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確理解救恩是一個非常重要的主題。在這篇文章中,你可能會發現一些你從未聽過的有趣見解。一個人對救恩的看法和理解,例如「一次得救,永遠得救」以及信徒的永恆保障,會影響他們對基督徒生活各個層面的理解。它會影響一個人如何解讀聖經。對救恩的看法和理解塑造教會團體和教派的信仰和實踐。一個人對救恩的理解,決定了基督徒行為的對錯。教會中許多「爭議性問題」之所以有爭議,是因為持對立觀點的人對救恩的看法或理解不同。
令人驚訝的是,關於救恩的論述和信仰中,有多少是基於神學而非聖經。我瀏覽過一篇又一篇解釋救恩、一次得救永遠得救、永恆保障的文章。然而,當我尋找他們論述的聖經依據時,卻發現引用的經文寥寥無幾。很多時候,他們只給寥寥幾條參考文獻,而文章篇幅卻很長!
受過教育的人習慣於從神學和人類理性的角度看待救贖、一次得救永遠得救以及永恆的保障等問題,而不是研讀整本聖經來探尋其真義。由於神學院專注於神學,我們如今充斥著對人為神學立場的擁護者,例如加爾文主義、阿民念主義以及這些立場的各種變體。人、教會和教派的神學立場會成為我們理解聖經的絆腳石,因為它們會用先入為主的觀念來影響我們對聖經的解釋。如果我們確信某個前提是正確的,它就會影響我們對其他一切的解讀。人們往往在研讀聖經之前就認為自己的神學立場是正確的,然後用我們既有的神學視角來解讀聖經。我們必須謹慎,要遵行聖經的教導,而不是成為人及其神學立場的跟隨者。
您是否渴望獲得一些超越那些老生常談的概念、解釋、闡述和觀點的新見解?本網站將為您帶來一些新的視角和思考。您或許不會完全認同文中的觀點,但聖經研究報告定能激發您的思考。我們的目標是幫助您在研讀我們分享的教會所面臨各種問題的研究成果時,在心中形成對耶穌真理的理解。
關於救贖的話題就像一個拼圖,由許多碎片組成。缺少任何一塊碎片,整幅圖就不完整。之所以有不同的神學觀點,原因之一在於人們會選取一些關於救贖的拼圖碎片,並將它們拼湊起來,而不是全部使用。他們在腦海中建構出完整的圖景,最終形成某種特定的神學立場。而有些人則會選取不同的碎片來拼湊。同樣,他們也無法完全理解救贖的全貌,於是他們運用推理來完善圖景,從而形成另一個神學立場。
加爾文主義的救贖觀包含幾個關鍵要素,阿民念主義的救贖觀也包含幾個不同的要素。此外,還有一些救贖觀的要素是這兩個派別所缺乏的,但這些要素對於完整地呈現救贖圖景至關重要。當我們把所有這些要素拼湊起來時,就能看到一幅更完整的救贖圖景。
我們需要仔細研讀聖經的每一句話,並將其作為一個整體來評估。上帝創造祂的話語,使其宏偉榮耀,因此我們必須渴望明白祂所說的話,並仔細研讀祂的話語,找到所有線索,才能正確理解祂的話語。
約翰‧戈弗雷‧薩克斯寫過一個古老的寓言,講述的是印度斯坦的六個盲人去看大象的故事。這個寓言很好地描述了不同神學陣營在救贖論問題上正在發生的事情:
第一個盲人摸到了大象的側面,便說大象像一堵牆。第二個盲人摸到了象牙,大聲說道,這大像很像一支矛。第三個盲人碰巧摸到了扭動的象鼻,便大膽地說,大像很像一條蛇。第四個盲人摸到了象腿,便說,這大像很像一棵樹。第五個盲人摸到了象耳,便說大像很像一把扇子。第六個盲人摸到了象尾,便說大像很像一條繩子。這則寓言的最後兩節是這樣的:
「於是,這些印度斯坦人
就此爭論不休,
各執己見
,固執己見,
雖然每個人都有幾分道理,
但所有人都錯了!
寓意:
“在神學爭論中,爭論雙方常常對彼此的意思一無所知,卻又互相指責,誇誇其談,談論著他們誰也沒見過的大象! ”
第 122、123 頁,《兒童技巧、說故事與其他詩歌》,1961 年版。菲爾德企業教育公司,伊利諾州芝加哥。
我小時候就聽過這個寓言故事,但從未意識到它直接探討了神學爭論。似乎教會裡很多人(包括主日學的學生)都認為聖經需要辯論,每個人都要闡述自己的觀點,堅持己見,而不是謙卑地一起查考聖經,探求真理。我希望這篇文章能啟發你們重新檢視救恩這個主題,使我們都能在對救恩的理解上達成信仰的合一。
在以下每個「拼圖碎片」部分中,經文按時間順序排列,而非優先列出「最重要」的經文。每個「拼圖碎片」的經文均來自不同立場人士的著述,並參考了我找到的交叉引用。人們常常先引用那些最能證明自身觀點的經文,而忽略其他經文,甚至否定它們。最終,他們誤解了上帝的心意。重要的是,將每個「拼圖碎片」的所有經文作為一個整體來看待,而不是僅僅關注那些看似最重要的經文。
您可以點擊以下救贖拼圖的鏈接,打開各個章節。您可以複製或列印出來,以便進一步研讀聖經。
目錄
救贖拼圖第一塊-救贖是一個兩步驟過程。
這塊關於救恩的拼圖是理解救恩全貌的關鍵。許多人認為整個救恩過程就是一個人接受基督為救主的那一刻,這種觀點影響了他們對救恩的其他一切理解。然而,這塊拼圖中的經文表明,這種觀點並不完整。一個人接受基督為救主,這只是救恩過程的第一步,而非終點。造成這種困惑的原因在於,聖經使用「得救」和「救恩」這兩個詞來指涉一個人接受耶穌為救主和主的時刻。因此,得救和獲得完全的救恩被視為同義詞,許多神學體係也建立在這種誤解之上。
救贖是一個兩步驟過程。
- 悔改-當我們悔改自己的罪,接受耶穌為救主,聖靈住在我們心裡時,就稱為悔改。聖經說,此時人就得救了。任何善行或遵守舊約律法都不能使人悔改。悔改唯獨藉著對耶穌的信心,靠著神的恩典才能實現。
- 我們完全的救恩和救贖-在審判日,當綿羊和山羊被分開時,我們將獲得完全的救恩,耶穌說我們可以進入天堂。我們將免於因罪在地獄中遭受永恆的刑罰。
聖經中有些經文告訴我們,我們完全的救恩還在未來:
馬太福音 10:22你們要為我的名被眾人恨惡;惟有忍耐到底的,必然得救。
- 我們最終的救贖將在末日-審判日到來。
- 我們對基督的信仰將受到考驗,如果我們堅持到生命的盡頭,我們就會得救。
路加福音 21:28這些事既開始發生,你們就當挺身昂首,因為你們得贖的日子近了。
- 基督徒的救贖尚未到來。
羅馬書 5:8-11惟有基督在我們還作罪人的時候為我們死,神的愛就在此向我們顯明了。 (9) 如今我們既靠著祂的血稱義,就更要藉著祂免去神的忿怒。 (10) 因為我們作仇敵的時候,尚且藉著神兒子的死與神和好;既已和好,就更要因他的生得救了。 (11) 不但如此,我們既藉著我們主耶穌基督得著贖罪祭,也就藉著神以神為樂。
- 注意時態-「如今已蒙悅納」和「必得救」。 「得救」是將來式,不是現在式。 「已和解」是過去時,「我們必得救」是將來式。
- 如今我們已稱義,與神和好,並領受了贖罪。將來我們將免於地獄之苦,免於神的忿怒。
羅馬書 13:11你們既知道現今的時期,就該醒悟過來,因為我們得救的日子比初信的時候更近了。
- 信耶穌和得救是兩件不同的事。
- 救贖是未來的事,每一天都讓我們離那一天更近一步。
哥林多後書 11:2我為你們起的憤恨,是出於神的憤恨;因為我曾把你們許配給一個丈夫,要把你們如同貞潔的童女獻給基督。
- 一旦一個人接受耶穌為他們的主和救主,他們就與基督訂立了盟約。他們就與基督訂婚了。
- 基督與教會的結合仍在未來,尚未發生。
腓立比書 2:12所以,我親愛的弟兄們,你們既是常順服的,不但我在你們那裡的時候,就是我如今不在你們那裡的時候,更是順服的,就當恐懼戰兢地作成你們得救的工夫。
- 救恩尚未到來,信徒尚未領受。
- 每個信徒都有責任遵行基督的命令生活。
帖撒羅尼迦前書 5:8但我們既然屬乎白晝,就應當清醒,披戴信和愛的胸甲,戴上得救的盼望的頭盔。
- 救恩在未來。它是基督徒尚未獲得但卻盼望的。
提摩太前書 4:16你要謹慎自己和自己的教訓,要在這些事上恆心;因為這樣行,又能救自己,又能救聽你的人。
- 這封信是寫給提摩太的,他當時已經是信徒了。基督徒的救恩是在未來。
提多書 1:1-2保羅,神的僕人,耶穌基督的使徒,照著神所揀選之人的信心,認識敬虔的真理,(2)盼望那不能說謊的神在創世以前所應許的永生;
- 希望是對我們尚未得到的事物的期盼。永生也是我們尚未得到的事物。
提多書 3:1-14你要提醒他們順服執政的、掌權的,聽從官長,預備行各樣的善事。 (2)不要毀謗人,不要爭吵,只要溫柔,向眾人顯出謙卑。 (3)因為我們從前也是愚昧無知、悖逆、受迷惑,服事各樣的私慾和宴樂,存著惡毒和嫉妒,可恨,又彼此恨惡。 (4)但後來我們救主上帝的恩慈和慈愛顯明出來,(5)他救了我們,不是因我們自己所行的義,乃是照他的憐憫,藉著重生的洗和聖靈的更新。 (6)聖靈是上帝藉著耶穌基督我們救主厚厚澆灌在我們身上的,(7)好叫我們既因祂的恩典稱義,就得以承受永生的盼望。(8)這話是可信的,我願你常陳明這些事,好叫那些信神的人留心行善。這些事對人有益,也是有益處的。 (9)但要遠避愚拙的辯論、家譜的考究、爭論和律法的爭辯,因為這些都是無益的,也是虛妄的。 (10)若有人在初次和第二次勸誡之後仍是異端,就要棄絕他;(11)因為知道這樣的人已經偏離正道,並且犯罪,自己定罪。 (12)我差遣亞底馬或推基古到你那裡去的時候,你要殷勤到尼哥波立來見我,因為我已定意在那裡過冬。 (13)你要殷勤地把律法師西拿和亞波羅送到他們那裡,免得他們缺少什麼。 (14)我們也要學習為必要之事持守善行,免得這些善行徒勞無功。
- 行義本身並不能使人得救。然而,信心和行為對基督徒的生活都是必要的(第1節,第8節,第14節)。
- 永生在未來-「永生的盼望」(創 17:7)
- 如果我們有可能失去永生,那麼永生就不是永生了。但我們還沒有真正獲得永生。
希伯來書 1:13-14主曾對哪一位天使說過:「你坐在我的右邊,等我使你的仇敵作你的腳凳」呢? (14)天使豈不都是服役的靈,奉差遣為那將要承受救恩的人效力嗎?
- 「誰會成為救恩的繼承者」是將來時態。
希伯來書 4:8-11如果約書亞已經使他們得享安息,後來就無需再提到另一天了。 (9) 這樣看來,另有一安息日的安息為神的子民存留。 (10) 因為那進入安息的,乃是歇了自己的工,正如神歇了他的工一樣。 (11)所以,我們務必竭力進入那安息,免得有人學那不信的樣子跌倒了。
- 我們的救贖尚未到來,信徒仍有可能得不到未來的救贖。
希伯來書 9:28基督既然一次獻上,擔當了多人的罪,將來要向那些等候祂的人第二次顯現,卻不是罪,乃是為拯救他們。
- 救恩是指耶穌第二次降臨。
約翰一書 2:24-25所以,你們從起初所聽見的,要常存在你們心裡。你們若將起初所聽見的常存在心裡,就必常在子裡面,也常在父裡面。 25 主所應許我們的,就是永生,就是…
- 永生是神所應許的,但我們尚未獲得永生。
彼得前書 1:3-9願頌讚歸與我們主耶穌基督的父神!祂曾照自己的大憐憫,藉著耶穌基督從死裡復活,重生了我們,使我們有活潑的盼望,(4) 可以得著不能朽壞、不能玷污、不能衰殘、為你們存留在天上的基業。 (5)你們這因信蒙神能力保守的人,必能得著所預備、到末世要顯現的救恩。 (6) 因此,你們要歡喜快樂;但如今,在百般試煉中,暫時憂愁,(7) 叫你們的信心既被試驗,就比那被火試驗仍會朽壞的金子更寶貴,可以在耶穌基督顯現的時候,得著稱讚、榮耀和尊貴。 (8) 你們雖然沒有見過他,卻是愛他;你們雖然現在看不見他,卻因信他而有說不出來、滿有榮光的喜樂;(9)你們因信得著所要得的果效,就是靈魂的救恩。
- 我們懷著得救的盼望。 (第3節)
- 我們在天上的產業是為我們預備的,但我們還沒有得到。 (第4節)
- 救恩將在末世顯現。 (第5節)
- 我們靈魂的救贖還在未來。 (第9節)
啟示錄 12:10我聽見在天上有大聲音說:“我神的救恩、能力、國度,並他基督的權柄,現在都來到了!因為那在我們神面前晝夜控告我們弟兄的,已經被摔下去了。”
- 這就是我們最終獲得救贖的時刻。
聖靈是我們未來得救的憑據。
羅馬書 8:23-25不但如此,就是我們這些有聖靈初結果子的,也是自己心裡嘆息,等候得著兒子的名分,就是 我們的身體得贖。 (24)我們得救是在乎盼望;只是所見的盼望不是盼望,人既然看見了,為什麼還要盼望呢?(25)但我們若盼望那所不見的,就必忍耐等候。
- 我們已經領受了聖靈的初熟果子。
- 第 23 節說我們已經得救,我們已經領受了聖靈,但我們正在等待身體的救贖,這是救恩的最後部分。
- 第24、25節:我們所領受的完全救恩,我們還沒有完全領受。如果我們已經領受了,就不會再盼望它了。
哥林多後書 1:22祂又用印印了我們,並將聖靈賜給我們作憑據。
- 定金-一種抵押,即預先支付的部分購屋款或財產,作為剩餘款項的擔保:-定金。斯特朗希臘語詞典
- 聖靈是上帝的保證,是我們未來得救的擔保。
哥林多後書 5:1-7我們知道,我們這地上的帳棚若拆毀了,必得神所造的,不是人手所造的,在天上永存的房屋。 2 我們在這帳篷裡嘆息,切切地想穿上那從天上來的房屋,3 好叫我們穿上,不至於赤身露體。 4 我們在這帳篷裡嘆息勞苦,不是要脫下這帳篷,乃是要穿上這帳篷,叫這必死的被生命吞滅了。 5 為這事造我們的是神,祂也賜給我們聖靈作憑據。 6 所以,我們總是坦然無懼,因為知道我們住在身內,就與主相離;7 (因我們行事為人是憑著信心,不是憑著眼見。)
- 定金-一種抵押,即預先支付的部分購屋款或財產,作為剩餘款項的擔保:-定金。斯特朗希臘語詞典
以弗所書 1:13-14你們既聽見真理的道,就是那叫你們得救的福音,也信了基督,既然信他,就受了所應許的聖靈為印記。 14 這聖靈是我們得基業的憑據,直等到神之民被贖,使祂的榮耀得著稱讚。
- 聖靈是上帝的印記,是祂的保證,是祂應許我們在天國承受產業的提醒。
- 再次使用了“認真”一詞。
以弗所書 4:30不要叫神的聖靈擔憂;你們原是受了他的印記,等候得贖的日子來到。
- 基督徒如今已被聖靈印記。聖靈住在信徒裡面,是神確認信徒將獲得救贖的明證。
- 救贖還在未來。
救贖的兩步驟過程可以用下圖來說明,該圖最初刊登於1930年4月的《劍與號角》雜誌。皈依是指我們接受耶穌為我們的主和救主,並登上前往天堂的船。救贖是指我們用信心和行為(順服基督的命令)劃到對岸,到達生命的終點,進入天堂。
救恩之謎第二塊-基督徒不會失去救恩。信徒永恆的保障
這是救恩拼圖中的重要一塊。身為基督徒,我們最大的祝福之一就是擁有永恆的保障,與耶穌在天堂裡永生。從這部分的經文可以清楚看出,基督徒不會失去救恩,他們擁有永恆的保障。然而,人何時才能獲得永恆的保障呢?是悔改之時,還是在審判日?
