛苦和憤怒。
耶穌喜愛小孩子,
全世界所有的孩子們,
紅色和黃色,黑色和白色,
在祂眼中,他們是寶貴的。
耶穌愛世上所有的小孩。
耶穌告訴我們:「只是我告訴你們這些聽道的人,要愛你們的仇敵,要善待恨你們的人,要祝福咒詛你們的人,要為凌辱你們的人禱告。有人打你的右臉,連左臉也轉過來由他打;有人拿走你的外衣,連裡衣也由他拿走。人也愛那愛他們的人。們的仇敵,要善待他們,要藉給他們,不要再抱有任何希望;你們的賞賜必大,你們也必作至高者的兒子,因為他恩待忘恩的和作惡的。6:27-36)
基督徒應該參軍嗎?不,基督徒不應該在自己國家的軍隊服役。基督徒是在基督國度的軍隊服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