這塊拼圖必須放在所有其他拼圖的上下文中來看。以下許多經文都被那些持「信徒如今得救,永遠得救」這一神學立場的人所引用。對於某些經文,我附上了更大的上下文。事實上,其中一些經文的上下文顯示了與「一次得救,永遠得救」觀點相反的立場。
許多關於信徒當下永恆保障的誤解,源自於沒有意識到救恩包含兩個部分:一是成為基督徒,二是審判日我們最終獲得救恩和永恆保障。縱觀整本聖經,只有在審判日,我們才能獲得永不失去的永恆保障。
約翰福音 3:14-17摩西在曠野怎樣舉起銅蛇,人子也必照樣被舉起來,(15)叫一切信他的人,不至滅亡,反得永生。 (16)神愛世人,甚至將他的獨生子賜給他們,叫一切信他的人,不至滅亡,反得永生。 ( 17)因為神差他的兒子降世,不是要定世人的罪,乃是要叫世人因他得救。
- 耶穌為我們的罪死在十字架上的目的是為了使我們能在天堂裡獲得永生。
- 永生,永不死,就是永恆的保障。
- 獲得永生的恩賜取決於一個人是否相信耶穌,而不僅僅是取決於預定論。
- 全世界所有信奉耶穌的人都能獲得永生和永恆的保障。
- 這段經文告訴我們,永生的起點是一個人成為基督徒的那一刻。
約翰福音 5:24-30我實實在在地告訴你們,那聽我話,又信差我來者的,就有永生,不至於定罪,是已經出死入生了。 (25)我實實在在地告訴你們,時候將到,現在就是了,死人要聽見神兒子的聲音,聽見的就要活了。 (26)因為父怎樣在自己有生命,也照樣賜給子在自己有生命,(27)並且因他原是人子,就賜給他行審判的權柄。 (28)你們不要把這事看作希奇,時候將到,凡在墳墓裡的,都要聽見他的聲音,(29)就出來:行善的,復活得生;作惡的,復活定罪。 (30)我憑自己不能做什麼:我怎麼聽見,就怎麼審判;我的審判是公正的;因為我不求自己的意思,只求那差我來者的意思。
- 從這段經文我們可以看到,永生,即信徒的永恆保障,是我們將來在審判日所領受的(第29節)。
- 第24節清楚地表明,一個人一旦成為基督徒,就不再受審判,並擁有永生。如果我們單獨來看這一節經文,就會得出結論:一旦一個人得救,就永遠得救,永遠不會下地獄。然而,上下文(第29節)並不支持這種解釋,聖經中的許多其他經文也不支持。但不可否認的是,一個人獲得永生的起點確實是成為基督徒。
- 永生取決於以下幾個因素:
- 聽耶穌所說的話。 (第24節)
- 信靠耶穌(第24節)
- 遵守基督的誡命。 (第29節)行善不作惡。
- 耶穌,祂將要審判我們(第30節),清楚地闡明了我們獲得永生保障的審判標準。我們將因我們所行的受審判,而不僅僅是因我們是否成為基督徒而受審判。如果我們繼續犯罪而不悔改,就不能進入永生。
約翰福音 6:37-40凡父所賜給我的人,必到我這裡來;到我這裡來的,我總不丟棄他。 (38)因為我從天上降下來,不是要照自己的意思行,乃是要按那差我來者的意思行。 (39)差我來者的意思是:他所賜給我的,叫我一個也不失落,在末日卻叫他復活。(40)因為我父的意思是:凡看見子而信他的人,就得永生,並且在末日我要叫他復活。
- 永生是我們末日復活時──也就是審判日──所獲得的。
- 在耶穌裡也有現世的平安。
約翰福音 6:44-51若不是差我來的父吸引人,沒有人能到我這裡來;到我這裡來的,在末日我要叫他復活。 45 先知書上寫著:「他們都要受神的教導。」所以,凡聽見父的道又學習了的,就到我這裡來。 46 這不是說有人見過父,惟獨從神來的,才見過父。 47 我實在告訴你們,信我的人有永生。 48 我就是生命的糧。 49 你們的祖宗在曠野吃過嗎哪,還是死了。 50 這是從天上降下來的糧,叫人吃了就不死。 51 我是從天上降下來的生命之糧;人若吃這糧,就必永遠活著。我所要賜的糧就是我的肉,為世人的生命所賜的。
- 信耶穌的人擁有永生。
約翰福音 10:27-29我的羊聽我的聲音,我也認識他們,他們也跟隨我。 (28)我又賜給他們永生;他們永不滅亡,誰也不能從我手中奪走他們。 (29) 我父把羊賜給我,他比萬有都大,誰也不能從我父手中把他們奪去。
- 永生是上天的恩賜。我們將永遠不會下地獄。
- 沒有人能使我們失去救恩。我們的靈魂安然無恙,不會被別人奪走救恩。我們現在就擁有安全感,受到保護,免於他人阻撓,無法領受救恩。
- 馬太福音 10:28進一步解釋了這節經文:“那殺身體、不能殺靈魂的,不要怕他們;惟有能把靈魂和身體都滅在地獄裡的,正要怕他。”
- 請注意,在這些經文中,耶穌並沒有說人不能改變主意,放棄救恩。耶穌也沒有說,如果一個人犯罪而不悔改,他仍然能上天堂。
約翰福音 17:12我與他們同在世上的時候,因你的名保守了他們;你所賜給我的,我都保守了;他們中除了那滅亡之子以外,沒有一個滅亡的,好叫經上的話得以應驗。
- 耶穌保護了所有門徒的安全,唯獨猶大例外。猶大出於自己的意願,選擇背棄耶穌並出賣他。沒有其他人導致猶大背棄耶穌。
- 這段經文並非論及永恆的救恩。當猶太人來逮捕耶穌,猶大出賣他時,只有耶穌被逮捕並被殺。所有門徒都被釋放了。除了猶大之外,沒有一個人失喪(即沒有一個人死亡)。約翰福音18:6-9對此作了解釋:「耶穌對他們說『我就是基督』,他們就後退,倒在地上。耶穌又問他們說:『你們找誰?』他們說:『拿撒勒人耶穌。』耶穌回答說:『我已經告訴你們,我就是基督。你們若找誰?』他們說:『拿撒勒人耶穌。』耶穌回答說:『我已經告訴你們,我就是基督。你們若找我,就讓這些人賜給我。』這就給我所走的話。
羅馬書 8:1如今,那些在基督耶穌裡的人,就不被定罪了。他們行事為人,不隨從肉體,乃隨從聖靈。
- 請注意,「一次得救,永遠得救」的理論與這節經文並不相符。基督徒不被定罪是有條件的:他若不隨從肉體,乃隨從聖靈而行。我們的所作所為和生活方式至關重要。
羅馬書 8:35-39 誰能使我們與基督的愛隔絕呢?難道是患難嗎?是困苦嗎?是逼迫嗎?是飢餓嗎?是赤身露體嗎?是危險嗎?是刀劍嗎? (36)如經上所記:「我們為你的緣故終日被殺;人看我們如將宰的羊。」(37)然而,靠著愛我們的主,在這一切事上,我們已經得勝有餘了。 (38)因為我深信,無論是死,是生,是天使,是掌權的,是有能的,是現在的事,是將來的事,(39)是高處的,是低處的,是別的受造之物,都不能叫我們與神的愛隔絕;這愛是在我們的主基督耶穌裡的。
- 沒有任何人、迫害、死亡或問題能夠使我們與基督分離。
- 我們的救恩不會被偷走,不會被政府奪走,不會被撒旦或其他任何天使奪走,不會被任何人奪走,不會因為某些不可避免的情況而失去,也不會因為我們的死亡而失去。這才是真正的保障!我們所擁有的任何其他東西都無法提供這種保障。
- 但請注意,這段經文並沒有說罪不能使我們與基督分離,也沒有說我們成為基督徒後不能選擇與基督分離。
哥林多前書 1:8-9他必堅固你們到底,使 你們 在我們主耶穌基督的日子無可指摘。 (9) 神是 信實的,你們乃是藉著祂所召,得以與祂兒子我們主耶穌基督一同有份。
- 我們並非獨自或靠自己的力量走基督徒的道路。上帝使我們能夠靠著祂的大能和力量過基督徒的生活,使我們在基督的日子裡無可指摘。
哥林多前書 10:13你們所遇見的試探,無非是人所能受的。神是信實的,必不叫你們受試探過於你們所能受的;在受試探的時候,總要給你們開一條出路,叫你們能忍受得住。
- 上帝並沒有阻止我們犯罪或屈服於誘惑。
- 我們成為基督徒之後,上帝會阻止我們遭受超出我們抵擋能力的誘惑。上帝總會為我們開闢一條道路,使我們遠離罪惡。
加拉太書 4:5-11要贖出律法以下的人,使我們得著兒子的名分。 (6)你們既為兒子,神就差祂兒子的靈進入你們的心,呼叫:「阿爸,父!」(7)所以,你們不再是奴僕,乃是兒子了;既是兒子,就是後嗣,是藉著基督承受神的產業。 (8)從前你們不認識神的時候,是服事那些本性不是神的。 (9)但如今你們既認識神,更確切地說,是被神所認識的,怎麼又回到那軟弱無能的世俗,甘願再作它們的奴僕呢?(10)你們謹守日子、月份、節期、年份。 (11)我為你們擔憂,恐怕我派你們的勞苦是徒然的。
- 這段經文,如果不考慮上下文,我們會從第 7 節得出結論:既然你成為基督徒就成為上帝的兒子,那麼你就永遠不會失去救恩。
- 第9節和第10節指出,基督徒仍然有自由選擇回到以前的生活方式。如果他們這樣做,那麼幫助他們成為基督徒的人就白費了教導和見證的時間。
- 如果一個基督徒一生中帶領許多人歸向基督,但只有少數人保持忠誠,其餘的人都回到了以前的生活方式,那麼這個基督徒的大部分生命和傳福音的努力都是徒勞無功的。
- 信徒必須在皈依之後才成為門徒,這樣人們才能獲得永恆的保障。
腓立比書 1:6我深信,那在你們心裡動了善工的,必成全這工,直到耶穌基督的日子。
帖撒羅尼迦前書 5:22-24你們要遠避一切惡事。 (23)願賜平安的神親自使你們全然成聖!又願你們 的靈、魂、體全然蒙保守,在我們主耶穌基督降臨的時候,完全無可指摘。 (24)那召你們的本是信實的, 他必成就這事。
提多書 3:1-14你要提醒他們順服執政的、掌權的,聽從官長,預備行各樣的善事。 (2)不要毀謗人,不要爭吵,只要溫柔,向眾人顯出謙卑。 (3)因為我們從前也是愚昧無知、悖逆、受迷惑,服事各樣的私慾和宴樂,存著惡毒和嫉妒,可恨,又彼此恨惡。 (4)但後來我們救主上帝的恩慈和慈愛顯明出來,(5 )他救了我們,並不是因我們自己所行的義,乃是照他的憐憫,藉著重生的洗和聖靈的更新。 (6)聖靈是上帝藉著耶穌基督我們救主厚厚澆灌在我們身上的,(7)好叫我們既因祂的恩典稱義,就得以承受永生的盼望。(8)這話是可信的,我願你常陳明這些事,好叫那些信神的人留心行善。這些事對人有益,也是有益處的。 (9)但要遠避愚拙的辯論、家譜的考究、爭論和律法的爭辯,因為這些都是無益的,也是虛妄的。 (10)若有人在初次和第二次勸誡之後仍是異端,就要棄絕他;(11)因為知道這樣的人已經偏離正道,並且犯罪,自己定罪。 (12)我差遣亞底馬或推基古到你那裡去的時候,你要殷勤到尼哥波立來見我,因為我已定意在那裡過冬。 (13)你要殷勤地把律法師西拿和亞波羅送到他們那裡,免得他們缺少什麼。 (14)我們也要學習為必要之事持守善行,免得這些善行徒勞無功。
- 「永生的盼望」(第7節)顯示我們還沒有得到永生,但我們懷著獲得永生的盼望而活。
希伯來書 7:25所以,凡靠著他進到神面前的人,他都能拯救到底,因為他長遠活著,替他們祈求。
- 耶穌能夠完全拯救每一個來到祂面前的人。他絕不會只部分地拯救任何人。
- 耶穌的死只需要發生一次就能拯救我們脫離罪惡,這與舊約中每年都要進行的獻祭不同。
約翰一書 2:17這世界和其上的情慾都要過去,惟獨遵行神旨意的人永遠常存。
- 永恆的保障取決於我們成為基督徒後是否遵行神的旨意。
- 遵行上帝旨意的基督徒將獲得永生。
救贖之謎第三塊-基督徒有可能背道而馳,下地獄
關於救贖的這塊拼圖需要正確理解。在通讀所有經文之前,不要妄下結論。
認為基督徒會失去救恩的說法是不正確的。
一個人要失去救恩,首先他必須已經領受了救恩。由於我們尚未完全領受救恩,因此嚴格來說,談論一個人在世上失去救恩是不準確的。而且,一旦我們進入天堂,就不可能失去救恩。然而,可以說一個人可以在世上背棄他未來的救恩。
以下經文需要作為一個整體來理解。雖然有些經文的意思可能有所不同,但當我們把所有經文放在一起考察時,就會發現基督徒有可能背棄基督並下地獄。許多經文對此都有非常明確的闡述。基督徒可能下地獄的概念與某些人的神學觀念不符。評估一些人對這些經文的解讀很有意思。他們否認曾經成為基督徒的人會下地獄;他們曲解經文,使其表達與原意相反的意思。他們說人不會失去完全的救恩,這沒錯,但他們神學的根本錯誤在於對「何時獲得完全救恩」的理解。一旦一個人在審判日獲得完全的救恩,他就永遠不會失去救恩。
以下經文表明,基督徒有可能背離信仰,最終下地獄。這些經文貫穿整部新約聖經。
馬太福音 5:13你們是世上的鹽。鹽若失了味,怎能叫它再鹹呢?以後無用,不過丟在外面,被人踐踏了。
- 耶穌將基督徒比喻為鹽。但我們可以選擇成為鹽,還是成為毫無價值的「鹽」。
- 失去屬靈影響力的人在基督的國度裡毫無用處。耶穌會把他逐出國。那些不為基督作見證的人,也會被逐出國門。
- 在此語境下,若將“被趕出去,被人踐踏”解釋為上帝對基督徒的管教,使他重新變得“咸”,那就說不通了。因為一旦有人把鹽撒在泥路上,被人踩過,鹽就無法回收再當鹽了。耶穌已經表明,沒有任何東西能讓鹽重新「鹹」起來。
馬太福音 7:19-23 凡不結好果子的樹,就砍下來,丟在火裡。 (20)所以,憑著他們的果子,就可以認出他們來。 (21)凡稱呼我「主啊,主啊」的人,不能都進天國;惟獨遵行我天父旨意的人,才能進去。 (22)當那日,必有許多人對我說:“主啊,主啊,我們不是奉你的名傳道,奉你的名趕鬼,奉你的名行許多異能嗎?”(23)我就明明地告訴他們說:“我從來不認識你們,你們這些作惡的人,離開我去吧!”
- 這段經文說的是基督徒,而不是非基督徒,他們沒有結出好果子。人的一生所結出的果子決定了他最終是否會下地獄。
- 並非所有自認為是基督徒的人都能上天堂。換句話說,並非所有稱耶穌為「主」、委身於基督並定期參與教會活動的人都能上天堂。
- 不只要有善行,還要有不作惡的行為。
- 人不能靠行善得救,但得救之後若不遵行神的旨意,就不能上天堂。
- 這段經文將罪定義為在教會中所做的工作,即使這些看似美好的事工並非遵行天父的旨意。因此,在教會中不遵行神的旨意就是罪孽,即便這些事工是奉耶穌的名說預言、奉耶穌的名趕鬼、奉耶穌的名行許多奇妙的事。耶穌會勸這樣的人離開他。
- 一個人若成為基督徒,就必須學會聆聽神的聲音,才能跟隨神的指引,遵行神的旨意。如果他不接受天父的指引,不遵行神的旨意,那麼在審判日他就會下地獄。
- 這段經文令人警醒,因為耶穌告訴我們,教會中有很多事看似遵行天父的旨意,因為它們是奉耶穌的名而行,但實際上卻是罪惡,許多人因此會被拒之門外。所以,分辨神的旨意非常重要,不,對每個信徒來說都至關重要。
馬太福音 10:22你們要為我的名被眾人恨惡;惟有忍耐到底的,必然得救。
- 不能堅持到底的人無法得救。基督徒若沒有至死忠於基督,就會下地獄。
- 真正的信徒會因耶穌而被憎恨,也會遭受迫害。這種迫害是對一個人信仰的考驗,看他是否堅定不移,還是會背棄耶穌。我們需要忍受迫害,不可背棄主,否則就無法得救。
馬太福音 10:32-33凡在人面前認我的,我在我天上的父面前也必認他;33凡在人面前不認我的,我在我天上的父面前也必不認他。
- 否認基督的基督徒不能上天堂。
馬太福音 12:31(和合本)所以我告訴你們,人一切的罪和褻瀆的話,都可得赦免;惟獨褻瀆聖靈,總不得赦免。 32凡說話幹犯人子的,還可得赦免;惟獨說話幹犯聖靈的,今世來世總不得赦免。
- 基督徒也不能免於褻瀆聖靈的罪。經文並沒有說這不適用於基督徒。
馬太福音 13:41-43人子要差遣他的使者,把一切使人跌倒的和作惡的,從他國裡挑出來,(42)丟在火爐裡;在那裡必要哀哭切齒了。 (43)那時,義人在他們父的國裡,要像太陽一樣發出光來。有耳可聽的,就應當聽。
- 耶穌會從祂的國度-教會中,把那些犯罪的人召集起來,丟進地獄。
- 現在我們是神國的一部分,但我們還沒有在天國承受產業。並非所有在地上屬於神國的人都能在天國承受產業。
馬太福音 24:13 惟有忍耐到底的,必然得救。
- 基督徒若無法在信仰生活中堅持到底,就不能得救。
- 基督徒若不能堅持到底,就會下地獄。
馬太福音 25:1-13那時,天國好比十個童女,拿著燈出去迎接新郎。 (2)其中五個是聰明的,五個是愚拙的。 (3)愚拙的拿著燈,卻不預備油;( 4)聰明的拿著燈,預備油在器皿裡。 (5)新郎遲延的時候,她們都打盹睡著了。 (6)半夜有人喊著說:「新郎來了,你們出來迎接他!」(7)那些童女就都起來,收拾她們的燈。 (8)愚拙的對聰明的說:「請分給我們一些油,因為我們的燈快要滅了。」(9)聰明的回答說:「恐怕不夠 你我用的,不如你們自己到賣油的那裡去買吧。」(10)她們去買香料的時候,新郎來了;那預備了的,就同了。 (11)其餘的童女隨後也來了,說:「主啊,主啊,給我們開門!」(12)他卻回答說:「我實在告訴你們,我不認識你們。」(13)所以,你們要警醒,因為你們不知道那日子,也不知道那時刻。
- 起初,十個童女都預備好了,她們的燈也點著。這象徵著這十個童女都是基督徒。但其中五個沒能堅持到底,沒能進入天堂。
- 如果我們已經擁有永恆的保障,那又何必警醒預備迎接基督的再來呢?無論我們是否警醒,無論我們犯了什麼罪,我們都已預備妥當。
馬太福音 25:14-46天國好比一個人要往遠方去,就叫了僕人來,把自己的家業交給他們。 (15)按著各人的才幹,給他們銀子:一個給了五千,一個給了二千,一個給了一千,就往遠方去了。 (16)那領五千的,拿去做買賣,又賺了五千。 (17)那領二千的,也照樣賺 了二千。 (18)那領一千的,卻去掘開地,把主人的銀子埋藏了。 (19)過了許久,那些僕人的主人來了,和他們算帳。 (20)那領五千的,帶著另外的五千來,說:『主人,你交給我五千,請看,我又賺了五千。 ’ (21)主人對他說:「好,你這又良善又忠心的僕人,你在不多的事上忠心,我要把許多事派你管理;你可以進來享受你主人的快樂。」(22)那領二千銀子的也來,說:「主啊,你交給我二千銀子,請看,我又賺了二千。僕人,你在不多的事上忠心,我要把許多事派你管理;可以進來享受你主人的喜樂 。 (26)主人回答說:「你這又惡又懶的僕人!你既知道我沒有撒種的地方要收割,沒有播撒的地方要聚斂,(27)就該把我的銀子交給兌換銀錢的人,等我回來的時候,可以連本帶利收回。 (28)奪過他這一千銀子,給那有十萬銀子的。 (29)凡有的,還要加給他,叫他有餘;沒有的,連他所有的也要奪去。 (30)把這無用的僕人丟在外面黑暗裡,在那裡必要哀哭切齒了。(31)當人子在祂榮耀裡,同著眾天使降臨的時候,要坐在祂榮耀的寶座上。 (32)萬民都要聚集在祂面前。他要把他們分別出來,好像牧羊人分別他的羊群一般。 」(33)他要把綿羊從山羊中分出來,把綿羊安置在右邊,山羊安置在左邊。 (34)於是,王要對右邊的說:蒙我父賜福的,來承受創世以來為你們預備的國吧! (35)因為我餓了,你們給我吃;渴了,你們給我喝;我作客旅,你們留我住;(36)我赤身露體,你們給我穿;我病了,你們看顧我;我在監裡,你們來看我。 (37)義人就回答說:主啊,我們什麼時候見你餓了給你吃,渴了給你喝? (38)什麼時候見你作客旅留你住?或是赤身露體給你穿? (39)又什麼時候見你病了,或在監裡來看你呢? (40)王要回答他們說:我實在告訴你們,你們既做在我這弟兄中一個最小的身上,就是做在我身上了。(41)王又要對左邊的說:你們這被咒詛的人,離開我,進入那為魔鬼和他的使者所預備的永火裡去! (42)因為我餓了,你們不給我吃;渴了,你們不給我喝;(43)我作客旅,你們不接待我;我赤身露體,你們不給我穿;我病了,我在監裡,你們不來看我。 (44)他們也要回答說:主啊,我們什麼時候見你餓了,渴了,作客旅,赤身露體,病了,或在監裡,沒有伺候你呢? (45)那時,他要回答他們說:我實在告訴你們,你們既不做在我這弟兄中一個最小的身上,就是不做在我身上了。 (46)這些人要往永刑裡去;那些義人要往永生裡去。
- 這個比喻講的是天國。其中一個“基督徒”,也就是領到一千銀子的僕人,被丟進了地獄。
- 耶穌,那位將在審判日審判我們的審判官,告訴我們祂將以哪些標準來審判我們。請注意,我們的審判官並沒有說那些被祂寶血遮蓋的人都是義人,無論他們做什麼或不做什麼,都能進入永生;而是說,那些做了某些事的人,例如:給飢餓無食的人食物和水,款待陌生人,施捨窮人,探望病人以及在監獄裡的人,才能進入永生。 (雅各書 2:14-17 , 19)
- 耶穌會根據基督徒的行為來審判他們。請注意,那些進入天堂的人並非因著對耶穌的回應而行善賺取救恩。他們會問:「我們什麼時候為你做過這些事?」我們做這些事是因為我們愛基督。
路加福音 9:62耶穌對他說:“手扶著犁向後看的,不配進神的國。”
- 一個人若成為基督徒,卻又對過去罪惡的生活念念不忘,就不能上天堂。舊約中羅得的妻子就是一個例子,她從所多瑪得救後,因為回頭看舊生活而喪命。
路加福音 12:8-12我還告訴你們,凡在人面前認我的,人子在神的使者面前也必認他;9凡在人面前不認我的,人子在神的使者面前也必不認他。 10 凡說話幹犯人子的,還可得赦免;惟獨褻瀆聖靈的,總不得赦免。 11 你們被帶到會堂、官長和掌權者面前的時候,不要思慮怎樣回答,說什麼話;12 因為聖靈在那時要指教你們當說的話。
- 這段經文的背景是基督徒遭受迫害。耶穌說,凡在遭受迫害時或因害怕迫害而否定他的人,都必不能得救。
- 基督徒若褻瀆聖靈,必下地獄。
約翰福音 15:6 (KJS)人若不常在我裡面,就像枝子丟在外面枯乾了,人拾起來,扔在火裡燒了。
- 「我們的主以最直白的方式暗示,一個人可能與他真正聯合,如同枝子與結出果實的樹聯合一樣,但之後卻可能被砍下,丟進火裡;因為他沒有結出果實來榮耀他的神。沒有人能從一棵從未與之聯合的樹上砍下一根枝子:談論“表面表面”上在基督裡」是荒謬的,也違背了這一比喻的字面和精神——因為這毫無意義。如果只是表面上的聯合,那麼也只能是表面上的切斷:所以,事情又回到了原點;雙方都沒有做什麼,也沒有說什麼有意義的話。」——亞當·克拉克評論
- 我們可以選擇是否繼續當基督徒。如果我們選擇犯罪,不再信奉基督教,我們將被投入地獄。
羅馬書 11:20-23他們因不信被折斷,你卻因信而站立得住。不要自高自大,反要敬畏。 (21)因為神既沒有愛惜天然的枝子,也必不 愛惜你。(22)所以,你要看神的恩慈和嚴厲:對那些跌倒的人是嚴厲,對你卻是恩慈,只要你持守他的恩慈;否則,你也要被剪除。 (23)他們若不長久不信,也要被接上,因為神能將他們重新接上。
- 「如果上帝沒有拒絕那些背離信仰的猶太人,那麼在同樣的情況下,他肯定也不會拒絕你們。可以想像,他拒絕嫁接的枝條,正如他捨棄那些屬於母株的枝條一樣。外邦人的處境並不足以讓他們對被棄絕的猶太人的境況感到任何保障。」——巴恩斯註釋
- 「如果祂以祂無限的公義和聖潔,都不能容忍祂預知、深愛、珍視、以神蹟保守並祝福的子民犯罪,那麼你當謹慎,免得祂也同樣不饒恕你。要確信,祂那同樣的公義原則,必使祂以對待他們的方式對待你,如果你效法他們的罪過;
- 即使我們得救了,如果我們繼續犯罪,我們就無法獲得無條件的永恆保障。
- 敬畏耶和華就是意識到,如果我們不繼續與神同行,神就能切斷我們與祂的關係,使我們無法進入永生的天堂。 (詩篇 11:20)
- 同樣,樹枝只有在原本就是樹的一部分時才能被砍斷。一個人只有在成為基督徒之後才能與基督斷絕關係。
- 甚至《羅馬書》也教導我們,曾經是基督徒的人也有可能背離信仰,被投入地獄。
哥林多前書 6:6-11弟兄之間竟彼此告狀,而且是在不信的人面前。 7 所以,你們彼此告狀,這在你們中間是極大的過錯。你們為什麼不寧願受欺壓呢?為什麼不寧願被欺騙呢? 8 你們倒不如去欺壓你們的弟兄。 9 你們豈不知不義的人不能承受神的國嗎?不要自欺!無論是淫亂的、拜偶像的、姦淫的、作孌童的、親男色的、10 偷竊的、貪婪的、醉酒的、辱罵的、勒索的,都不能承受神的國。 11 你們中間也有人從前是這樣;但如今你們奉主耶穌的名,並藉著我們神的靈,已經洗淨、成聖、稱義了。
- 我們不要被蒙蔽,以為犯了這些罪的基督徒就能承受神的國。除非他們悔改,否則他們得不到救恩。 (第9節)
- 第9節和第10節的上下文是對基督徒說的。上帝為了強調,兩次重複了「必不能承受神的國」。
- 這段經文需要放在整本聖經的上下文中,並結合本部分的其他經文來解讀。下一節經文說:「凡事我都可行,但不都有益處;凡事我都可行,但無論哪一樣,我總不受它的轄制。」有人可能會基於這節經文建立一套人為的神學,認為基督徒可以隨意犯罪,“凡事我都可行”,仍然可以得救。然而,上帝不會自相矛盾,既說某件事會阻止人進入天堂,又反過來說這件事不會阻止人進入天堂。
- 請注意,第11節經文說「你們中間也有人從前是這樣」。這裡用的是過去式,而不是現在式「你們中間也有人這樣」。如果用現在時,那就表示基督徒可以繼續犯經文中所列的罪行,卻仍然能承受神的國。但經文用的是過去時,我們不能說基督徒可以犯這些罪還能進入天國。
加拉太書 4:5-11要贖出律法以下的人,使我們得著兒子的名分。 (6)你們既為兒子,神就差祂兒子的靈進入你們的心,呼叫:「阿爸,父!」(7)所以,你們不再是奴僕,乃是兒子了;既是兒子,就是後嗣,是藉著基督承受神的產業。 (8)從前你們不認識神的時候,是服事那些本性不是神的。 (9)但如今你們既認識神,更確切地說,是被神所認識的,怎麼又回到那軟弱無能的世俗,甘願再作它們的奴僕呢?(10)你們謹守日子、月份、節期、年份。 (11)我為你們擔憂,恐怕我派你們的勞苦是徒然的。
- 加拉太書 5:1-4所以,基督釋放了我們,叫我們得以自由,你們要站立得穩,不要再被奴役的軛轄制。 2 保羅告訴你們,你們若受割禮,基督就與你們無益了。 3 我再次鄭重地告訴所有受割禮的人,他們有義務遵守全部律法。 4 你們凡靠律法稱義的,基督與你們毫無益處,你們是從恩典中墜落了。
- 一個人得救之後,有可能轉而試圖透過遵守舊約律法來賺取救恩,結果反而失去救恩。當一個人除了信基督之外,還想遵守舊約律法來得救時,實際上就等於否定了基督本身的益處。 「基督對你們毫無益處。」(加拉太書 5:2)
- 如果那些遵守日子、月份、節期和年份——也就是舊約律法——的人仍然是基督徒,那麼保羅的辛勤付出就不會白費。如果他們仍然是基督徒,他的努力或許不會那麼成功,但也不會白費。
加拉太書 5:19-21情慾的事都是顯而易見的,就如姦淫、污穢、邪蕩、(20)拜偶像、邪術、仇恨、爭競、忌恨、惱怒、結黨、紛爭、異端、(21)嫉妒、兇殺、醉酒、荒宴,以及諸如此類的事。我從前告訴你們,現在又告訴你們,行這樣事的人必不能承受神的國。
- 上帝並沒有豁免基督徒去做這些事就能承受神的國。
- 這些罪行會使基督徒無法進入天堂,也無法獲得最終的救贖。
加拉太書 6:7-9不要自欺,神是輕慢不得的。人種的是什麼,收的也是什麼。 (8) 順著情慾撒種的,必從情慾收敗壞;順著聖靈撒種的,必從聖靈收永生。 (9) 我們行善,不可灰心;若不灰心,到了時候就要收成。
- 第 9 節的「收割」在第 8 節定義為收割永生。
- 如果我們在基督徒生活中灰心喪氣,厭倦了當基督徒,或順從肉體的慾望,我們就無法在天堂獲得永生。
- 這段經文警告我們,不要欺騙他人,也不要欺騙自己。我們必須明白,基督徒若活在罪中,是不能褻瀆神的。這樣的基督徒必將為自己的罪受罰,下地獄。
以弗所書 5:3-7至於淫亂、一切污穢,或貪婪,在你們中間連提都不可,方合聖徒的體統。 4 淫詞、妄語和戲笑的話都不相宜,總要說感謝的話。 5 因為你們確實知道,無論是淫亂的、污穢的,還是貪婪的(貪婪就與拜偶像一樣),在基督和神的國裡都無份。 6 不要被人虛妄的話欺騙,因這些事,神的忿怒必臨到悖逆之子。 7 所以,你們不要與他們同流合污。
- 上帝並沒有因為基督徒犯了這些罪就允許他們上天堂。相反,上帝命令我們“所以,你們不可與他們同流合污。”
- 犯了這些罪且不悔改的基督徒將會下地獄。
- 上帝警告我們不要被那些妄言的人所欺騙,這些人說,一旦一個人得救,無論他犯了什麼罪,他都會得救。
- 基督徒如果貪戀所貪戀之物、所貪戀之位等,並將其作為人生目標,就可能下地獄!
歌羅西書 3:23-25無論做什麼,都要從心裡做,像是為主做,不是為人做;(24)因為知道你們必從主那裡得著基業為賞賜,你們所事奉的乃是主基督。 (25)行惡的,必受不義的報應;主不偏待人。
- 上帝明確指出,基督徒犯罪並不會得到特殊待遇或豁免。這裡沒有對任何人的偏袒。
- 基督徒若不悔改自己的罪,將受到與非基督徒相同的懲罰。
帖撒羅尼迦前書 3:5因此,我實在忍不住了,就打發人去知道你們的信心,恐怕那誘惑人的用某種方法誘惑了你們,使我們的勞苦徒然。
- 這節經文表明,基督徒如果屈服於誘惑,就會被逐出天堂。
- 正如加拉太書4:11所說,如果他們仍然是基督徒,保羅的勞苦就不會白費。如果他們仍然是基督徒,他的勞苦或許不會那麼成功,但絕對不會白費。
提摩太前書 4:1-3聖靈明說,在末世必有人離棄真道,聽從那引誘人的邪靈和鬼魔的道理。 (2)他們用謊言欺騙人,他們的良心如同被熱鐵烙過一般。 (3)他們禁止嫁娶,禁戒 食物,就是神所造,叫那信而明白真道的人感謝著領受的食物。
- 基督徒可能會背離信仰並下地獄,而且確實有一些基督徒背離了信仰。
- 一個人不可能像某些神學家所教導的那樣,從未成為基督徒就背離信仰。要背離信仰,首先他必須是基督徒。
提摩太前書 5:11-15但年輕的寡婦卻不肯嫁人,因為她們一旦離棄基督,放蕩不羈,就必再嫁。 (12)她們必受審判,因為她們離棄了起初的信仰。 (13)她們又學會了遊手好閒 ,挨家挨戶地遊蕩;不但如此,還喜歡搬弄是非,好管閒事,說些不該說的話。 (14)所以我願年輕的婦人嫁人,生兒育女,料理家務,不給仇敵留下毀謗的機會。 (15)因為有些人已經離棄信仰,隨從撒但。
- 基督徒可以拋棄對基督的信仰,下地獄。
- 基督徒可以背棄基督,轉而跟隨撒旦。
希伯來書 3:6-14但基督如同兒子治理自己的家;我們若將那堅定不移的盼望和喜樂持守到底,我們就是祂的家了。 (7)所以,正如聖靈所說:「你們今日若聽他的話,(8)就不可硬著心,像在曠野受試探、惹他發怒的時候一樣。(9)那時你們的祖宗試探我,考驗我,看見我的作為四十年。(10)所以我厭煩那一代人,說:『他們心裡怒起誓說:『他們斷不可進入我的安息。』(12)弟兄們,你們要謹慎,免得你們中間有人存不信的噁心,離棄永生的神。 (13)總要趁著還有今日,天天彼此勸勉,免得你們中間有人被迷惑,心裡剛硬了。
- 基督徒必須終生忠於基督,才能獲得永生。 (第6、14節)
- 這裡所說的「弟兄們」指的是基督徒。上帝在這裡告訴我們,基督徒也可能生出不信的心,離棄基督,因而無法獲得救恩。
- 在這段經文中,上帝以以色列人死在曠野、因不信而未能承受應許之地產業的例子來比喻。這象徵基督徒的生命,如果我們心中存有不信,或沒有忠於基督到底,我們就無法在天國承受產業。
- 在這段經文中,上帝兩次強調,我們基督徒只有忠心到底,才能真正與基督有份。上帝對此非常重視,祂希望基督徒認識到罪在我們生命中是多麼嚴重的後果。
希伯來書 4:8-11如果約書亞已經使他們得享安息,後來就無需再提到另一天了。 (9) 這樣看來,另有一安息日的安息為神的子民存留。 (10) 因為那進入安息的,乃是歇了自己的工,正如神歇了他的工一樣。 (11)所以,我們務必竭力進入那安息,免得有人學那不信的樣子跌倒了。
- 其餘的,對我們基督徒來說,也仍是未來的事。
- 第 11 節指出,基督徒可能會因不信而墮落,不能進入天堂。
- 「所以,你們當竭力進入那安息」表明,進入天堂不僅僅是安息在神的恩典中,我們還必須遵守基督的誡命。
希伯來書 6:1-8所以,我們應當離開基督道理的開端,竭力進到完全的地步,不必再立根基,就是悔改脫離死行,信靠神,2 各樣的洗禮,按手禮,死人復活,以及永遠審判的道理。 3 我們若蒙神允許,就必如此行。 4 因為那些曾經蒙光照,嚐過天恩的滋味,又與聖靈有份,5 並嚐過神善道滋味,覺悟來世權能的人,6若是離棄真道,就不能叫他們重新悔改了;因為他們把神的兒子重釘十字架,明明地羞辱他。 7 土地吸收了常降的雨水,長出合乎耕種者口味的蔬菜,就蒙神賜福;8 但那長出荊棘和蒺藜的,必被棄絕,近於咒詛,結局就是被焚燒。
- 基督徒有可能背離信仰。
- 這段經文令人費解,因為它說人一旦離棄基督就不可能再回到基督身邊。然而,也有其他經文表明,一個人即使犯罪,也有可能重新歸向基督。教會紀律的目的正是為了幫助那些犯罪的人重新回到基督身邊。
希伯來書 10:26-31 因為我們既領受了真理的知識,若故意犯罪,贖罪的祭就再沒有了;27 惟有戰戰兢兢等候審判和那將要吞滅敵人的烈火。 28 人藐視摩西的律法,憑兩三個見證人尚且不得憐卹而死;29 何況踐踏神的兒子,將那使他成聖的立約之血當作平常,又褻慢施恩的聖靈,你們想,他該受何等重的刑罰呢? 30 因為我們知道他說過:「伸冤在我,我必報應。」又說:「上主必審判他的百姓。」31 落在永生神的手裡,真是可怕的。
- 故意犯罪的基督徒必將遭受上帝的審判和地獄的懲罰。罪惡在基督徒的生命中絕無容身之地。
希伯來書 12:15你們要殷勤謹慎,免得有人失了神的恩典;免得有苦根長出來擾亂你們,以致許多人被玷污;16 免得有人行淫亂,或是褻瀆神,像以掃一樣,為了一點食物就出賣了長子的名分。 17 你們知道,後來他想要承受祝福的時候,卻被棄絕了;他雖流淚懇求,也找不到悔改的機會。
- 無論我們犯了什麼罪,神都不欠我們恩典。神清楚地表明,如果我們不殷勤地跟隨基督,繼續活在罪中,我們就無法獲得祂的恩典,得不到永生。
- 僅僅一項罪過就足以使人無法進入天堂。以掃就是一個例子。
雅各書 5:19-20 弟兄們,你們中間若有人迷失了真道,有人使他迴轉,(20)這人該知道,使罪人迴轉,離開迷途,便是救一個靈魂免於死亡,並且遮蓋許多的罪。
- 罪會使基督徒下地獄。
- 如果我們幫助一位陷入真理謬誤的基督徒弟兄姊妹摒棄他正在做的錯誤行為,我們就拯救了他的靈魂免於下地獄。
提摩太後書 2:12我們若受苦,也必與他一同作王;我們若不認他,他必不認我們。
- 在遭受迫害時,如果我們不忍受,反而否認基督,那麼在審判日,耶穌也會否認祂認識我們。
彼得後書 2:18-22他們說虛妄誇大的話,用 肉體的私慾和放蕩的行為引誘那些已經脫離迷誤之人的人。 (19) 他們應許人得自由,自己卻作敗壞的奴僕;因為人被誰制伏,是誰的奴僕。 (20) 他們若因認識主救主耶穌基督,得以脫離世上的污穢,後來又在其中被纏住、制伏,他們末後的景況就比先前更糟了。 (21) 他們寧可不認識義路,強如認識了義路,又背棄所傳給他們的聖誡命。 (22) 俗語說得真對,他們就如是遭遇:“狗轉過來吃它所吐的;豬洗淨了又回到泥裡去滾。”
- 基督徒也有可能重蹈覆轍,回到以往的罪惡生活,最後下地獄。
- 上帝告訴我們,曾經是基督徒但後來又犯罪的人,在地獄裡受到的懲罰比從未成為基督徒的人嚴重得多。
- 如果新基督徒沒有被教導遵守基督的一切誡命,那麼傳福音可能比不傳福音更糟。傳福音可能只會加重人們在地獄裡的刑罰。這令人警醒,因為如今只有不到5%的人在公開宣稱信奉基督後,會繼續為祂而活。在永恆中,對他們來說,與其公開宣稱跟隨基督卻又背棄祂,不如從未認識救恩之道!
彼得後書 3:17親愛的弟兄們,你們既然預先知道這些事,就當謹慎,恐怕被惡人的錯謬誘惑,從自己堅固的地步上墜落。
- 基督徒有可能被引誘偏離真理,陷入謬誤,從而動搖他們基督徒信仰的堅定。曾經的基督徒也可能犯罪,最終無法進入天堂。
約翰二書 1:6-9我們遵行祂的誡命,這就是愛了。這誡命就是:你們從起初所聽見的,就應當遵行。 (7)因為有許多迷惑人的已經來到世上,他們不承認耶穌基督是成了肉身來的。這就是那迷惑人的,就是敵基督的。 (8)你們要謹慎,免得失去我們所作的工,反要得著滿足的賞賜。 (9)凡越過基督的教訓,不常守著的,就沒有神;常守基督教訓的,就有父又有子。
- 不遵守基督教義的基督徒就沒有神,因此他們不能上天堂。
啟示錄 3:4-5你在撒狄還有幾人,沒有玷污自己的衣服;他們要穿白衣與我同行,因為他們是配得的。 (5) 得勝的,必這樣穿白衣;我必不從生命冊上塗抹他的名,我必在我父面前和我父的使者面前認他的名。
- 這暗示教會中有些人玷污了自己的衣服,沒有得勝,耶穌從生命冊上抹去了他們的名字。
啟示錄 3:14-21你要寫信給老底嘉教會的使者,說:那為阿們的,為誠信真實見證的,在神創造萬物之先的,這樣說:(15)我知道你的行為,你也不冷也不熱;我巴不得你或冷或熱。 (16)你既如溫水,也不冷也不熱,所以我必從我口中把你吐出去。 (17)你說:我是富足的,已經發了財,一樣都不缺;卻不知道你是那困苦、可憐、貧窮、瞎眼、赤身的。 (18)我勸你向我買那經過火煉的金子,叫你富足;又買白衣穿上,叫你赤身的羞恥不露出來;又買眼藥膏抹你的眼睛,叫你能看見。 (19)凡我所愛的,我就責備管教他;所以你要發熱心,也要悔改。 (20)看哪,我站在門外叩門,若有聽見我聲音就開門的,我要進到他那裡去,我與他,他與我,一同坐席。 (21)得勝的,我要賜他與我同坐寶座,正如我得了勝,與我父同坐他寶座一樣。
- 有些基督徒信仰冷淡,耶穌說他要把這些人從口中吐出去。如果一個人被耶穌從口中吐出去,那麼他就無權進入天國。
啟示錄21:6-8他對我說:「成了!我是阿拉法,我是俄梅戛;我是初,我是終。我要將生命泉的水白白賜給那口渴的人喝。(7)得勝的,必承受這些為業;我要作他的神,他要作我的兒子。
- 只有克服困難的人才能在天堂獲得永生。
- 根據第 8 節經文,任何貪婪的基督徒(拜偶像者)、說謊的基督徒,以及不悔改的基督徒,都將被投入地獄。
啟示錄 22:18我向一切聽見這書上預言的人作見證,若有人在這預言上加添什麼,神必將寫在這書上的災禍加在他身上;19若有人刪去這書上預言的什麼話,神必從這書上所寫的生命冊上,和聖城裡,刪去他的名。
- 任何基督徒若從《啟示錄》中摘取任何言語、經文或誡命,都將失去在天堂的獎賞。
注意:認為基督徒不會背道下地獄的神學,與天主教給嬰兒施洗以使他們終身信奉基督教的教義一樣,都犯了同樣的錯誤。如今,教會不再採用洗禮,而是試圖用讓人們念誦某些經文來成為基督徒,然後宣稱這個人無論其生活方式如何,都已得救並永遠蒙福。如今,教會中許多人,以及許多不參與教會活動的人,都念誦了得救的經文,卻並未脫離罪惡的生活。他們的生活和思想與非基督徒並無二致。他們迷失了,被蒙蔽而誤以為自己已經得救,將在天堂繼承產業。
救贖拼圖第四塊-基督與教會的婚姻
基督與教會結合的救贖之謎引人入勝,它讓我們得以洞悉信徒永恆的保障,以及人是否會失去救恩。我們許多人忽略了基督與教會結合的某些方面,導致我們對救恩的某些部分產生了誤解。
基督與教會的婚姻尚未完成。教會目前仍處於與基督訂婚的階段。聖經中有一些有趣的經文指出了這一點。哥林多後書11章2節說我們是基督的未婚妻,婚姻尚未到來:「我為你們起的憤恨,是出於神的憤恨;因為我曾把你們許配給一個丈夫,要把你們如同貞潔的童女獻給基督。」以弗所書5章22-33節將人類的婚姻作為基督與教會婚姻的預表。我一直以來都認為這段經文暗示教會已經與基督結婚。然而,第27節使用了將來時態,表明婚姻尚未到來,而不是過去時態:“要獻給自己,作個榮耀的教會,毫無玷污、皺紋等類的病,乃是聖潔沒有瑕疵的。”
基督與教會的結合發生在世界末日,整個教會聚集在天上之後。神在啟示錄19章7-9節中讓我們瞥見這一景象:「我們要歡喜快樂,將榮耀歸給他!因為羔羊的婚筵到了,新婦也預備好了。蒙恩得穿潔白細麻衣,這細麻衣就是聖徒的義。他又對我說:『你要寫下來,凡是被上帝赴婚的話。
教會尚未結婚這一事實蘊含著一些非常有趣的意義。它讓我看到了以前從未見過的全新視角。
- 首先必須經歷從撒旦、罪惡和自我中死去,我們才能與基督再婚,離婚並不足以使我們與基督結合。唯有死亡才能結束一段婚姻,使人得以自由地與他人結合。這不僅適用於人間的婚姻,也適用於屬靈意義上與基督的結合。在羅馬書7章中,神指出死亡使人從第一次婚姻中解脫出來,從而可以自由地與他人結合。祂在第7節也說:「這樣看來,我的弟兄們,你們藉著基督的身體,在律法上也是死了,叫你們歸於別人,就是那從死裡復活的,叫我們結果子歸於神。」這種屬靈意義上的死亡使我們能夠與基督結合。然而,在基督與教會結合之前,似乎還需要經歷肉體的死亡、世界的毀滅以及撒旦的「死亡」(被綁住並投入地獄)。
- 人類婚姻預表基督與教會的關係。以弗所書5章告訴我們,婚姻是預表。作為預表,人類婚姻不能違背它所預表的基督與教會的關係。因此,如果基督在馬太福音19章9節的「例外條款」中允許離婚和再婚,祂就破壞了這種預表。人類婚姻不再是基督與教會關係的象徵。如果耶穌說離婚可以使已婚之人自由再婚,那就無法體現信徒永恆的保障──在這種保障中,信徒不可能、也永遠不會與基督分離。
- 基督與教會的結合,如同新約時代的猶太婚禮。在猶太人的訂婚時期,男女雖未正式結婚,卻被稱為丈夫和妻子。同樣,作為地上的基督徒,我們雖未經歷基督與教會的結合,也未完全得救,卻被稱為得救。
- 馬太福音19章9節中的「例外條款」允許因在訂婚期間與他人發生淫亂而解除婚約。對「例外條款」的任何其他解釋都與基督和教會的婚姻不符。因為在世的時間是基督和教會的訂婚期,所以基督徒有可能在今生背道而馳,最終下地獄。
- 基督與教會的結合永不結束。一旦結合,基督與教會之間就不可能、也永遠不會有離婚。我們將擁有永恆的保障!
- 婚姻中唯一能終結婚姻的只有死亡,這象徵著絕對永恆的保障。在天堂裡,不再有死亡。因此,基督與教會的婚姻永遠不會離婚、無效或終結。
救贖之謎第五塊-我們因信稱義,而非因行為得救
這也是救贖之謎中的重要一塊拼圖。我們得救是因著信耶穌,而不是靠自己的任何善行。我們無論做多少善事、服事他人、自律,或捐多少錢,都無法抵銷自己的罪。
在《羅馬書》中,許多經文都指出行為不能使人得救,並進一步指出行為指的是遵守舊約律法。上帝非常清楚地表明,我們並非因遵守舊約律法而得救(皈依)。這一點在新約中也一再強調。一個人不必成為猶太人才能成為基督徒。早期教會的猶太基督徒很難理解這一點。
羅馬書 3:21-31但如今,神的義在律法以外已經顯明出來,有律法和先知為證。 (22)是神的義, 因信耶穌基督加給一切相信的人,並沒有分別。 (23)因為世人都犯了罪,虧缺了神的榮耀;(24)如今卻蒙神的恩典,因基督耶穌的救贖,就白白地稱義。 (25)神設立耶穌作挽回 祭,是憑著耶穌的血,藉著人的信,要顯明神的義;因為他用忍耐的心寬容人先前所犯的罪,(26)就在此時顯明他的義,使他自己為義,也稱 信耶穌的人為義。 (27)既是這樣,哪裡還有可誇的呢?已經沒有了。憑什麼律法呢?憑行為的律法嗎?不是,乃是憑信心的律法。 (28)因此,我們斷定人稱義是因著信,不在乎遵行律法。(29)難道他是猶太人的神嗎?他不是外邦人的神嗎?是的,他也是外邦人的神。 (30)因為只有一位神,他要因信稱受割禮的為義,也要因信稱未受割禮的為義。 (31)這樣,我們豈可因信廢掉律法呢?斷乎不可!我們反而要堅固律法。
- 我們並不能因遵守舊約律法而獲得義。
- 我們因信耶穌而稱義。
- 我們不能自詡比別人更聖潔或更正直。
羅馬書 4:2-16如果亞伯拉罕是因行為稱義,他就有可誇的,但不是在神面前。 (3)經上是怎麼說的呢? 「亞伯拉罕信神,這就算為他的義。」(4)做工的,得工價,不算恩典,乃是該得的。 (5)惟有不做工的,只信稱罪人為義的神,他的信就算為義。 (6)正如大衛論到那蒙神算為義的人是有福的,(7)說:「得赦免其罪、遮蓋其罪的,這人是有福的。(8)主不算為有罪的,這人是有福的。」(9)這福是單加給受割禮的呢?還是也加給未受割禮的呢?我們說,亞伯拉罕的信就算為他的義。 (10)那時,這算什麼呢?是按著他受割禮的時候算,還是按著他未受割禮的時候算呢?不是按著他受割禮的時候算,而是按著他未受割禮的時候算。 (11)他受了割禮的記號,作為他 未受割禮 時因信稱義的印證,使他 成為所有未受割禮之信徒的父,叫這義也算給他們。 (12)又作那些不單單受割禮之人的父,就是那些效法我們祖宗亞伯拉罕未受割禮時所存信心的人的父。( 13 )因為應許亞伯拉罕和他後裔承受世界,不是因律法,乃是因信稱義。 (14)若那些按律法行事的人為後嗣,信就成了徒然,應許也落空了。 (15)因為律法是惹動忿怒的;沒有律法,就沒有過犯。 (16)所以,人得救是本乎信,為要顯明是出於恩典,好讓應許向所有後裔堅定不移,不但向那些按律法行事的人,也向那些效法亞伯拉罕信心的人——亞伯拉罕是我們眾人的父。
- 即使在舊約時代,上帝也說人稱義是因著信,而不是因著遵守律法的行為。舊約與新約在這一點上是一致的,即人稱義是因著信,而不是因著遵守律法。猶太人/法利賽人誤解了舊約律法的目的。他們認為義是遵守律法的結果。律法成了絆腳石(參考羅馬書9:32)。
- 如果上帝因人遵守律法而稱之為義,那麼義就不是出於信心,而是出於行為。這樣看來,我們所得到的獎賞就成了上帝欠我們的債。 (第4節)
- 在新約中,猶太人繼續在律法這塊絆腳石上跌倒,認為外邦人必須成為猶太人並遵守舊約律法才能得救。
羅馬書 9:11(因為那 嬰孩還沒生下來,善惡還沒有行出來,要顯明神揀選人的旨意,不是出於行為,乃是出於召人的主。)
- 舉例來說,上帝在雅各出生前就揀選了他,而不是以掃。
羅馬書 9:30-32這樣,我們該說什麼?外邦人沒有追求義,反得了義,就是因信稱義的義。 (31)以色列人追求律法的義,反得了律法的義。 (32)這是為什麼呢?因為他們不憑著信心 求 ,只憑著行律法求,結果絆倒在那絆腳石上。
- 這段經文再次表明,遵守律法並不能使舊約時代的猶太人成為義人。他們的義是因信稱義,正如我們今天作為基督徒的義。
- 我們看到,從舊約到新約,上帝在使人成為義人的標準上並沒有改變──是信心,而不是遵守律法。
- 這有助於我們理解舊約律法對猶太人的意義,以及如今上帝賜給基督徒的新約誡命的意義。新約誡命本身並不能使人稱義,義唯獨藉著信而來。對於那些試圖透過遵守新約誡命來獲得義的人來說,新約誡命反而是絆腳石。關於這一點,我們將在下一部分詳細探討。
羅馬書 11:5-7照樣,如今也照著恩典的揀選,還有所剩下的餘數。 (6)既是出於恩典,就不在乎行為;不然,恩典就 不是恩典了。既是出於行為,就不在乎恩典;不然,行為就不是行為了。 (7)這又怎麼樣呢?以色列人沒有得到他所尋求的;蒙揀選的人得到了,其餘的人都被蒙蔽了。
- 我們得救是本乎恩典,也並非出於行為。
- 如果靠行為就能得救,那麼神的恩典就不是必需的了。
提摩太後書 1:9他救了我們,以聖召召我們,不是按我們的行為,乃是按他自己的旨意和恩典;這恩典是萬古之先,在基督耶穌裡賜給我們的。
- 我們得救是靠神的恩典,不是靠我們的行為。
提多書 3:5他救了我們,不是因我們自己所行的義,乃是照他的憐憫,藉著重生的洗和聖靈的更新……8 這話是可信的。我願你常陳明這些事,使那些信神的人留心行善。這些事對人有益,也有益處……14 我們也要學習留心行善,免得徒然結出果子。
- 行善本身並不能使我們得救。然而,得救之後,行善是基督徒生活的一部分。這一點在第8節和第14節都有明確的闡述。
聖經所說的基督徒不受律法約束,指的是舊約律法。如果指的是所有律法,我們就無需遵守世俗律法或新約中基督的誡命了。
救贖之謎第六塊-遵守基督誡命的必要性
遵守基督的誡命是得救的關鍵。教導他人遵守基督的誡命是大使命的後半部分,其重要性不亞於傳福音前半部分。教會中許多人忽略了遵守基督誡命的重要性。透過研讀本節的經文,我們將看到遵守基督誡命的真正意義。如果基督徒不遵守神的誡命,他們在地獄所受的懲罰將比從未接受基督為救主的人更嚴重! (彼得後書 2:20-21「他們若因認識主救主耶穌基督,得以脫離世上的污穢,後來又在其中被纏住、制伏,他們末後的景況就比先前更不好了。21 他們寧可不認識義路,強如認識了義路,又背棄所傳給他們的聖誡
基督的誡命界定了什麼是罪,什麼是順服神。神將愛祂定義為遵守祂的誡命。不遵守祂誡命的人,就不是愛神。我們向神表達愛,不是靠言語,而是靠行動──就是靠遵守祂的誡命。
律法主義
每當提到遵守基督的誡命,總有人會立刻想到「律法主義」。律法主義並非聖經術語,聖經中並沒有這個字。它是人為的詞彙,其意義因人的不同神學立場而異。律法主義常被用來指靠善行或遵守舊約律法得救的教義。它也常被用來形容試圖透過行善來賺取救贖的人。律法主義通常指的是人內心的動機。一個人可能出於律法主義的態度去做一件正確的事,而另一個人出於完全不同的動機或原因去做同樣的事情,卻並非出於律法主義。
無論人們對律法主義持何種態度,基督徒遵守耶穌吩咐我們去行的誡命並非罪過。順服神永遠不是罪。不遵行神的命令才是罪。增添或刪除基督給我們的誡命也是罪。
以下經文顯示了遵守基督誡命的重要性:
馬太福音 7:21-27凡稱呼我「主啊,主啊」的人,不能都進天國;惟獨遵行我天父旨意的人,才能進去。 22 當那日,必有許多人對我說:『主啊,主啊,我們不是奉祢的名傳道,奉祢的名趕鬼,奉祢的名行許多異能嗎? ’23 我明明地告訴他們說:『我從來不認識你們,你們這些作惡的人,離開我去吧! ’24 所以,凡聽見我這些話又遵行的,好比一個聰明人,把房子蓋在磐石上。 25 雨淋,水沖,風吹,撞著那房子,房子總不倒塌,因為根基立在磐石上。 26凡聽見我這些話卻不遵行的,好比一個無知的人,把房子蓋在沙土上。 27 雨淋,水沖,風吹,撞著那房子,房子就倒塌了,而且倒塌得很大。
- 並非所有自認為是基督徒的人都能得救。只有遵行上帝旨意的人才能得救。許多自稱基督徒、以為自己得救的人最終會下地獄,因為他們沒有遵守基督的誡命。
- 展現聖靈的恩賜,例如說方言、預言、行神蹟等等,並不能證明或表明一個人是基督徒,因為許多行這些事的人最終會下地獄,因為他們也在作惡。他們沒有遵守基督的誡命。
- 智者和愚者的故事講述的是要遵守基督的誡命。基督徒若聽了基督的誡命卻不遵行,就如同把生命建立在沙土之上。終有一天,祂的生命會崩塌,耶穌會對他們說:「你們這些作惡的人,離開我去吧!」(創世記 1:23)
- 上帝在這段經文中將罪定義為遵行上帝以外的人的旨意,而不是遵行上帝的旨意。罪孽可能是個人的意願,也可能是牧師、教會或教派的意願。它表面上看起來像是遵行上帝的旨意,但實際上並非如此,那就是罪。 (第22節)
- 只有遵行上帝旨意的人才能上天堂。
- 只有遵守基督誡命的基督徒才能上天堂。
- 一個人可以成為基督徒,但除非他遵守基督的誡命,否則他不能上天堂。
馬太福音 25:31-46當人子在祂榮耀裡,同著眾天使降臨的時候,要坐在祂榮耀的寶座上。 (32) 萬民都要聚集在他面前。他要把他們分別出來,好像牧羊的分別綿羊山羊一般。 (33) 把綿羊安置在右邊,山羊在左邊。 (34) 於是,王要對右邊的說:『你們這蒙我父賜福的,可來承受創世以來為你們預備的國。 (35) 因為我餓了,你們給我吃;渴了,你們給我喝;我作客旅,你們留我住;(36) 我赤身露體,你們給我穿;我病了,你們看顧我;我在監裡,你們來看我。 』 (37)那時,義人就要回答說:主啊,我們什麼時候見你餓了給你吃?渴了給你喝? (38)我們什麼時候見你作客旅留你住?或是赤身露體給你穿? (39)我們什麼時候見你生病了,或在監裡,來看你呢? (40)王要回答說:我實在告訴你們,你們既做在我這弟兄中一個最小的身上,就是做在我身上了。 (41)那時,他又要對左邊的說:『你們這被咒詛的人,離開我,進入那為魔鬼和他的使者所預備的永火裡去! 』(42)因為我餓了,你們沒有給我吃;渴了,你們沒有給我喝;(43)我作客旅,你們沒有接待我;我赤身露體,你們沒有給我衣服穿;我病了,我在監裡,你們沒有來看我。 (44)他們也要回答說:『主啊,我們什麼時候見你餓了,渴了,作客旅,赤身露體,病了,或在監裡,沒有伺候你呢? 』(45)他要回答說:『我實在告訴你們,這些事你們既不做在我這弟兄中一個最小的身上,就是不做在我身上了。 』(46)這些人要往永刑裡去;那些義人要往永生裡去。
- 這段經文中,耶穌所說的審判日決定一個人上天堂還是下地獄的標準,是他們的行為,而不是他們是否說了正確的話語並接受他為救主。換句話說,即使一個人得救了,如果他們沒有遵守基督的誡命,就不能保證他們最終的救贖。
- 耶穌將在審判日審判世人,祂告訴我們將要受審判的標準。這段經文並非出自人之口,也非某種神學觀點或律法學家的臆測,而是出自審判者耶穌本人之口。
馬太福音 28:19-20所以,你們要去,使萬民作我的門徒,奉父、子、聖靈的名給他們施洗。 20凡我所吩咐你們的,都教訓他們遵守。我就常與你們同在,直到世界的末了。阿們。
- 大使命包含兩個部分。第一部分是傳福音。第二部分是門徒訓練,教導信徒遵行基督所吩咐的一切。
- 教導基督的誡命並使其服從與傳福音同等重要,而教會卻嚴重忽略了這一點。
- 遵守基督的誡命是在人得救受洗之後才需要做的。遵守基督的誡命並不能取代悔改的經歷,也不能賺取救恩。
- 遵守基督的誡命就是過基督徒的生活,就是做耶穌會做的事,就是成為基督真正的跟隨者。
路加福音 8:21耶穌回答說:“聽了上帝的道又遵行的人,就是我的母親,我的弟兄了。”
- 真正屬於上帝大家庭的人,是那些聆聽聖經教導並遵行聖經教導的人。許多自稱基督徒的人,卻不願意聆聽和遵行上帝的一切旨意。他們如同法利賽人一樣,用人的理性為自己不必遵行上帝的旨意辯解。
路加福音 11:27-28耶穌正說這話的時候,同伴中有一個婦人高聲對他說:“懷你胎的和你所乳養的有福了!” 28 耶穌卻說:“是的,聽神之道而遵守的人有福了。”
- 耶穌告訴我們,聆聽並遵守上帝的話語是有福的。
- 那些遵守基督誡命的人所蒙的福,比耶穌的母親瑪利亞所蒙的福還要大。這足以說明遵守基督誡命的重要性。
約翰福音 14:21-24有了我的命令又遵守的,這人就是愛我的;愛我的必蒙我父愛他,我也要愛他,並且要向他顯現。 22 猶大(不是加略人猶大)問耶穌說:「主啊,你為什麼只向我們顯現,不向世人顯現呢?」23 耶穌回答說:「人若愛我,就必遵守我的道;我父也必愛他,並且我們要到他那裡去,與他同住。24 不愛我的道;我父也必愛他,並且我們要到他那裡去,與他同住。
- 只有遵守基督誡命的人才愛祂。不遵守基督誡命的人並不真正愛耶穌。愛基督不只是一種感覺或與基督建立關係,愛耶穌就是遵守祂的誡命。
- 保留意味著服從,但又不限於服從。保留也意味著珍惜、重視、防止損失、保護。
- 遵守基督的誡命是獲得更深層屬靈理解和靈命成長的必要條件-「我要向祂顯現」。因此,一個人若選擇在某一方面不順服耶穌,就無法獲得屬靈的理解,明白為何在這一方面以及其他方面順服對基督如此重要。他們會開始遠離基督,並試圖用人的理性來彌補他們屬靈理解的不足。
約翰福音 15:10-14你們若遵守我的命令,就常在我的愛裡,正如我遵守了我父的命令,常在他的愛裡一樣。 11 我將這些事告訴你們,是要叫我的喜樂存在你們心裡,並叫你們的喜樂可以滿足。 12 我的命令是:你們要彼此相愛,像我愛你們一樣。 13 人為朋友捨命,人的愛心沒有比這更大的了。 14 你們若遵行我所吩咐的,就是我的朋友了。
- 遵守基督的誡命是住在基督裡的必要條件。
- 耶穌賜給我們誡命,是為了讓我們心中充滿祂的喜樂,並使我們得享滿足。 (6、11)祂的誡命不是我們必須承受的重擔或十字架,而是帶給我們今生最大的喜樂。因此,如果我們基督徒感到缺乏喜樂,就需要查考耶穌的誡命,看看我們是否違背了哪一條。
- 我們與基督的友誼能否維繫,取決於我們是否遵守祂的誡命。 (第14節)
使徒行傳 5:32我們為這些事作見證;神賜給順從之人的聖靈也為這些事作見證。
- 聖靈賜給那些遵守基督命令的人。這節經文與約翰福音14:15-16相呼應:“你們若愛我,就必遵守我的命令。我要求父,父就另外賜給你們一位保惠師,叫他永遠與你們同在。”
羅馬書 2:2-13但我們深信,神必按真理審判行這樣事的人。 (3)你這人哪,你論斷行這樣事的人,自己卻也去行同樣的事,以為能逃脫神的審判嗎? (4)還是你藐視祂豐富的恩慈、寬容和忍耐,不曉得祂的恩慈是領你悔改呢? (5)你竟任憑你剛硬不悔改的心,為自己積蓄忿怒,以致神忿怒的日子來到,顯明他公義的審判。 (6)他必照各人所行的報應各人:(7)凡恆心行善,尋求榮耀、尊貴和不朽壞之事的,必得永生;(8)但那些爭競、不順從真理、反順從從不義的,必遭忿怒、惱恨;( 9)患難、困苦,必臨到一切作惡的人,先是猶太人,後是希臘人;(10)榮耀、尊貴、平安,必臨到一切行善的人,先是猶太人,後是希臘人;(11)因為神不偏待人。 (12)凡沒有律法而犯罪的,也必不按律法滅亡;凡在律法之下犯罪的,必按律法受審判;(13)因為在神面前,不是聽律法的稱義,乃是行律法的稱義。
以弗所書 2:8-10你們得救是本乎恩,也因著信;這並不是出於自己,乃是神所賜的;也不 是出於行為,免得有人自誇。我們原是祂的工作,在基督耶穌裡造成的,為要叫我們行善,就是神所預備叫我們行的。
- 這段經文很重要,它能幫助我們正確地理解遵守基督誡命的意義。遵守基督的誡命本身並不能使我們得救。神已經非常清楚地表明這一點:一旦我們得救,我們就應當順服基督,遵行祂的旨意。
- 上帝預定我們要行善。
腓立比書 2:12所以,我親愛的弟兄們,你們既是常順服的,不但我在你們那裡的時候,就是我如今不在你們那裡的時候,更是順服的,就當恐懼戰兢地作成你們得救的工夫。
- 遵守基督的誡命是我們獲得最終救贖的必要條件。敬畏上帝在於認識到,我們的悖逆會使我們無法進入天堂。
哥林多前書 7:18-19凡受過割禮的蒙召的,不要再受割禮;凡未受割禮的蒙召的,不要再受割禮。 19 受割禮算不得什麼,不受割禮也算不得什麼,唯有遵守神的誡命才是最重要的。
- 遵守基督的誡命非常重要。換句話說,舊約律法對基督徒來說並不重要。我們不必成為猶太人才能得救。然而,基督徒遵守新約中上帝的誡命至關重要。
哥林多前書 14:37若有人自以為是先知,或是屬靈的,就該承認我所寫給你們的是主的命令。
- 新約中所給予的誡命不是保羅、彼得、約翰等人的誡命,而是神的誡命。
- 我們常聽到傳道人說「保羅說」、「希伯來書的作者說」等等。結果,教會逐漸認為聖經的一部分是人的誡命,另一部分是神的誡命。很多人試圖把神的誡命解釋為那位作者為了解決當時讀者遇到的問題而給他們的指示。
- 我們必須體認到,所有聖經經文都是神所默示的,誡命也是神所默示的,是出自神,而非人所寫。這些誡命對我們今天仍然適用。
提多書 1:16他們自稱認識神,但在行為上卻否認祂;他們是可憎的、悖逆的,在一切善事上都是無用的。
- 僅僅宣稱認識基督、自稱是基督徒並不足以持續過基督徒的生活。如果一個人違背基督的誡命,就無法獲得最終的救贖。
- 基督徒必須行善,並遵行基督的誡命。
- 那些在行為上否認耶穌的人必下地獄,馬太福音 10:33 “凡在人面前不認我的,我在我天上的父面前也必不認他。”
提多書 3:1-14你要提醒他們順服執政的、掌權的,聽從官長,預備行各樣的善事。 (2)不要毀謗人,不要爭吵,只要溫柔,向眾人顯出謙卑。 (3)因為我們從前也是愚昧無知、悖逆、受迷惑,服事各樣的私慾和宴樂,存著惡毒和嫉妒,可恨,又彼此恨惡。 (4)但後來我們救主上帝的恩慈和慈愛顯明出來,(5 )他救了我們,並不是因我們自己所行的義,乃是照他的憐憫,藉著重生的洗和聖靈的更新。 (6)聖靈是上帝藉著耶穌基督我們救主厚厚澆灌在我們身上的,(7)好叫我們既因祂的恩典稱義,就得以承受永生的盼望。(8)這話是可信的,我願你常陳明這些事,好叫那些信神的人留心行善。這些事對人有益,也是有益處的。 (9)但要遠避愚拙的辯論、家譜的考究、爭論和律法的爭辯,因為這些都是無益的,也是虛妄的。 (10)若有人在初次和第二次勸誡之後仍是異端,就要棄絕他;(11)因為知道這樣的人已經偏離正道,並且犯罪,自己定罪。 (12)我差遣亞底馬或推基古到你那裡去的時候,你要殷勤到尼哥波立來見我,因為我已定意在那裡過冬。 (13)你要殷勤地把律法師西拿和亞波羅送到他們那裡,免得他們缺少什麼。 (14)我們也要學習為必要之事持守善行,免得這些善行徒勞無功。
- 這段經文再次強調了遵守基督誡命的重要性。一個人並非僅僅因為順服基督的誡命而得救或悔改(第5節)。
- 人一旦得救,就會遵守基督的誡命,行善事,因為他們想要取悅基督。 (詩篇 16:8,14)
希伯來書 5:9他既得以完全,就為凡順從他的人成了永遠得救的根源。
- 遵守基督的誡命是我們獲得永生的必要條件。
雅各書 1:22只是你們要行道,不要單單聽道,自己欺哄自己。
- 基督徒必須遵守基督的誡命,而不僅僅是閱讀聖經。當今教會基督教教育體系的一個問題是,人們聽道、談論道,卻沒有被感動去遵行。結果是,一個人越接受屬靈教育,就越容易自欺欺人。他們以為,自己擁有屬靈知識,比別人懂得更多,代表屬靈成熟。他們沒有意識到,屬靈的成熟並非來自對聖經的了解,而是來自遵守基督的誡命。這是當今主日學和神學院教育理念中的一個重大誤解。
雅各書 2:14-26我的弟兄們,若有人說自己有信心,卻沒有行為,有什麼 益處呢?這信心能救他嗎? (15)若弟兄或姊妹赤身露體,又缺了日用的飲食,(16)你們中間有人對他們說:『平平安安地去吧!願你們穿得暖,吃得飽’,卻不給他們身體所需用的,這有 什麼益處呢? (17)這樣,信心若沒有行為就是死的。 (18)有人會說:『你有信心,我有行為。 ’你將你沒有行為的信心指給我看,我便藉著我的行為將我的信心指給你看。 (19)你信神只有一位,你信得不錯;鬼魔也信,卻是戰兢。 (20)虛浮的人哪,你願意知道沒有行為的信心是死的嗎? (21)我們的祖宗亞伯拉罕獻上他的兒子以撒在壇上,豈不是因行為稱義嗎? (22)你看,信心是與他的行為並行,而且信心因著行為才得以完全。 (23)這就應驗了經上所說:「亞伯拉罕信神,這就算為他的義。」他又被稱為神的朋友。 (24)這樣看來,人稱義是因著行為,不是單因著信。 (25)妓女喇合接待使者,又放他們從別的路上出去,豈不是也因行為稱義嗎? (26)身體沒有靈魂是死的,信心沒有行為也是死的。
- 許多人誤解了行為和順服耶穌在基督徒生命中的重要性,因為他們認為一個人得救就意味著獲得了完全的救恩。然而,歸信的經驗只是登上通往天堂的船。如果一個人只有信心,他會原地打轉,最終迷失;如果一個人只有行為,他會在相反的方向原地打轉,最終也迷失。若沒有信心和對基督誡命的順服,我們無法進入天堂。
彼得後書 2:20-21他們若因認識主救主耶穌基督,得以脫離世上的污穢,後來又在其中被纏住、制伏,他們末後的景況就比先前更不好了。 21 他們寧可不認識義路,強如認識了義路,又背棄所傳給他們的聖誡命。
- 上帝清楚地告訴我們遵守祂誡命的重要性。基督徒若背棄上帝的誡命,將遭受永世地獄的懲罰,其刑罰比從未聽過福音而下地獄的人還要嚴厲。這是極其嚴重的。
- 教導基督徒遵守基督的誡命,並警告他們不遵守誡命的後果,這一點非常重要。
- 人們需要被教導敬畏上帝,而不是敬畏牧師或教會。
- 教會除了遵守基督的誡命之外,還加上其他誡命,反而分散了人們對遵守基督誡命的注意力。人們很快就會意識到,這些誡命是人的誡命,而不是神的誡命。結果就是,教會裡的年輕人既拋棄了人的誡命(因為聖經中沒有要求),也拋棄了神的誡命(因為神的誡命與人的誡命聯繫在一起,甚至被等同起來)。最終,許多教會裡的年輕人將遭受永世地獄的懲罰,而且比他們從未去過教會還要嚴重。
約翰一書 2:4人若說“我認識他”,卻不遵守他的誡命,便是說謊的,真理也不在他裡面了。
- 自認為是基督徒卻不遵守基督誡命的人是說謊者,必下地獄。
- 如果一個人是基督徒,他就會遵守基督的誡命。
約翰一書 3:19-24我們由此知道我們是屬真理的,並且在祂面前可以坦然無懼。 20 因為我們的心若責備我們,神比我們的心大,一切事他都知道。 21 親愛的弟兄姊妹,我們的心若不責備我們,我們就可以坦然無懼地來到神面前。 22 我們無論求什麼,就從祂得著,因為我們遵守祂的誡命,行祂所喜悅的事。 23 祂的命令就是叫我們信祂兒子耶穌基督的名,並且照祂所賜給我們的命令彼此相愛。 24遵守他誡命的,就住在神裡面,神也住在他裡面。我們因此知道神住在我們裡面,是因祂所賜給我們的聖靈。
- 聖靈能否住在我們裡面,取決於我們是否遵守基督的誡命。
約翰一書 5:1-3凡信耶穌是基督的,都是從神生的;凡愛生他之神的,也必愛從他生的。 2 我們若愛神,也遵守祂的誡命,從此就知道我們愛神的兒女。 3我們遵守神的誡命,這就是愛他了,他的誡命不是難守的。
- 神的誡命並不難懂,也不繁重。
- 愛神就是遵守祂的誡命。只有當我們遵守神的誡命時,才能愛其他基督徒。
啟示錄 2:5所以,應當回想你是從哪裡墜落的,並且要悔改,行起初所行的事。你若不悔改,我就臨到你那裡,將你的燈臺從原處挪去。
- 服從上帝的誡命至關重要。
啟示錄 14:12聖徒的忍耐就在這裡;他們是遵守上帝誡命和耶穌真道的人。
- 我們將因是否遵守神的誡命而受到審判。
啟示錄 12:17龍向婦人發怒,去與她其餘的兒女爭戰,這人就是那守上帝誡命、為耶穌基督作見證的。
- 基督徒就是遵守上帝誡命的人。
啟示錄 20:12-15我又看見死了的人,無論大小,都站在神面前。案卷展開了,並且另有一卷展開了,就是生命冊。 死了的人都憑這些案卷所記載的,照他們所行的受審判。(13)海交出其中的死人,死亡和陰間也交出其中的死人;他們都照各人所行的受審判。(14)死亡和陰間也被丟在火湖裡。這火湖就是第二次的死。 (15)凡名字沒有記在生命冊上的,就被丟在火湖裡。
- 我們受審判將取決於我們的所作所為,而不僅僅是是否接受耶穌為救主。
- 我們所犯的罪,我們所違背的神的誡命,都記錄在神的冊子上。審判日那天,我們將無話可說,證據確鑿。
- 耶穌是審判官,他清楚地告訴我們他將如何審判我們。這與許多傳道人所說的「一次得救,永遠得救」的說法並不一致。你認為誰是對的,耶穌還是那些傳道者?
啟 22:14凡遵守祂誡命的人有福了!他們有權利柄到生命樹那裡去,也可以從城門進入聖城。
- 只有遵守上帝誡命的基督徒才能獲得永生。只有他們才能進入天國之門。
救贖拼圖之七-恩典的角色
恩典在救恩中的作用是救恩拼圖中另一個重要的部分。教會常常誤用「恩典」一詞,將其視為一種萬能的特權,允許人承認某些事並非上帝的理想,但如果難以或不便遵行上帝的道路,就可以置之不理(做自己眼中看為正的事)。這種對「恩典」的錯誤用法在基督徒生活的許多方面都有所體現。這種理念對教會造成了極大的危害。統計顯示,許多基督徒的信仰和行為與非基督徒的並無二致。教會並沒有上帝賦予的權柄,可以隨意地在罪中賜予人恩典,並允許他們繼續犯罪。
為了更深入地理解恩典,我深入研究了聖經中關於恩典的論述。我發現了一些有趣的事實。最主要的一點是,恩典是來自上帝。新約聖經中大多數使用「恩典」一詞的經文都明確指出,恩典來自上帝或耶穌。沒有任何經文顯示教會或地方教會有權赦免人的罪。我們可以用上帝的恩典祝福別人,但這恩典並非出於我們自身。當教會赦免他人的罪,使之不再被視為罪時,教會就等於把自己當作上帝,與上帝平起平坐。這種想法在耶利米書7:9-10中就出現過:「你們豈可偷盜、殺人、姦淫、起假誓、向巴力燒香、隨從素不認識的別神呢?(10)來到這稱為我名下的殿裡,站在我面前說:『我們蒙恩可以行這一切可憎的事』嗎?
恩典並非允許我們比聖經所規定的罪略多。恩典並非上帝或教會給我們繼續犯罪的許可證,正如許多人所誤導的那樣。恩典並非上帝在我們明知不該犯罪之後,仍然對我們繼續犯罪的行為視而不見。羅馬書6:1-2:「這樣,我們可說什麼呢?我們可以仍在罪中,叫恩典顯多嗎?(2)斷乎不可!我們在罪上死了的人,豈可仍在罪中活著呢?」羅馬書6:15:「這又怎麼樣呢?我們既不在律法之下,乃在恩典之下,就可以犯罪嗎?斷乎不可!」對於那些故意繼續犯罪,並且不願停止或改變,因為「太難」而不願悔改的人,例如離婚再婚後,上帝不會賜予他們恩典。希伯來書 10:26-31「因為我們既領受了真理的知識,若故意犯罪,贖罪的祭就再也沒有了,27 惟有戰戰兢兢等候審判和那將要吞滅敵人的烈火。28 人藐視摩西的律法,憑兩卹見證人尚且不得憐而死;29何況踐踏神的兒子,將那使他成聖的立約之血當作平常,又褻慢施恩的聖靈,你們想,他該受何等重的刑罰呢?30 因為我們知道那說:‘伸冤在我,我必報應。
- 耶穌以恩典赦免了那位犯姦淫罪的婦人,同時也吩咐她:「去吧,從此不要再犯罪了!」耶穌賜予她恩典,並非讓她繼續犯姦淫。耶穌告訴她,她必須停止姦淫。如果一個人繼續犯同樣的罪,他不但得不到神的恩典,反而會招致神的審判。沒有公義,就沒有恩典和憐憫。
- 當一個人意識到自己犯了罪,並向神認罪悔改,棄絕罪惡時,神會完全赦免他。他不需要「賺取功德」或做多少善事才能得到神的赦免。祂從地獄的永刑中得釋放,並與耶穌一同在天堂享受永生。這是神的恩典,而不是繼續犯罪或隨心所欲的許可證。唯有藉著神的恩典,才能得到赦免。若非神的恩典,我們無人能夠得救,因為我們都犯了罪,虧缺了神的榮耀。
羅馬書 3:23-25因為世人都犯了罪,虧缺了神的榮耀;24如今卻蒙神的恩典,因基督耶穌的救贖,就白白地稱義。 25 神設立耶穌作挽回祭,是憑著耶穌的血,藉著人的信,要顯明神的義;因為祂用忍耐的心寬容人先前所犯的罪。
羅馬書 5:15-21但恩賜與過犯並不相同。若因一人的過犯,眾人都死了,何況神的恩典,與那藉著耶穌基督一人所賜的恩典,豈不更加倍地臨到眾人嗎? 16 恩賜與過犯並不相同;因為審判是因一人定罪,恩賜卻是因許多人的過犯而稱義。 17 若因一人的過犯,死就因這一人作王,何況那些領受豐盛恩典和義的恩賜的人,豈不更要因耶穌基督一人在生命中作王嗎? 18 這樣看來,因一人的過犯,審判臨到眾人,以致定罪;照樣,因一人的義,恩賜也臨到眾人,以致稱義得生命。 19 因一人的悖逆,眾人成為罪人;照樣,因一人的順服,眾人也成為義人。 20 律法本是外來的,為要顯出過犯。然而,罪在哪裡增多,恩典就更增多。 21 罪怎樣作王叫人死,照樣,恩典也要藉著義作王,叫人因我們的主耶穌基督得永生。
羅馬書 11:5-7照樣,如今也照著恩典的揀選,還有所剩下的餘數。 6既是出於恩典,就不在乎行為;不然,恩典就不是恩典了。既是出於行為,就不在乎恩典;不然,行為就不是行為了。 7這又怎麼樣呢?以色列人沒有得到他所尋求的;蒙揀選的人得到了,其餘的人都被蒙蔽了。
以弗所書 1:5-7他預定我們藉著耶穌基督得兒子的名分,歸於他自己,乃是照他自己旨意所喜悅的,6 使他榮耀的恩典得著稱讚;這恩典是他在愛子裡所賜給我們的。 7 我們藉著愛子的血得蒙救贖,過犯得以赦免,乃是照祂豐富的恩典。
以弗所書 2:5-10當我們死在過犯中的時候,祂藉著恩典使我們與基督一同活過來(你們得救是本乎恩)。 6 他又叫我們與基督耶穌一同復活,一同坐在天上,7 要將他極豐富的恩典,就是他藉著基督耶穌向我們所施的恩慈,顯明給後來的世代看。 8你們得救是本乎恩,也因著信;這不是出於自己,乃是神 所賜的;9 也不是出於行為,免得有人自誇。 10 我們原是祂的工作,在基督耶穌裡造成的,為要叫我們行善,就是神所預備叫我們行的。
提多書 2:11-14因為神拯救眾人的恩典已經顯明出來,12 教導我們棄絕不敬虔的事和世俗的情慾,在今世自守、公義、敬虔度日,13 等候所盼望的福,就是我們偉大的神和世俗的情慾,在今世自守、公義、敬虔度日,13 等候所盼望的福,就是我們偉大的神和救主耶穌基督的榮耀使我們自己行善為我們捨己,要拯救我們一切善的人。
救贖之謎第八塊-預定論與揀選
關於救贖的這塊拼圖之所以意義重大,是因為如今許多人接受了加爾文主義理論中關於預定論和揀選的部分,並將二者視為神學的核心。令人驚訝的是,一整套神學體系竟然可以主要建立在聖經中的一個字——「預定論」之上,就像盲人摸象僅憑一個面向就定義了整頭大像一樣。然而,神學體系往往是人為的產物,並以人的名字命名(例如加爾文主義、阿民念主義等等)。上帝警告我們不要跟隨人及其神學,而要跟隨耶穌基督。我們也需要從整本聖經的脈絡來理解預定論和揀選,而不能僅僅斷章取義地看待其中的某些經文。
這裡有幾個重要問題:
- 誰是命中註定的?是個人還是群體?
- 他們/我們命中註定要做什麼?
- 人能否選擇得救,還是根本沒有選擇權?如果他並非出於自願而得救,那麼他也不會失去這份救恩,因為上帝預定他得享永生。
與預定論和揀選相關的經文
馬太福音 20:16這樣,在後的將要在前,在前的將要在後;因為被召的人多,選上的人少。
- 被呼召-#2822邀請,即被任命,或(特指)聖徒:-被呼召。斯特朗希臘語詞典
- 蒙召或被任命的人很多,但被揀選的人卻很少。並非所有被預定的人都能得救。這是耶穌所說的話。
馬太福音 22:2-14天國好比一個王,為他兒子擺設婚宴。 3 他打發僕人去請那些被邀請的人來赴宴,他們卻不肯來。 4 他又打發別的僕人去,說:「告訴那些被邀請的人,我的筵席已經預備好了,牛和肥畜都宰了,一切都齊備,請來赴宴吧!」5 他們卻不理會,各自散去,一個到自己的田裡去,一個做買賣去了。 6 剩下的人抓住王的僕人,凌辱他們,把他們殺了。 7 王聽見這事,就發怒,派兵去,除滅那些兇手,燒毀他們的城。 8 於是他對僕人說:「婚宴已經預備好了,只是那些被邀請的人不配。」9 所以,你們要到大路上去,凡遇見的,請來赴婚宴。 10 於是,那些僕人出去到大路上,凡遇見的,無論好人壞人,都召集了來,婚宴的賓客就都預備好了。 11 王進來觀看賓客的時候,看見那裡有一個人沒有穿禮服,12 就對他說:「朋友,你沒有穿禮服,是怎麼進來的呢?」 那人啞口無言。 13 於是王吩咐僕人說:“捆起他的手腳來,把他丟在外面的黑暗裡;在那裡必要哀哭切齒了。14 因為被召的人多,選上的人少。”
- 蒙召(第14節)— #2822邀請,即被任命,或(特指)聖徒: ——蒙召。斯特朗希臘語詞典
- Bidden – #2564 意為「呼喚」(正確用法是大聲朗讀,但也用於各種場合,直接或間接):– bid,呼喚(發出),(誰的,誰的姓氏)被(呼喚)。斯特朗希臘語詞典
- 耶穌告訴我們,進入天國與基督的婚宴,需要神的揀選、神的呼召、人的回應。人若沒有神的邀請,就無法進入天堂。
- 在這個比喻中,是耶穌,而不是保羅或其他什麼人,告訴我們人有選擇的權利。許多人被召喚成為基督徒,但在世界末日基督與教會結合之時,那些被揀選的人中,只有極少數人會在那裡。
- 並非所有蒙召的人都能得救。並非所有神揀選或預定得救的人都能獲得救恩。
- 上帝並沒有同時呼召所有人。
約翰福音 1:10-13他在世界,世界也是藉著他造的,世界卻不認識他。 11 他到自己的地方來,自己的人倒不接待他。 12 凡接待他的,就是信他名的人,他就賜他們權柄作神的兒女。 13 這等人不是從血氣生的,不是從情慾生的,也不是從人意生的,乃是從神生的。
- 第12節經文指出,一個人必須先接受基督,才能成為基督徒。
- 人類神學中有很多關於人的意志與救贖關係的論述,認為人因著敗壞的罪性,無法憑自己的意志選擇耶穌。第13節是這些神學的關鍵經文之一,因為它指出人不能憑自己的意志重生。但請注意前一節經文,相信耶穌並接受他,是得救的前提。人必須先選擇耶穌。
- 然而,請注意上帝所說的話:接受耶穌並不能使人得救。相信耶穌也不能使人得救。人得救不是靠自己的意志,也不是靠別人的意志。
- 人得救是靠神賜予能力,成為祂的兒女。我們接受耶穌、相信祂,或依靠自己的意志,都不能使我們得救。這些只是打開我們心門的步驟,使耶穌能夠進入並住在我們裡面。
約翰福音 3:14-18摩西在曠野怎樣舉起銅蛇,人子也必照樣被舉起來,15叫一切信他的人,不至滅亡,反得永生。 16 神愛世人,甚至將祂的獨生子賜給他們,叫一切信祂的人,不至滅亡,反得永生。 17 因為神差他的兒子降世,不是要定世人的罪,乃是要叫世人因他得救。 18 信他的人,不被定罪;不信的人,罪已經定了,因為他不信神獨生子的名。
- 救恩的恩賜臨到所有人。 「凡有血氣的」一詞適用於所有人,並非特別指那些被揀選而得救的特定群體。
- 凡得救的人,都是因信耶穌而得救(參考第15、16、18節)。這是每個人都必須自己做出的選擇,上帝不會替他做選擇。
- 「使世人因祂得救。」 救恩是神揀選和決定的成果,人人皆可得救。
約翰福音 6:44-51 若不是差我來的父吸引人,沒有人能到我這裡來;到我這裡來的,在末日我要叫他復活。 45 先知書上寫著說:「他們都要受神的教導。」所以,凡聽見父的道又學習了的,就到我這裡來。 46 這不是說有人見過父,惟獨從神來的,才見過父。 47 我實在告訴你們,信我的人有永生。 48 我就是生命的糧。 49 你們的祖宗在曠野吃過嗎哪,還是死了。 50 這是從天上降下來的糧,叫人吃了就不死。 51 我是從天上降下來的生命之糧;人若吃這糧,就必永遠活著。我所要賜的糧就是我的肉,為世人的生命所賜的。
- 這是另一段持不同加爾文神學觀點的人用來表明人沒有選擇是否得救的權利的經文;上帝的旨意不可阻撓,凌駕於人的選擇之上。
- 請注意第44節之前的經文:約翰福音6:35-43「耶穌對他們說:『我就是生命的糧。到我這裡來的,必定不餓;信我的,永遠不渴。』36 但我告訴你們,你們已經看見我,還是不信。37凡父所丟棄給我的人,必到我這裡來;我必到我這裡來的人。因為我從天上降下來,不是要按自己的意思行,乃是要按那差我來者的意思行。 39 差我來者的意思就是:他所賜給我的,叫我一個也不失落,在末日卻叫他復活。」 42 他們說:「這不是約瑟的兒子耶穌嗎?他的父母我們都認識。他怎麼會說『我從天上降下來的』呢? 」 43 耶穌回答說:「你們不要彼此議論。 」
- 神的旨意是,凡看見耶穌、信祂的人,都將得永生(第40節)。然而,請注意第36節,法利賽人看見了耶穌,卻不信。他們沒有得到永生,因為他們不信耶穌。這是他們必須做出的選擇。
- 聖經並沒有說上帝強迫我們接受祂的旨意,也沒有說我們沒有選擇的權利。歸向耶穌、相信他,是我們自己的選擇。
- 約翰福音17:12 “我與他們同在世上的時候,因你的名保守了他們;你所賜給我的,我都保守了;他們中除了那滅亡之子以外,沒有一個滅亡的,好叫經上的話得以應驗。”
- 猶大墮入地獄是因為他自己選擇了跟隨撒旦。並非耶穌的過錯或疏忽導致猶大下地獄。
使徒行傳 13:45-48猶太人看見許多人,就滿心嫉妒,毀謗保羅所講的話。 46 於是保羅和巴拿巴放膽說:「神的道先傳給你們,原是應當的;只因你們棄絕這道,斷定自己不配得永生,我們就轉向外邦人去。47 因為主曾這樣吩咐我們說:『我已經立你作外邦人的光,叫你施行救恩,直到地極道 我們都得聽見人的喜道。
- 再次強調,必須結合第48節的脈絡來看。如果我們只看第48節,就會得出這樣的結論:只有那些被揀選或預定的人才能得救。
- 第 46 節說,福音首先需要傳給猶太人,但因為猶太人拒絕了耶穌,所以他們就去傳給外邦人。
- 猶太人可以選擇接受耶穌,也可以選擇拒絕祂。他們被預定,或說被上帝揀選為祂的選民,並沒有強迫他們接受救恩。他們仍然可以選擇接受耶穌,也可以選擇拒絕祂。他們拒絕了永生。猶太人因沒有獲得永生而受到責備。如果猶太人在是否得救這件事上沒有選擇權,上帝也沒有預定他們得救,那麼為什麼福音需要先傳給猶太人呢?
- 猶太人選擇拒絕耶穌,導致他們無法獲得永生。
羅馬書 1:6-7你們也是蒙耶穌基督呼召的人。 7 寫信給所有在羅馬、蒙神所愛、奉召作聖徒的人:願恩惠、平安從我們的父神和主耶穌基督歸與你們。
- 被稱為#2822 ,受邀,即被任命,或(特指)一位聖人: ——被稱為。斯特朗希臘語詞典
羅馬書 5:18-19如此說來,因一次過犯,眾人都被定罪;照樣,因一次義行,眾人也都得著稱義得生命。 19 因一人的悖逆,眾人成為罪人;照樣,因一人的順服,眾人也成為義人。
- 救恩是白白賜給所有人的恩典。有人試圖解釋說,“所有人”並非指“所有男性”,而是指“所有基督徒”。但上下文並不允許這種解釋。 “所有人”,而不僅僅是基督徒,都從亞當那裡繼承了罪性,都犯了罪,都將受到神的審判。同樣,「所有人」都白白地領受了救恩的恩典。
- 但要注意,並非所有人都能得救。第19節說,許多人,而不是所有人,被算為義。
羅馬書 8:28-33我們曉得萬事都互相效力,叫愛神的人得益處,就是按祂旨意被召的人。 29 因為他預先所知道的人,就預先定下效法他兒子的模樣,使他兒子在許多弟兄中作長子。 30 預先所定下的人,又召他們來;所召來的人,又稱他們為義;所稱為義的人,又叫他們得榮耀。 31 既是這樣,還有什麼說的呢?神若幫助我們,誰能敵擋我們? 32 神既不愛惜自己的兒子,為我們眾人捨了,豈不也把萬物和祂一同白白地賜給我們嗎? 33 誰能控告神所揀選的人呢?有神稱他們為義了。
- 被呼召(第28節)#2822邀請,即被任命,或(特指)一位聖徒: ——被呼召。斯特朗希臘語詞典
- 呼喚(v.30)#2564 「呼喚」(正確用法是大聲朗讀,但也用於各種場合,直接或間接):-出示,呼喚(發出),(誰的,誰的姓氏)被(呼喚)。斯特朗希臘語詞典
- 揀選(第33節)#1588選擇;引申義為喜愛: ——被揀選的,被揀選的。斯特朗希臘語詞典
- 事情的順序是:1)上帝預定 2)上帝呼召祂預定的人 3)上帝稱義被呼召的人 4)上帝榮耀被稱義的人。
- 上帝呼召祂預定的人,表明這些人在這件事上有選擇的權利。呼召需要被呼召者回應。被呼召者可以選擇回應上帝的呼召,也可以選擇拒絕。如果一個人不回應上帝的呼召,那麼事情的順序就會被打亂。上帝不會因為被預定的人不回應祂的呼召就稱義。預定不代表上帝預定的人一定能自動得救。
- 根據這節經文,預定論並不意味著一個人在是否得救的問題上沒有選擇權。他是有選擇權的。
羅馬書 9:9-25因為這是應許的話:『到時候我要來,撒拉必生一個兒子。 』 10 不但如此,還有利百加從我們祖宗以撒懷了孕, 11 (因為兒女還沒有出生,善惡還沒有做出來,為要顯明神揀選的旨意,不在乎人的行為,只在乎那召他們的。)12 有人對她說:「將來我所愛的要服侍小的。這樣,我們可說什麼呢?難道神不義嗎?斷乎不是! 15 因為他對摩西說:「我要憐憫誰就憐憫誰,要恩待誰就恩待誰。」16 可見,這不在乎那定意的,也不在乎那奔跑的,只在乎發憐憫的神。 17 因為經上對法老說:「我特意興起你,要在你身上顯明我的權能,並要傳揚我的名遍及全地。」18 如此看來,神要憐憫誰就憐憫誰,要使誰剛硬就使誰剛硬。 19 你那時,他必對我說:「他為何還要責備我呢?誰曾違抗他的旨意呢?」20 人哪,你是誰,竟敢與神爭辯呢?受造之物豈能對造它的說:「你為何這樣造我呢?」21 窯匠豈沒有權柄用同一團泥,有的做成貴重的器皿,有的做成卑賤的器皿呢? 22 倘若神要顯明他的忿怒,彰顯他的權能,就以極大的忍耐那可怒的、預備遭毀滅的器皿,23 又要將他豐盛的榮耀彰顯在那蒙憐憫、預先預備得榮耀的器皿上,24 就是我們,他所召的,但不從猶太人中,也不從外邦人中。 25 正如何西阿書中所說:“我必稱那非我子民的為我的子民,稱那非我所愛的為我所愛的。”
- Calleth(第11、24節)#2564 意為「呼喚」(正確用法是大聲朗讀,但也用於各種場合,可直接或間接):-呼喚,召喚(發出),(誰的,誰的姓氏)被(呼喚)。斯特朗希臘語詞典
- 選舉(第11節)#1589(神聖的)選擇(抽像或具體):-被揀選的,選舉。 《斯特朗希臘語詞典》
- 「呼召」與「揀選」連用,表示人對上帝的呼召和揀選的回應是必要的。
- 神呼召了我們。 (第24節)我們必須回應祂的呼召,成為祂國度的一部分。
羅馬書 11:5-7照樣,如今也照著恩典的揀選,還有所剩下的餘數。 (6)既是出於恩典,就不在乎行為;不然,恩典就 不是恩典了。既是出於行為,就不在乎恩典;不然,行為就不是行為了。 (7)這又怎麼樣呢?以色列人沒有得著他所尋求的;蒙揀選的人得著了,其餘的人都被蒙蔽了。
- 第 7 節所說的選民是指外邦人。
- 外邦人(上帝揀選、揀選、呼召的人)蒙上帝揀選,不是因為他們的義行或行為──遵守舊約律法──而是出於恩典。
羅馬書 11:28就福音而言,他們因你們的緣故 是仇敵;就揀選而言,他們 因祖先的緣故是蒙愛的。
- 選舉——#1589(神聖的)選擇(抽像或具體):——被揀選的,選舉。 《斯特朗希臘語詞典》
- 當選表示我們是上帝揀選的。
哥林多前書 1:1-2奉神旨意蒙召作耶穌基督使徒的保羅,和我們的弟兄所提尼,2 寫信給在哥林多的神的教會,就是那些在基督耶穌裡成聖、蒙召作聖徒的人,以及所有在各處求告我們主耶穌基督之名的人,無論他們是他們的還是我們的。
- 被稱為#2822 ,受邀,即被任命,或(特指)一位聖人: ——被稱為。斯特朗希臘語詞典
哥林多後書 5:14-15原來基督的愛激勵我們;因我們這樣斷定,一人既替眾人死,眾人就都死了;15 並且他替眾人死,是叫那些活著的人不再為自己活,乃為替他們死而復活的主活。
- 耶穌為世上所有人而死,包括基督徒和拒絕祂的人,而不僅僅是像加爾文的追隨者所認為的那樣只為基督徒而死。經文說耶穌為所有人而死,但也暗示只有一部分因祂的死和復活而得享永生(「那些活著的人」)。拒絕耶穌的人無法從祂的死中得到任何益處。
- 有人說,這裡的「所有」並非指所有人,而僅指基督徒,因為只有基督徒與基督一同死去。但請注意,經文說的是「所有」都死了,而不是「我們(基督徒)都死了」。世上每個人,除非成為基督徒,否則在靈性上都是死的。以弗所書2:1「你們從前在過犯和罪惡中死了,他叫你們活過來。」以弗所書2:5「當我們死在過犯中的時候,他使我們與基督一同活過來,是本乎恩,也因著你們得救。」歌羅西書2:13「你們從前在過聖神的肉體中過活了你們得救。
以弗所書 1:4-14就如神從創世以前,在基督裡揀選了我們,使我們在祂面前成為聖潔,無有瑕疵。 (5)又因愛我們,預定我們藉著耶穌基督得兒子的名分,歸於祂自己,乃是照祂自己旨意所喜悅的;(6)使祂榮耀的恩典得著稱讚;這恩典是祂在愛子裡所賜給我們的。 (7)我們藉著愛子的血得蒙救贖,過犯得以赦免,乃是照他豐富的恩典;(8)這恩典是他在諸般智慧聰明上充充足足地賞給我們的;(9)又照他自己所喜悅的,預先定下的旨意,叫我們知道他旨意的奧秘,(10)要在日期滿足的時候,基督、同在天上都在同一個天上滿足的時候,使基督、同在同天上。甚至在他裡面:(11)我們也在他裡面得了基業,這原是那位隨己意行作萬事的,照著他旨意所預定的,(12)好叫我們這首先信靠基督的人,可以得著他榮耀的稱讚。 (13)你們既聽見真理的道,就是那叫你們得救的福音,也信了他,既然信他,就受了所應許的聖靈為印記,(14)這聖靈是我們得基業的憑據,直等到神之民被贖,使他的榮耀得著稱讚。
- 神在創世前就揀選了外邦人,使他們成為神的兒女。 (第5節)
- 注定要被基督收養。
- 我們還沒有獲得最終的救贖。 (第14節)我們已經領受了聖靈,這是我們將來得救的保證金或應許。
- 我們的收養尚未發生。羅馬書 8:23 “不但如此,就是我們這些有聖靈初結果子的,也是自己心裡嘆息,等候得著兒子的名分,就是我們的身體得贖。”
帖撒羅尼迦前書 1:4親愛的弟兄們,你們知道你們是蒙神揀選的。
- 這封信是寫給外邦人的,指的是上帝揀選他們為外邦人。
帖撒羅尼迦後書 2:9-15這惡者來,是照著撒但的運作,行各樣的異能、神蹟和虛假的奇事,10 並且在那些將要滅亡的人身上,行各樣不義的詭詐,因為他們不領受愛真理的心,以致得救。 11 因此,神就使他們生髮強烈的錯覺,以致他們信從虛謊,12 叫一切不信真理、倒喜愛不義的人都被定罪。 13 弟兄們,主所愛的,我們應當常常為你們感謝神,因為他從起初就揀選了你們,叫你們因信真道,又蒙聖靈成聖,能以得救。 14 神藉著我們所傳的福音呼召你們,使你們得著我們主耶穌基督的榮耀。 15 所以弟兄們,你們要站立得穩,凡所領受的教訓,無論是我們口傳的,是書信上的,都要堅守。
- 如果斷章取義地看待第 13 節,我們就會得出這樣的結論:人得救與否沒有選擇權,上帝從創世之初就揀選了誰能得救。
- 第10節說,許多人因選擇拒絕真理的愛而無法得救。第12節說,他們將遭受永恆的刑罰,因為他們不相信真理。不相信真理是他們自己的選擇,而不是上帝的選擇。
- 上帝再次「呼召」人,表明人必須回應上帝的呼召。 (第14節)
提摩太前書 2:1-6我勸你,第一要為萬人懇求、禱告、代求、祝謝;2 為君王和一切在位的,也該如此,使我們可以敬虔端正,平安無事地度日。 3 這在我們的救主上帝面前是美好的,可蒙悅納的。 4他願意萬人得救,明白真道。 5 因為只有一位上帝,在上帝和人之間也只有一位中保,乃是降世為人的基督耶穌;6他捨己作萬人的贖價,到了時候,這事必被證明。
- 神的旨意是讓全世界所有人都得救,而不僅僅是那些預定得救的少數人,其餘的人則被排除在外。加爾文狹隘的預定論與這節經文不符。
- 耶穌為所有人而死,使任何人都能獲得救贖。
- 有些人試圖曲解這段經文,聲稱「所有」並非指所有人,而僅指「所有」基督徒。然而,這段經文的上下文指的是世界各國政府(這段經文最初寫成時,統治政權是羅馬,而非基督教國家),因此「所有的人」指的是世界上所有人。
提摩太後書 1:9他救了我們,以聖召召我們,不是按我們的行為,乃是按他自己的旨意和恩典;這恩典是萬古之先,在基督耶穌裡賜給我們的。
- “Called” G2564 表示“呼叫”(正確發音為“call”,但也用於各種場合,直接或間接):——招呼,呼喚(發出),(誰的,誰的姓氏)被(呼叫)。斯特朗希臘語詞典
- 「呼召」 G2821邀請(比喻義):-呼召。斯特朗希臘語詞典
- 上帝再次呼召我們,祂向我們發出邀請,需要我們回應。從祂所用的措詞中可以清楚地看出,上帝並沒有強迫我們接受預定論才能得救。
- 這段話並沒有明確指出,這種呼召只針對個人,或者說,在世界之初,只有少數人被揀選得救。
- 上帝在這裡告訴我們,祂在創世之前就揀選了藉著耶穌賜給我們救恩。這並非是在亞當和夏娃犯罪、使世人皆有罪性之後,祂才想出的計劃。
提摩太後書 2:24-26主的僕人不可爭競,只要溫溫和和地待眾人,善於教導,存心忍耐,25 用溫柔勸戒那抵擋的人,或者神給他們悔改的心,使他們能明白真道,26 好叫他們脫離魔鬼的網羅,因為他們已被魔鬼任意擄去。
- 乍看之下,人們可能會認為這意味著上帝必須幫助人悔改,人對此別無選擇。然而,緊接著的一句話卻說,「他們可以自己從魔鬼的網羅中掙脫出來」。每個人都必須自己選擇棄絕罪惡和撒旦,接受基督。因此,我們不應爭辯,而應溫柔耐心地教導眾人。
- 神的旨意是要人人得救,而我們要盡一切努力引導他們歸向基督。 (第24節)
彼得前書 1:2-9 就是照著父神的預知,藉著聖靈的成聖,蒙揀選,得以順服耶穌基督,並蒙他血所灑的人。願恩惠、平安多多加給你們! 3 願頌讚歸與我們主耶穌基督的父神!祂曾照自己的大憐憫,藉著耶穌基督從死裡復活,重生了我們,使我們有活潑的盼望,4 可以得著不能朽壞、不能玷污、不能衰殘、為你們存留在天上的基業。 5 你們這因信蒙神能力保守的人,必能得著所預備、到末世要顯現的救恩。 6 因此,你們要歡喜快樂;雖然現在你們暫時在百般試探中感到憂愁,7 但你們的信心經過試驗,就比那被火煉過仍會朽壞的金子更寶貴,可以在耶穌基督顯現的時候,得著稱讚、榮耀和尊貴。 8 你們雖然沒有見過他,卻是愛他;如今雖不得看見,卻因信他而有說不出來、滿有榮光的喜樂;9並且得著你們信心的果效,就是靈魂的救恩。
- 神預先知道誰會憑信心接受基督,誰不會。
彼得後書 1:1-11耶穌基督的僕人和使徒西門彼得,寫信給那些因神的義和我們救主耶穌基督的義,與我們同得寶貴信心的人:2 願恩惠、平安因你們認識神和我們主耶穌而多多地加給你們。 3 神的神能已將一切關乎生命和敬虔的事賜給我們,皆因我們認識那用自己的榮耀和美德呼召我們的主。 4 因此,祂已將又寶貴又極大的應許賜給我們,叫我們既脫離世上從情慾來的敗壞,就得與神的性情有分。 5 正因這緣故,你們要分外殷勤。有了信心,又要加上德行;有了德行,又要加上知識;6 有了知識,又要加上節制;有了節制,又要加上忍耐;有了忍耐,又要加上敬虔;7 有了敬虔,又要加上愛弟兄的心;有了愛弟兄的心,又要加上愛眾人的心。 8 因為你們若有這幾樣,並且多多益善,就必使你們在認識我們的主耶穌基督上不至於閒懶不結果子。 9 人若沒有這幾樣,就是瞎眼,看不見遠方,忘記了他舊日的罪已經得了潔淨。 10 所以弟兄們,你們更當殷勤,使你們所蒙的恩召和揀選堅定不移。你們若行這幾樣,就永不失腳。 11 這樣,你們必得豐豐富富地進入我們主救主耶穌基督永遠的國。
- 蒙神呼召和揀選並不能保證我們一定得救,否則神就不會命令我們確保得救了。
- 根據這節經文,即使是蒙神呼召和揀選的人,也有可能墮落而不能上天堂。
彼得後書 3:9主所應許的尚未成就,有人以為他是耽延,其實不是耽延,乃是寬容你們,不願有一人沉淪,乃願人人都悔改。
- 神的旨意是讓所有人都能得救,不至於下地獄。
- 上帝預定救恩臨到所有人,包括猶太人和外邦人。
- 悔改罪過是人必須自己做出的選擇,也是得救的必要條件。加爾文的預定論否定了悔改得救的必要性,與這節經文相違背。
約翰一書 2:1-2我小子們哪,我寫這些事給你們,是要你們不要犯罪。若有人犯罪,在父那裡我們有一位中保,就是那義者耶穌基督。 2 祂為我們的罪作了挽回祭,不但為我們的罪,也為普天下人的罪。
- 上帝清楚地告訴我們,耶穌不只為基督徒的罪而死,也為全世界所有人的罪而死。
猶大書 1:1耶穌基督的僕人、雅各的兄弟猶大,寫信給那些蒙父神成聖、在耶穌基督裡蒙保守、蒙召的人。
- 被稱為#2822 ,受邀,即被任命,或(特指)一位聖人: ——被稱為。斯特朗希臘語詞典
啟示錄 17:14這些人要與羔羊爭戰,羔羊必勝過他們,因為祂是萬主之主、萬王之王。與祂同在的,就是蒙召的、被揀選的、有忠心的。
- 被稱為#2822 ,受邀,即被任命,或(特指)一位聖人: ——被稱為。斯特朗希臘語詞典
在舊約中,上帝揀選猶太人作祂的選民。然而,祂並沒有禁止或阻止其他民族或種族信靠祂。有很多非猶太人信靠上帝的例子。同時,也有許多猶太人不信上帝,並因悖逆和拒絕上帝而受到懲罰。同樣,在新約中,上帝揀選外邦人得救,但並非所有外邦人都接受基督。
預定論與遺囑
關於神的旨意和人的意志,已有大量著述。持預定論的人認為,因為神是至高無上的,祂的旨意強加於我們,我們只能像機器人一樣順從神的旨意。支持這一教義的經文之一是羅馬書9:16 : “這樣看來,這不在乎那定意的,也不在乎那奔跑的,只在乎發憐憫的神。”
以下段落表明,上帝不會強迫我們接受祂的旨意。
馬太福音 7:21-23凡稱呼我「主啊,主啊」的人,不能都進天國;惟獨遵行我天父旨意的人,才能進去。 22 當那日,必有許多人對我說:『主啊,主啊,我們不是奉祢的名傳道,奉祢的名趕鬼,奉祢的名行許多異能嗎? ’23 我明明地告訴他們說:『我從來不認識你們,你們這些作惡的人,離開我去吧! ’
- 並非所有自行是基督徒的人都會遵行上帝的旨意。
- 這段經文告訴我們,有些人自認是基督徒,但在審判日卻要下地獄,因為他們沒有遵行神的旨意。這段經文清楚地表明,神不會強迫我們遵行祂的旨意。
馬太福音 18:2-14耶穌叫了一個小孩來,使他站在他們中間,3 說:「我實在告訴你們,你們若不迴轉,變成小孩子的樣式,斷不得進天國。4 所以,凡自己謙卑像這小孩子的,他在天國裡就是最大的。5 凡為我的名接待一個像這小孩子的名,就是接待一個像我。凡使這信我的一個小子跌倒的,倒不如把大磨石拴在他頸項上,沉在深海裡。你缺一隻手或一隻腳進入永生,強如有兩隻手或兩隻腳被丟進永火裡。 9 倘若你的眼睛使你跌倒,就剜出來丟掉。你只有一隻眼睛進入永生,強如有兩隻眼睛被丟進地獄的火裡。 10 你們要小心,不可輕看這些小子裡的一個;我告訴你們,他們的使者在天上,常見我天父的面。 11 因為人子來,要拯救失喪的人。 12 你們以為如何?一個人若有一百隻羊,一隻走迷了路,他豈不撇下那九十九隻,到山裡去找那迷路的羊嗎? 13 他若找到了,我實在告訴你們,他為這一隻羊歡喜,比為那沒有迷路的九十九隻羊歡喜還要大。 14你們在天上的父也是這樣,不願這些小子裡失喪一個。
- 如果上帝的旨意強加於我們,而我們無法選擇是否得救,那麼所有人都會得救,因為上帝的旨意是不要讓任何孩子沉淪。每個人最初都是孩子。如果上帝的旨意因為祂至高無上而強加於我們,那麼世界上每個人在孩童時期都會成為基督徒,因為上帝的旨意是不要讓任何孩子沉淪。
約翰福音 7:17人若立志遵行他的旨意,就必曉得這教訓或是出於神,或是出於我。
- 「如果」一詞表明,作為人類,我們有選擇權,可以選擇是否遵行神的旨意。遵行神的旨意並非強迫我們。
帖撒羅尼迦前書 5:18凡事謝恩,因為這是神在基督耶穌裡向你們所定的旨意。
- 神的旨意是讓基督徒在凡事上感恩。我們知道,並非所有基督徒都能在每一種情況下都遵行神的旨意,如此感恩。身為基督徒,我們可以選擇在困境中是否遵行神的旨意,是否感恩。神的旨意並非強加於我們,強迫我們感恩。如果我們別無選擇,只能感恩,那便不是真正的感恩,而是一種機械的、下意識的反應,就像一個被擠壓、擊打或踩踏的玩偶,會說「我愛你,媽媽」。
彼得前書 2:15因為神的旨意原是要你們行善,堵住愚昧無知的人的口。
- 神的旨意是讓基督徒以善行來駁斥愚昧之人的無知言論。然而,我們知道並非所有基督徒都能以自己的行為使愚昧之人啞口無言。有些基督徒的確能以自己的行為使愚昧之人閉嘴,有些基督徒的行為卻反而給了愚昧之人繼續愚昧的把柄。
救贖拼圖第9塊:悔改
悔改是成為基督徒不可或缺的一部分。成為基督徒不只是渴望與耶穌建立關係,並祈求祂進入自己的心。人也需要為自己的罪感到悲傷,祈求上帝赦免罪孽,洗淨一切不義。
《伊斯頓聖經辭典》對悔改是這樣說的:
新約聖經中使用了三個希臘文來表示悔改。 (1) 動詞「metamelomai」用來指思想的改變,例如因罪而產生後悔甚至懊悔,但不一定意味著內心的改變。這個字是用來指猶大的悔改(太27:3)。 (2) 「metanoeo」意為因事後認識而改變思想和目的。這個動詞與(3)同源名詞「metanoia」一起,用來指真正的悔改,即思想、目的和生命的改變,並應許罪得赦免。
「福音式的悔改包括:(1) 真正意識到自己的罪孽和罪性;(2) 領悟到上帝在基督裡的憐憫;(3) 真正憎恨罪惡(詩篇 119:128;約伯記 42:5-6;哥林多後書 7:10),並歸向上帝;(4):5-6 ;哥林多後書 7:10 ),並歸向上帝;(4) 遵守上帝的生活,與上帝同行。
馬太福音 4:17從那時起,耶穌開始傳道,說:“天國近了,你們應當悔改!”
- 悔改(韋氏1828年字典)
1. 對所做或所說之事感到痛苦、悲傷或後悔;例如,後悔我們把太多時間浪費在無所事事或感官享樂上;後悔我們傷害了朋友的感情。一個人只會為自己所做或所說之事感到後悔。
2. 在神學中,因罪而悲傷或痛苦,因為罪違反了上帝的神聖律法,玷污了上帝的品格和統治,是對一位無限仁慈的存在最卑鄙的忘恩負義。
馬太福音 9:12-13耶穌聽見這話,就對他們說:“健康的人用不著醫生,有病的人才用得著。13 你們去揣摩這句話的意思:‘我喜愛憐憫,不喜愛祭祀。’我來本不是召義人悔改,乃是召罪人悔改。”
- 耶穌明確指出,我們需要呼召罪人悔改。我們不只要專注於義人,也要積極傳福音。
- 法利賽人不與稅吏和罪人來往,也不願與他們建立任何友誼。耶穌卻認為稅吏和罪人是需要救主、需要悔改的人。
馬可福音 1: 14-15約翰下監以後,耶穌來到加利利,宣講神國的福音,15 說:“日期滿了,神的國近了。你們當悔改,信福音。 ”
- 上帝在這裡告訴我們祂國度的福音信息是什麼-基督已經來臨,悔改你的罪,相信耶穌。
馬可福音 6:10-12耶穌對他們說:「無論你們進了哪家,就住在那裡,直到離開那地方。11 凡不接待你們、不聽你們的人,你們離開那裡的時候,就把腳上的塵土跺下去,作為對他們的見證。我實在告訴你們,當審判的日子,把多瑪和摩拉所叫你們的人,比那人還可以忍受的人。
路加福音 13:2-5耶穌回答說:「你們以為這些加利利人比其他加利利人更有罪,所以才遭受這樣的苦難嗎?3 我告訴你們,不是的!你們若不悔改,都要如此滅亡。4從前西羅亞樓倒塌壓死的那十八個人,你們以為他們比其他住在耶路撒冷的人更有罪?5 我告訴你們
- 每個人都需要懺悔自己的罪過,而不僅僅是那些犯下更嚴重罪行的人。
- 不悔改自己罪行的人將下地獄。
路加福音 15:7我告訴你們,一個罪人悔改,在天上也要這樣為他歡喜,比為九十九個不用悔改的義人歡喜更大。
- 當罪人悔改時,天堂裡充滿了喜樂。
路加福音 24:46-47又對他們說:“經上這樣記著,基督必須受害,第三天從死裡復活,47 並且人要奉他的名傳悔改、赦罪的道,從耶路撒冷起,直傳到萬邦。”
- 傳福音就是告訴別人他們需要悔改自己的罪,耶穌會赦免他們的罪。
使徒行傳 2:37-38眾人聽見這話,覺得紮心,就對彼得和其餘的使徒說:“弟兄們,我們當怎樣行?” 38 彼得說:“你們各人要悔改,就對耶穌基督的名受洗,叫你們的罪得赦,就必領受聖靈的賜給聖靈。”
- 悔改和洗禮是成為基督徒並獲得罪赦免的必要組成部分。
使徒行傳 3:19 所以,你們當悔改歸正,使你們的罪得以塗抹,這樣,那安舒的日子必從主面前來到。
使徒行傳 5:30-31你們所殺掛在木頭上的耶穌,我們祖宗的神已經使他復活了。 31 神用自己的右手高舉他,叫他作君王,作救主,將悔改的心賜給以色列人,赦免他們的罪。
- 悔改-(主觀上)懊悔(因罪過,包括改過自新);引申義為(他人)決定的改變:-悔改。 《斯特朗希臘語詞典》
- 這並不表示耶穌賦予人悔改罪過的能力,而是他改變了先前因他們的罪而作出的審判決定。
使徒行傳 8:20-23彼得對他說:「你的銀子和你一同滅亡吧!因你想神的恩賜可以用錢買。21 這事你無分無益,因為你的心在神面前不正直。22所以,你當悔改你這罪惡,祈求神,或者你正在赦免你心中的苦念可得。
- 這段經文中的西門雖然是信徒,但他仍需要為自己所犯的罪悔改。
- 基督徒需要為自己成為基督徒後所犯的罪悔改,並祈求上帝寬恕。
使徒行傳 11:18他們聽見這話,就默然不語,歸榮耀與神,說:“這樣看來,神也賜給外邦人悔改得生命的機會了。”
- 同樣,正如使徒行傳 5:31所述,悔改意味著上帝改變了先前因他們的罪而作出的審判決定,並赦免了他們的罪。
使徒行傳 17:30從前世人蒙昧無知的時候,神並不追究;如今卻吩咐各處的人都要悔改。
- 悔改不是一種選擇。上帝命令每個人都要悔改自己的罪。
使徒行傳 20:21向猶太人和希臘人作見證,勸他們悔改歸向神,信靠我們的主耶穌基督。
- 悔改是向神悔改,是成為基督徒的記號。我們犯罪是得罪了神。
使徒行傳 26:19-20亞基帕王啊,因此我沒有違背從天上來的異象,20 先在大馬士革,後在耶路撒冷,以及猶太全地,然後又在外邦人中,指示他們悔改歸向神,行事與悔改的心相稱。
- 這段經文告訴我們,悔改包含三個部分:
- 懺悔你的罪
- 轉向神,而不是走自己的路
- 透過你的行動表明你真心悔過,不想繼續犯罪。
羅馬書 2:4還是你藐視祂豐富的恩慈、寬容和忍耐,不曉得祂的恩慈是領你悔改呢?
哥林多後書 7:9-10我如今歡喜,不是因你們憂愁,乃是因你們憂愁以致悔改。你們依著神的意思憂愁,免得在我們身上受任何傷害。 10因為依神的意思憂愁,就生出沒有後悔的悔改,以致得救;但世俗的憂愁是叫人死。
- 世上的悲傷有兩種。一種是世俗的悲傷,它為罪的後果感到懊悔,卻不為罪本身感到悲傷。另一種是敬虔的悲傷,它為自己的罪感到懊悔,因為罪使我們與神隔絕。
- 對罪的虔誠憂傷會使人悔改。他們不會後悔悔改自己的罪。
提摩太後書 2:24-26主的僕人不可爭競,只要溫溫和和地待眾人,善於教導,存心忍耐,25 用溫柔勸戒那抵擋的人,或者神給他們悔改的心,使他們能明白真理,26 好叫他們脫離魔鬼的網羅,因為他們已被魔鬼任意擄去。
希伯來書 6:1所以,我們要離開基督道理的開端,竭力進到完全的地步,不必再立根基,就是悔改脫離死行,信靠神。
- 當一個人成為基督徒之後,重要的是要繼續與基督建立更深的關係,而不是沉溺於最初的皈依經驗。有時,有些人,例如曾經身陷囹圄、罪惡滔天的人,在成為基督徒後的幾年裡,卻被反覆要求講述他們的皈依故事。教會不允許他們超越悔改的根基,阻礙了他們在基督裡的成長。
希伯來書 6:4-6因為那些已經蒙光照,嚐過天恩的滋味,又與聖靈有份,5 並嚐過神善道的滋味,覺悟來世權能的人,6 若是離棄真道,就不能叫他們重新悔改了;因為他們把神的兒子重釘十字架,明明地羞辱他。
- 曾經是基督徒的人,如果背棄基督,徹底拒絕他,那麼這個人就不可能再悔改。
彼得後書 3:9主所應許的尚未成就,有人以為他是耽延,其實不是耽延,乃是寬容你們,不願有一人沉淪,乃願人人都悔改。
- 神的旨意是讓全世界所有男人、女人和孩子都悔改,獲得救贖。
- 神的旨意並非要人下地獄,而是要人人得救。神耐心待人,給我們悔改的機會。祂不會對我們發怒,也不會急於將我們從世上除掉。
- 有些人試圖改寫這節經文,因為它不符合他們的預定論,並使其表達與經文字面意思不同的內容。
約翰一書 1:9 我們若認自己的罪,神是信實的,是公義的,必要赦免我們的罪,洗淨我們一切的不義。
- 悔改我們的罪時,我們需要認罪。用口承認,用言語說出認罪的話語,這在悔改中意義重大。當一個人用口承認自己的罪時,他就承認了自己對罪的責任。
啟示錄 2:4-5然而,有一件事我要責備你,就是你離棄了起初的愛心。 5 所以,應回想你是從哪裡墜落的,並且要悔改,行起初所行的事。你若不悔改,我就臨到你那裡,把你的燈臺從原處挪去。
- 即使是以前已經悔改過自己罪過的基督徒,也需要為成為基督徒之後所犯的罪悔改。
- 基督徒若不悔改自己信主後所犯的罪,就會下地獄。
- 悔改不僅僅是說“我為我的罪感到抱歉”,實際行動必須與悔改相符。悔改者必須改變自己的生活,不再重蹈覆轍。
啟示錄 3:2-3你們要警醒,堅固那剩下將要衰微的,因為我看見你們的作為在神面前沒有一樣是完全的。 3 所以要回想你是怎樣領受、怎樣聽見的,並且要持守,也要悔改。若不警醒,我必臨到你,像賊一樣;你也不知道我何時臨到你。
- 基督徒若不悔改自己所犯的罪,就無法得救。
啟示錄 3:19-21凡我所愛的,我就責備管教他;所以你要發熱心,也要悔改。 20 看哪,我站在門外叩門,若有聽見我聲音就開門的,我要進到他那裡去,我與他,他與我,一同坐席。 21 得勝的,我要賜他與我同坐寶座,正如我得了勝,與我父同坐他寶座一樣。
救贖拼圖第十塊:不可饒恕的罪
馬太福音 12:24-32法利賽人聽見,就說:「這個人趕鬼,無非是靠著鬼王別西卜。」25 耶穌知道他們的心思,就對他們說:「凡一國自相紛爭,就必荒涼;凡一城一家自相紛爭,要站立不住。我若靠著別西卜趕鬼,你們的子孫趕鬼又靠著誰呢? 31 所以我告訴你們,人一切的罪和褻瀆的話,都可得赦免;惟獨褻瀆聖靈,總不得赦免。 32 凡說話幹犯人子的,還可得赦免;凡說話幹犯聖靈的,今世來世總不得赦免。
路加福音 12:8-10我還告訴你們,凡在人面前認我的,人子在神的使者面前也必認他;9 凡在人面前不認我的,人子在神的使者面前也必不認他。 10 凡說話幹犯人子的,還可得赦免;惟獨褻瀆聖靈的,總不得赦免。
希伯來書 6:4-6因為那些已經蒙光照,嚐過天恩的滋味,又與聖靈有份,5 並嚐過神善道的滋味,覺悟來世權能的人,6若是離棄真道,就不能叫他們重新悔改了;因為他們把神的兒子重釘十字架,明明地羞辱他。
- 基督徒也會犯下不可饒恕的罪。
希伯來書 10:26-31 因為我們既領受了真理的知識,若故意犯罪,贖罪的祭就再沒有了;27 惟有戰戰兢兢等候審判和那將要吞滅敵人的烈火。 28 人藐視摩西的律法,憑兩三個見證人尚且不得憐卹而死;29 何況踐踏神的兒子,將那使他成聖的立約之血當作平常,又褻慢施恩的聖靈,你們想,他該受何等重的刑罰呢? 30 因為我們知道他說過:「伸冤在我,我必報應。」又說:「上主必審判他的百姓。」31 落在永生神的手裡,真是可怕的。
- 基督徒也會犯下不可饒恕的罪。
救贖拼圖第11塊:地獄
這是救贖謎題中至關重要的一塊拼圖,因為人需要知道自己是從什麼中得救的。如果我們沒有從某些事物中得救,那就不能稱之為救贖。有些人試圖重新定義地獄,以及它究竟有多可怕。但你將在接下來的經文中看到,我們能夠從地獄中得救是何等的恩典。
詩篇 9:16-17耶和華因他所施行的審判而為人所知;惡人必陷於自己手所作的網羅。 (細拉)17 惡人必被送入地獄,所有忘記神的國民也必如此。
- 地獄是懲罰邪惡之人和忘記上帝的人的地方。
馬太福音 3:12他手裡拿著簸箕,要揚淨他的場,把麥子收進倉裡,把糠秕用不滅的火燒盡。
- 地獄之火永不停息,也無法撲滅。
- 地獄將會非常炎熱。
馬太福音 5:29-30「倘若你的右眼叫你跌倒,就剜出來丟掉;寧可失去百體中的一體,不叫全身丟在地獄裡。倘若你的右手叫你跌倒,就砍下來丟掉;寧可失去百體中的一體,不叫全身丟掉在地獄裡。」
- 為了避免下地獄,我們必須不惜一切代價,即使是砍掉自己的手或挖出自己的眼睛這樣極端的事情。地獄就是這麼可怕。
馬太福音 7:13你們要進窄門。因為引到滅亡,那門是寬的,路是大的,進去的人也多;
- 上帝將地獄描述為毀滅之地。
- 地獄是許多人最終的歸宿。盲目追隨大多數人的所作所為或所信奉的觀念,並不能帶來安全感。
馬太福音 8:11-12我告訴你們,將來有許多人從東從西來,在天國裡與亞伯拉罕、以撒、雅各一同坐席。 12 惟有本國的子民要被趕到外面的黑暗裡去,在那裡必要哀哭切齒了。
- 會有很多猶太人下地獄。
- 地獄將是徹底的黑暗——完全的晦澀難懂。
- 地獄將充滿痛苦和悔恨的哀嚎和咬牙切齒聲。
馬太福音 10:28那些殺身體、不能殺靈魂的,不要怕他們;惟有能把靈魂和身體都滅在地獄裡的,正要怕他。
- 地獄中的毀滅將波及肉體和靈魂。身處地獄之人仍會擁有肉體,因為他們會咬牙切齒。他們能夠感受到痛苦,並表達自己的感受和痛苦。
馬太福音 13:37-42耶穌回答說:「那撒好種的是人子;38 田地就是世界;好種就是天國之子;稗子就是那惡者之子;39 撒稗子的仇敵就是魔鬼;收割的時候就是世界的末了;收割的人就是天使。40 子的仇敵就是魔鬼;收割的時候是世界的末了;收割的人就是天使。40 子要這樣被燒毀的世界。人子要差遣他的使者,把一切使人跌倒的和作惡的,從他國裡挑出來,42 丟在火爐裡,在那裡必要哀哭切齒了。
- 教會(基督的國度)中那些得罪上帝的人將被投入地獄。
- 教會中那些作惡的人(遵從自己的意願和慾望,而不是遵行上帝的旨意),將被投入地獄。
- 地獄是一個巨大的火爐。
- 地獄將會非常炎熱。
- 人們會痛哭流涕,表達他們的痛苦和感受。
- 痛苦和悲傷會如此劇烈,以至於他們會咬緊牙關,磨牙。
馬太福音 13:47-50天國好比網撒在海裡,網羅各樣的魚、物、動物。 48 網滿了,人就拉上岸,坐下,把好的放在器皿裡,把壞的丟棄了。 49 世界的末了也要這樣。天使要出來,把惡人從義人中分別出來,50 丟在火爐裡;在那裡必要哀哭切齒了。
- 世界末日,邪惡之人將與真正的基督徒分離,並被投入地獄。
- 地獄再次被描述為烈火焚身的熔爐。
- 地獄將會非常炎熱。
- 這是耶穌在《馬太福音》中第三次提到地獄裡會有哀號切齒的聲音。我們必須明白地獄裡痛苦和折磨的程度。
馬太福音 16:18我還告訴你,你是彼得,我要把我的教會建造在這磐石上;陰間的權柄不能勝過它。
- 地獄有入口,入口處有門。
- 大門可以阻止人們離開和/或進入。
馬太福音 18:8-9所以,倘若你的手或你的腳叫你跌倒,就砍下來丟掉。你缺一隻手或一隻腳進入永生,強如有兩隻手或兩隻腳被丟進永火裡。 9 倘若你的眼睛叫你跌倒,就剜出來丟掉。你只有一隻眼睛進入永生,強如有兩隻眼睛被丟進地獄的火裡。
- 這是耶穌在馬太福音中第二次說這句話。當上帝在聖經中重複某些內容時,我們需要留意,因為這是為了讓我們重視。
- 我們必須採取一切必要的措施,以免犯罪。如果一個人沉迷於色情或對衣著暴露的女性心生邪念,且無法自拔,那麼與其下地獄,不如挖掉一隻眼睛。
- 如果一個人有無法戒除的惡習,而這種惡習本身就是罪過,那麼砍掉他用來作惡的手,也比讓他永遠下地獄要好得多。
- 上帝告訴我們,我們必須約束自己,以免繼續犯罪而下地獄。
- 地獄將會非常炎熱。
馬太福音 22:11-14王進來觀看賓客,看見那裡有一個人沒有穿禮服,12 就對他說:「朋友,你沒有穿禮服,是怎麼進來的呢?」 那人啞口無言。 13 於是王吩咐僕人說:“捆起他的手腳來,丟在外面的黑暗裡;在那裡必要哀哭切齒了。14 因為被召的人多,選上的人少。”
- 這是耶穌在《馬太福音》中第四次告訴我們,地獄將充滿哀哭切齒的聲音。
- 地獄將是徹底的黑暗。在那裡,人們既不能與朋友社交,也不能看清周圍的人。
- 地獄裡的人數會比天堂的人數多。
馬太福音 24:50-51那僕人的主人在他想不到的日子,不知道的時辰要來,51 把他重重地罰下,定他和假冒為善的人同罪;在那裡必要哀哭切齒了。
- 耶穌將在我們意想不到的日子重返人間,審判世界。
- 虛偽的人最終都會下地獄。
- 這是耶穌在《馬太福音》中第五次告訴我們,地獄將充滿哀哭切齒的聲音。
馬太福音 25:30把那無用的僕人丟在外面黑暗裡;在那裡必要哀哭切齒了。
- 這是耶穌在《馬太福音》中第六次告訴我們,地獄將充滿哀哭切齒的聲音。
- 地獄是完全黑暗的地方。
馬太福音 25:41-46那時,他又要對左邊的說:『你們這被咒詛的人,離開我,進入那為魔鬼和他的使者所預備的永火裡去! 』 42 因為我餓了,你們沒有給我吃;渴了,你們沒有給我喝; 43 我作客旅,你們沒有接待我;我赤身露體,你們沒有給我穿;我病了,我在監裡,你們沒有來看我。 」 44 他們也要回答說:『主啊,我們什麼時候見你餓了,渴了,作客旅,赤身露體,病了,或在監裡,沒有伺候你呢?』45 他就要回答說:『我實在告訴你們,這些事你們既不做在我這弟兄中一個最小的人身上,就是在我身上了。
- 地獄是為撒旦和他的使者們設計的。
- 最大的詛咒是永世在地獄中受苦。
- 地獄將是永不熄滅的烈火熔爐,這火焰將持續到永恆。
- 耶穌會根據人們為祂所做的事來審判他們是進入天堂還是下地獄,而不僅僅是根據他們是否接受耶穌為救主。
- 地獄是永無止境的懲罰。
馬可福音 9:43-48 「倘若你的手叫你跌倒,就砍下來。你缺一隻手進入永生,強如有兩隻手下到地獄,入那不滅的火裡去。44 在那裡,蟲是不死的,火是不滅的。45 倘若你的腳叫你跌倒,就被毀滅去死的腳。在那裡,蟲是不死的,火是不滅的。
- 蠕蟲 – #4663 指幼蟲、蛆蟲或蚯蚓: – 蠕蟲。斯特朗希臘語詞典
- 聽起來好像地獄裡的人會永遠被蛆蟲爬滿身體,被它們啃食。
- 在地獄裡,人的“生命”,也就是人的存在,永無止境。自殺並不能逃離現實。自殺只會讓人陷入更大的痛苦、折磨、煎熬和被拋棄的感受。
- 地獄裡的烈火和酷熱永無止境。地獄會非常炎熱。
路加福音 3:17他手裡拿著簸箕,要揚淨他的場,把麥子收進倉裡,把糠秕用不滅的火燒盡。
- 沒有任何事物能夠撲滅地獄之火。
路加福音 13:24-28你們要努力進窄門。我告訴你們,將來有許多人想要進去,卻是不能。 25 家主起來關了門,你們站在外面叩門,說:『主啊,主啊,給我們開門! ’他要回答說:『我不認識你們,你們是從哪裡來的。 ’26 那時,你們要說:『我們在你面前吃過喝過,你也在我們的街上教訓人。 ’27 他要說:『我告訴你們,我不認識你們,你們是從哪裡來的;你們這些作惡的人,離開我去吧! ’28 你們看見亞伯拉罕、以撒、雅各和眾先知都在神的國裡,自己卻被趕出去,在那裡必要哀哭切齒了。 」
- 許多人想上天堂,卻無法如願。他們會懇求進入天堂,但卻無濟於事。
- 許多下地獄的人,自以為是基督徒,在教會領聖餐,以為耶穌認識他們。
路加福音 16:22-28後來那乞丐死了,被天使帶到亞伯拉罕的懷抱。財主也死了,並且被埋葬了。 23 他在陰間受痛苦,舉目遠遠地望見亞伯拉罕,又望見拉撒路在他懷裡,24 就喊著說:“我祖亞伯拉罕哪,可憐我吧!打發拉撒路來,用指頭尖蘸點水,涼涼我的舌頭,因為我在這火焰裡極其痛苦。” 25亞伯拉罕說:「兒啊,你當回想你生前享過福,拉撒路也受過苦;如今他得安慰,你倒受痛苦。26 不但如此,在我們和你們之間有深淵隔開,以致人要從這邊過到你們那邊是不能的,要從那你身邊過到我們這邊也是不能的。因為我還有五個弟兄,他可以對他們作見證,免得他們也來到這痛苦的地方。
- 地獄酷刑的一部分就是窺視天堂,看看天堂有多美。
- 上帝會做出安排,讓天堂裡的人不可能下地獄,地獄裡的人也不可能上天堂。
- 財富並不能使人免於下地獄。相反,財富會使人分心,忽略最重要的事-與耶穌建立關係。
- 地獄裡的人會一直感到口渴,想要喝水,但卻沒有水可喝。
帖撒羅尼迦後書 1:7-9你們受患難的人,可以與我們一同得安息。那時,主耶穌同祂有能力的使者從天上顯現,8 在火焰中,要報應那不認識神和不聽從我們主耶穌基督福音的人。 9 他們要受永遠沉淪的刑罰,離開主的面和祂權能的榮光。
- 懲罰是烈火焚身。地獄是被逐出上帝的面前,失去祂榮耀的權能,但遠不止於此。地獄永無止境。
彼得後書 2:4因為神還沒有寬容犯罪的天使,曾把他們丟在地獄裡,交在黑暗的鎖鏈中,等候審判。
- 地獄的黑暗如同鎖鏈,黑暗到人們無法掙脫,也無法找到出路。
彼得後書 2:20-21他們若因認識主救主耶穌基督,得以脫離世上的污穢,後來又在其中被纏住、制伏,他們末後的景況就比先前更不好了。 21 他們寧可不認識義路,強如認識了義路,又背棄所傳給他們的聖誡命。
- 地獄中的懲罰程度各不相同。
- 一個人如果接受耶穌為救世主,卻不遵守耶穌的命令,那麼他在地獄中的懲罰比從未聽說過耶穌,或者從未接受耶穌為救世主的人要嚴重得多。
- 教會忽略了一個事實:背道基督徒在地獄所受到的懲罰將比從未接受耶穌為救主時更嚴厲。相反,教會卻將重心放在人數增長上,追求教會規模的擴大,力求讓盡可能多的人接受耶穌為救主,而不管他們最終是否真正信主。
- 這段經文對教會和福音傳播有著深遠的影響。數百萬曾經的基督徒,如果教會沒有向他們傳講基督,或許下地獄會更好。調查顯示,接受耶穌為救主的人中,只有不到5%的人真正信主。福音傳道者和教會的呼召,對大多數人造成的傷害遠大於好處。這非常嚴重。我不禁思考,那些帶領人們犯下比他們之前所犯的罪(成為基督徒後不順服基督)更嚴重罪行的牧師和傳道者,在永恆中將會面臨怎樣的後果?
- 教會需要告誡人們,在成為基督徒之前,務必確認自己是否真心想要成為基督徒。人們必須明白,他們必須遵守基督的誡命,否則在地獄所受的懲罰將比從未接受基督時更嚴厲。這就是敬畏上帝。
- 教會的福音信息和方法必須改變。目前的福音方法非常糟糕,因為它會導致許多人下地獄的懲罰加重!
猶大書 1:6-7那些不守本位、離開自己住處的天使,主用鎖鏈把他們永遠拘留在黑暗裡,等候大日的審判。 7 又如所多瑪、蛾摩拉和周圍的城邑,也照樣行淫,隨從逆性的情慾,就受永火的刑罰,作為鑑戒。
- 即使是背叛上帝的天使也會被投入地獄。
啟示錄 9:1-11第五位天使吹號,我看見一顆星從天上落到地上,有無底坑的鑰匙給了他。 2 他打開了無底坑,有煙從坑裡冒出來,好像大火爐的煙;太陽和天空因這煙昏暗了。 3 有蝗蟲從煙中出來,飛到地上,它們得了權柄,像地上的蝎子一樣。 4 被吩咐不可傷害地上的草和一切青物,並一切樹木,惟獨傷害額上沒有神印記的人。 5 又被吩咐不可殺害這些人,但要折磨他們五個月;他們所受的折磨,就像蝎子蜇人時的痛苦一樣。 6 在那些日子,人要尋求死亡,卻尋不見;它們渴望死亡,死亡卻遠離它們。 7 蝗蟲的形狀好像預備出戰的馬,頭上戴著好像金冠冕,臉面好像人的臉面。 8 它們的頭髮像女人的頭髮,牙齒像獅子的牙齒。 9 它們胸前戴著好像鐵製的胸甲,翅膀拍動的聲音好像許多戰車奔騰的聲音。 10 它們的尾巴像蝎子,尾巴上有毒刺,傷人五個月之久。 11 它們有一個王統治它們,就是無底坑的使者,希伯來文名叫亞巴頓,希臘文名叫亞玻倫。
- 地獄是一座封閉的監獄。
- 撒旦是地獄之王。
- 非基督徒對地獄事物的迷戀很有意思。
- 地獄裡充滿了煙霧。就像人們喜歡讓自己的身體充滿香菸、雪茄、毒品等產生的煙霧一樣。
- 地獄蝎子的頭髮像女人一樣。有些男人喜歡留長髮,尤其是搖滾樂團的成員和叛逆的男人。
啟示錄 11:7他們作完見證的時候,那從無底坑裡上來的獸必與他們交戰,勝過他們,把他們殺了。
- 地獄可能位於地球中心,因為那頭野獸將從無底坑中升起。
- 地球中心有可能就是無底洞,因為從中心向任何方向移動都是向上,而不是向下。
啟示錄 14:9-11第三位天使接著他們,大聲說:「若有人拜獸和獸像,在額上或手上受了印記,10 這人也必喝神大怒的酒,此酒斟在神忿怒的杯中,沒有攙雜;他必在聖天使和羔羊面前,在火與硫磺中受痛苦。他們受痛苦的煙往上冒,直到永永遠遠。
- 地獄是受苦的地方,在那裡人可以看到耶穌和天使。
- 地獄裡充滿了永不停歇的烈火、硫磺和濃煙。
- 日夜不停,沒有休息。
- 凡在額頭或手上接受獸名印記的人,都將在地獄中永受煎熬。
啟示錄 19:20那獸被擒拿,那在獸面前施行奇事、迷惑受獸印記和拜獸像之人的假先知,也與獸一同被擒拿。他們兩個都活活地被丟進燒著硫磺的火湖裡。
- 這頭野獸會行神蹟來欺騙世人。
- 地獄是一片火湖。
啟示錄 20:10-15那迷惑他們的魔鬼被丟在硫磺火湖里,就是獸和假先知所在的地方。他們必晝夜受痛苦,直到永永遠遠。 11 我又看見一個白色的大寶座和坐在上面的那位,從他面前天地都逃避,再也找不到它們的位置了。 12 我又看見死了的人,無論大小,都站在神面前。案卷展開了,並且另有一卷展開了,就是生命冊。死了的人都憑這些案卷所記載的,照他們所行的受審判。 13 海交出其中的死人,死亡和陰間也交出其中的死人;他們都照各人所行的受審判。 14 死亡和陰間也被丟在火湖裡。這火湖就是第二次的死。 15 凡名字沒有記在生命冊上的,就被丟在火湖裡。
- 凡名字沒有記在生命冊上的,都要被丟進地獄,也就是火湖裡。
- 無論是被埋葬在海底還是被火化,都無法逃脫地獄的懲罰。
啟示錄 21:8惟有膽怯的、不信的、可憎的、殺人的、淫亂的、行邪術的、拜偶像的和一切說謊話的,他們的份就在燒著硫磺的火湖里;這是第二次的死。
- 第二次死亡是永世在地獄中受苦,那裡有烈火和硫磺。
- 將下地獄的人有:
- 可怕
- 不信者
- 可憎的-那些做上帝所憎惡之事的人。
- 殺人犯
- 嫖客
- 巫師
- 偶像崇拜者
- 所有說謊者
救贖拼圖第12塊:天堂
這塊拼圖描繪了我們完全得救的景象。我們需要知道天堂有多美好,這樣才能在基督徒生活中保持忠誠。
馬太福音 22:30因為復活的時候,人既不娶也不嫁,乃像神的使者在天上。
- 天堂裡除了基督與教會的婚姻之外,不會有其他婚姻。婚姻只是塵世間的事。天堂裡不會有繁衍後代意義上的男女之分,也不會有獨立的家庭。我們都將成為一個幸福的大家庭。
馬太福音 25:34於是,王要對右邊的人說:『你們這蒙我父賜福的,可來承受創世以來為你們預備的國。 ’
- 從創世之初,天堂就為我們預備好了。它並非上帝在人類犯罪之後才有的新發明或第二個想法。
- 我們從天父繼承的遺產是天堂。
馬太福音 25:46這些人要往永刑裡去;那些義人要往永生裡去。
- 天堂是我們永遠居住的地方-永遠,永遠,永遠。
路加福音 20:34-36耶穌回答說:“今世之子娶妻嫁人;35 但那些被認為配得那世界和從死裡復活的人,既不娶也不嫁;36 也不能再死,因為他們與天使一樣,是復活之子,是神的兒女。”
- 並非世上每個人都配得上進入天堂。
- 天堂裡不會有夫妻結婚,也不會有婚姻。天堂裡不需要婚姻,也不需要養育子女。
- 天堂裡沒有人會死,也不會有葬禮。
約翰福音 14:2-3在我父的家裡有許多住處;若是沒有,我就早已告訴你們了。我去是為你們預備地方去。 3 我若去為你們預備了地方,就必再來接你們到我那裡去;我在哪裡,叫你們也在那裡。
- 宅邸-這個希臘字可以翻譯為住所、居所或豪宅。
- 天堂並非一座建築,而是一座由眾多宮殿組成的城市。當我們看到天堂建築材料的描述時,我們只能略微想像這些宮殿的模樣。它們將遠勝於我們在地球上所能想像的一切。
帖撒羅尼迦前書 4:15-17我們現在照主的話告訴你們一件事:我們這些活著存留到主降臨的人,斷不能在那些已經睡了的人之先。 16 因為主必親自從天降臨,有呼叫的聲音,有天使長的聲音,又有神的號吹響;那在基督裡死了的人必先復活。 17 以後我們這些活著存留的人必和他們一同被提到雲裡,在空中與主相遇。這樣,我們就要和主永遠同在。
- 天堂就在地球上方的某個地方,在浩瀚的宇宙中。
啟示錄 2:7凡有耳的,就應當聽聖靈向眾教會所說的話。得勝的,我必將神樂園中生命樹的果子賜給他吃。
- 亞當和夏娃在墮落之前是無罪的。那時他們可以吃生命樹上的果子。犯罪之後,上帝阻止了他們吃生命樹上的果子。生命樹仍然活著,我們在天堂裡也能吃到它的果子。
啟示錄 3:21得勝的,我要賜他與我同坐在我的寶座上,正如我得了勝,與我的父同坐在他的寶座上一樣。
- 聖父和耶穌都將各自擁有一個寶座。然而,這與地上君王的寶座截然不同,地上的君王臣民無法親近寶座。在天堂,耶穌會邀請我們,如同邀請摯友一般,與祂一同坐在祂的寶座上。
啟示錄 4:4寶座周圍有二十四個座位,上面坐二十四位長老,身穿白衣,頭上戴著金冠冕。
啟示錄 5:9他們唱新歌,說:「你配拿書卷,配揭開七印,因為你曾被殺,用自己的血從各族、各方、各民、各國中買了人來歸於神;
- 音樂將是天堂的重要組成部分。上帝喜歡專門為祂創作的新歌。聖經中一再提到這一點。在天堂,我們將學習許多新歌。
啟示錄 7:9-17此後,我觀看,見有許多人,沒有人能數得過來,是從各國、各族、各民、各方來的,站在寶座和羔羊面前,身穿白衣,手拿棕樹枝,10 大聲喊著說:“願神王坐在寶座上我們的神,也歸於神座教會神座在聖神座周圍,聖神座在聖神座周圍的寶座,在神座說:「阿們!願頌讚、榮耀、智慧、感謝、尊貴、權柄、能力都歸於我們的神,直到永永遠遠。阿們!」13 長老中有一位問我:「這些身穿白衣的是誰?他們是從哪裡來的?」14我對他說:「我主,你知道。」他對我說:「這些人是從大患難中出來的,他們曾用羔羊的血洗淨了自己的衣袍,使衣袍潔白。因此,他們站在神的寶座前,晝夜在他殿裡事奉他。那坐在寶座上的要與他們同住。
- 天堂將充滿來自世界各地的人們。
- 在天堂裡,所有人都會穿白色衣服,象徵純潔和與罪惡隔絕。
- 天堂裡沒有飢餓、口渴和哭泣。
啟示錄 15:2-3我又看見彷彿有玻璃海,其中有火攙雜。那些勝了獸和獸像、獸的印記和獸名數字的人,都站在玻璃海上,拿著神的琴。他們唱神僕人摩西的歌和羔羊的歌,說:“主神,全能者啊,你的作為偉大奇妙!萬民之王啊,你的道路公義真實!”
- 多麼精彩的音樂表演!一群身著白衣的合唱團成員,站在看似玻璃的物體上,周圍燃著熊熊烈火。
- 上帝在天堂裡擁有樂器。聆聽它們奏出的聲音將會非常有趣,因為那很可能與我們以前聽過的任何聲音都截然不同。
- 我們也會唱一些曾經在世上唱過的歌。這裡提到的就是摩西之歌。
啟示錄 21:1-5我又看見一個新天新地;因為先前的天地已經過去了,海也不再有了。 2 我約翰又看見聖城新耶路撒冷從神那裡從天而降,預備好了,就如新婦妝飾整齊,等候丈夫。 3 我聽見有大聲音從天上出來說:「看哪,神的帳幕在人間。他要與人同住,他們要作他的子民,神要親自與他們同在,作他們的神。4 神要擦去他們一切的眼淚;不再有死亡,也不再有悲哀、哭號、疼痛,因為先前的事都過去了。」5坐寶座的說:“看哪,我將一切都更新了!”又對我說:“你要寫上,因這些話是可信的,是真實的。”
- 地球將煥然一新,只有陸地,沒有海洋。
- 新耶路撒冷將在天上建成,並將降臨到地上。
- 那裡不會有死亡、悲傷、哭泣或痛苦。
啟示錄 21:9-27拿著盛滿末世七災的七個碗的七位天使中,有一位來對我說:「你到這裡來,我要將新婦,就是羔羊的妻,指給你看。」10 我被聖靈感動,天使帶我到一座高大的山上,將那座神從天而降、由我那裡來的聖城所指示。 11 城中有神的榮耀;城的光輝如同極貴的寶石,好像碧玉,明如水晶。 12 城牆高大,有十二個門,門上有十二位天使,門上又寫著以色列十二支派的名字:13 東邊三門,北邊三門,南邊三門,西邊三門。 14 城牆有十二個根基,根基上有羔羊十二使徒的名字。 15 與我說話的那位拿著一根金葦子,要量那城、城門和城牆。 16 那城是四方的,長寬相等。他用葦子量了那城,共有12000弗隆。城的長、寬、高都相等。 17 他又量了城牆,共有144肘,這是依照人的尺寸,也就是天使的尺寸。 18 城牆是用碧玉建造的;城本身是純金的,如同明淨的玻璃。 19 城牆的根基是用各樣寶石裝飾的。第一層根基是碧玉;第二層是藍寶石;第三層是玉髓;第四層是綠寶石;20 第五層是紅瑪瑙;第六層是紅寶石;第七層是黃玉;第八座是綠柱石;第九座是黃玉;第十座是綠玉髓;第十二座是紫瑪瑙;第十二座是紫水晶水晶。 21 十二城門是十二顆珍珠,每座城門都是一顆珍珠;城裡的街道是純金的,如同透明的玻璃。 22 我未見城內有聖殿,因為主神全能者和羔羊就是城的聖殿。 23 城內不需要日月光照,因為神的榮耀光照全城,羔羊就是城的光。 24 得救的列國要在城的光中行走;地上的君王要將他們的榮耀歸給城。 25 城門白日總不關閉,因為那裡沒有黑夜。 26 列國的榮耀歸於城。 27 凡不潔淨的,並那行可憎之事、說謊言的,總不得進那城;只有名字寫在羔羊生命冊上的,才得進去。
- 碧玉-「這種礦物可以拋光得非常光滑,常被用作寶石。它通常含有雜質,並呈現多種顏色,例如紅色、綠色、黃色和藍色。當這些顏色呈條帶狀排列時,這種礦物被稱為帶狀碧玉;一種含有紅綠相間條帶的碧玉被稱為西伯利亞碧玉。帶有斑駁黃色或棕色的碧玉被稱為埃及碧玉” Microsoft® 205 32005 30520000 305:6005 6005 68686:6053686868666 凱的碧玉。 1993-2004 Microsoft Corporation。保留所有權利。
- 然而,天上的碧玉將如水晶般清澈,黃金將如透明玻璃般晶瑩剔透。
- 新耶路撒冷將像一座水晶城,但它不是用玻璃建造的,而是用黃金和寶石建造的。
- 天堂裡沒有黑夜,時間也將終結。我們無需因為疲憊而停下腳步,也無需休息來迎接新的一天。
- 天堂將完全免受敵人攻擊。
- 天堂裡不會有任何邪惡、謊言或不義之舉。
啟 22:1-5祂又指示我一道生命水的河,明亮如水晶,從神和羔羊的寶座流出來。 2 在城中街道的中間,河的兩岸,有生命樹,結十二樣果子,每月都結果子;樹上的葉子乃為醫治萬民。 3 以後再沒有咒詛;在城裡有神和羔羊的寶座;他的僕人要事奉他;4 他們要見他的面,他的名字必寫在他們的額上。 5 那裡不再有黑夜;他們也不需要光或日光,因為主神要光照他們;他們要作王,直到永永遠遠。
- 城市將像水晶一樣清澈,水也會如此。
- 生命之樹依然鮮活,並將永遠存在於天堂。
- 由於建築物採用透明材料建造,因此豪宅內部無需安裝任何照明設備。
- 天堂將永遠存在,永無止境。
救贖拼圖第13塊:審判日
這塊拼圖是救贖主題的重要部分,因為它有助於我們敬畏上帝,而聖經告訴我們,敬畏上帝對基督徒來說非常重要。
馬太福音 12:36-37但我告訴你們,凡人所說的閒話,當審判的日子,必要句句供出來。 37 因為憑你的話,你必被定為義;憑你的話,你必被定為罪。
馬太福音 13:47-50天國好比網撒在海裡,網羅各樣的魚、物、動物。 48 網滿了,人就拉上岸,坐下,把好的放在器皿裡,把壞的丟棄了。 49 世界的末了也要這樣。天使要出來,把惡人從義人中分別出來,50 丟在火爐裡;在那裡必要哀哭切齒了。
馬太福音 16:27因為人子要在祂父的榮耀裡,同著眾天使降臨;那時候,祂要照各人的行為報應各人。
馬太福音 25:29-46凡有的,還要加給他,叫他有餘;沒有的,連他所有的也要奪去。 30 把那無用的僕人丟在外面黑暗裡,在那裡必要哀哭切齒了。 31 當人子在祂榮耀裡,同著眾天使降臨的時候,要坐在祂榮耀的寶座上。 32 萬民都要聚集在他面前。他要把他們分別出來,好像牧羊的分別綿羊山羊一般,33 把綿羊安置在右邊,山羊在左邊。 34 於是,王要對右邊的人說:『蒙我父賜福的,可來承受創世以來為你們預備的國。 』 35 因為我餓了,你們給我吃;渴了,你們給我喝;我作客旅,你們留我住; 36 我赤身露體,你們給我穿;我病了,你們看顧我;我在監裡,你們來看我。 』 37 義人就回答說:『主啊,我們什麼時候見你餓了,給你吃?渴了,給你喝? 38 什麼時候見你作客旅,留你住?或是赤身露體,給你穿? 39 又什麼時候見你生病了,或在監裡,來看你呢? 』 40 王要回答他們說:我實在告訴你們,你們既做在我這弟兄中一個最小的身上,就是做在我身上了。 41 他又要對左邊的說:你們這被咒詛的人,離開我,進入那為魔鬼和他的使者所預備的永火裡去! 42 因為我餓了,你們不給我吃;渴了,你們不給我喝;43 我作客旅,你們不接待我;我赤身露體,你們不給我穿;我病了,我在監裡,你們不來看我。 44 他們也要回答說:主啊,我們什麼時候見你餓了,渴了,作客旅,赤身露體,病了,或在監裡,沒有伺候你呢? 45 那時,他要回答他們說:『我實在告訴你們,這些事你們既不做在我這弟兄中一個最小的身上,就是不做在我身上了。 ’ 46 這些人要往永刑裡去,那些義人要往永生裡去。 」
使徒行傳 17:30-31世人蒙昧無知的時候,神並不追究;如今卻吩咐各處的人都要悔改。 31 因為他已經定了日子,要藉著他所設立的人按公義審判天下,並且叫他從死裡復活,給萬人作可信的憑據。
哥林多後書 5:10因為我們眾人必要在基督的審判台前顯露出來,叫各人按著本身所行的,或善或惡受報。
帖撒羅尼迦後書 1:7-9你們受患難的人,可以與我們一同得安息。那時,主耶穌同祂有能力的使者從天上顯現,8 在火焰中,要報應那不認識神和不聽從我們主耶穌基督福音的人。 9 他們要受永遠沉淪的刑罰,離開主的面和祂權能的榮光。
提摩太後書 4:1我在神和主耶穌基督面前吩咐你,祂必在祂顯現和祂的國度裡審判活人死人。
提摩太後書 4:8從此以後,有公義的冠冕為我存留,就是主,那公義的審判者,在那日要賜給我的;不但賜給我,也賜給凡愛慕他顯現的人。
希伯來書 9:27按著定命,人人都有一死,死後且有審判。
希伯來書 10:26-31因為我們既領受了真理的知識,若故意犯罪,贖罪的祭就再沒有了;27 惟有戰戰兢兢等候審判和那將要吞滅敵人的烈火。 28 人藐視摩西的律法,憑兩三個見證人尚且不得憐卹而死;29 何況踐踏神的兒子,將那使他成聖的立約之血當作平常,又褻慢施恩的聖靈,你們想,他該受何等重的刑罰呢? 30 因為我們知道他說過:「伸冤在我,我必報應。」又說:「上主必審判他的百姓。」31 落在永生神的手裡,真是可怕的。
彼得後書 2:1-9從前在百姓中有假先知,將來在你們中間也必有假師傅,私自引進陷害人的異端,連買他們的主他們也不承認,自取速速的滅亡。 2 許多人必隨從他們邪淫的行為,便叫真理之道因他們的緣故被毀謗。 3 他們因貪婪,用虛假的言語在你們身上牟利。他們的審判自古以來並不遲延,他們的滅亡也必速速臨到。 4 因為神既沒有寬容犯罪的天使,曾把他們丟在地獄裡,交在黑暗的鎖鏈中,等候審判;5 也沒有寬容上古的世界,曾用洪水淹沒那不敬虔的世界,卻救了傳義道的挪亞一家八口。 6 又將所多瑪和蛾摩拉兩座城傾覆,化為灰燼,作為後世不敬虔之人的鑑戒;7 又救了義人羅得,他因惡人的污穢行為而憂傷;8 (因為那義人住在他們中間,看見聽見他們的不法行為,天義的審判者將自己的義人脫離自己的義人。
彼得後書 3:7-12但現今的天地,憑著同一句話仍存留,直留到審判和不敬虔之人滅亡的日子,要用火焚燒。 8 親愛的弟兄啊,有一件事你們不可忘記,就是主看一日如千年,千禧年如一日。 9 主所應許的尚未成就,有人以為他是耽延,其實不是耽延,乃是寬容你們,不願有一人沉淪,乃願人人都悔改。 10 但主的日子要像夜間的賊一樣來到。那日,天必轟然一聲過去,有形質的都要被烈火銷化,地和其上的物都要被燒盡。 11 既然這一切都要被消滅,你們為人該怎樣聖潔,怎樣敬虔,12 切切盼望並急切盼望神的日子來到;在那日,天必被火焚燒,有形質的都要被烈火熔化。
猶大書 1:14-16亞當的七世孫以諾也曾預言這些人說:「看哪,主帶著他的千萬聖者降臨,15 要審判眾人,定一切不敬虔的人所行的一切不敬虔的事,就是他們不敬虔所行的,以及不敬虔的罪人所說的一切頂撞他的一切不敬虔的事,就是他們不敬虔所行的,以及不敬虔的罪人所說的一切頂撞他的話。16這些人是怨言滿溢、發牢騷的,隨從自己的私慾而行;他們口出狂言,因著私利而敬重人。
啟示錄 20:10-15那迷惑他們的魔鬼被丟在硫磺火湖里,就是獸和假先知所在的地方。他們必晝夜受痛苦,直到永永遠遠。 11 我又看見一個白色的大寶座和坐在上面的那位,從他面前天地都逃避,再也找不到它們的位置了。 12 我又看見死了的人,無論大小,都站在神面前。案卷展開了,並且另有一卷展開了,就是生命冊。死了的人都憑這些案卷所記載的,照他們所行的受審判。 13 海交出其中的死人,死亡和陰間也交出其中的死人;他們都照各人所行的受審判。 14 死亡和陰間也被丟在火湖裡。這火湖就是第二次的死。 15 凡名字沒有記在生命冊上的,就被丟在火湖裡。
救贖拼圖第14塊:敬畏上帝
馬太福音 10:28那些殺身體、不能殺靈魂的,不要怕他們;惟有能把靈魂和身體都滅在地獄裡的,正要怕他。
路加福音 12:4-5我的朋友,我對你們說,那殺身體以後不能再做什麼的,不要怕他們。 5 我要預先告訴你們當怕的是誰:當怕那殺了以後又有權柄把人丟在地獄裡的。我實在告訴你們,當怕他。
羅馬書 11:18-25不要向枝子誇口。你若誇口,就不是你扛著根,而是根扛著你。 19 你或許會說:『枝子被砍下來,是為了讓我接上去。 ’20 不錯,他們因不信被砍下來,你因信站立得住。不要自高自大,反要敬畏。 21 因為神既沒有愛惜天然的枝子,也必不愛惜你。 22 看哪,神的恩慈和嚴厲:對那些跌倒的人是嚴厲,對你卻是恩慈,只要你持守他的恩慈;不然,你也要被砍下來。 23 他們若不長久不信,也要被接上去,因為神能把他們重新接上去。 24 你們尚且是從那棵野橄欖樹上砍下來的,尚且逆著本性接在一棵好橄欖樹上,何況這些天然的枝子,豈不更要接在自己的橄欖樹上嗎? 25 弟兄們,我不願意你們不知道這奧秘,免得你們自以為聰明,就是以色列人有幾分是硬心的,等到外邦人的數目添滿了。
哥林多後書 5:1-11我們知道,我們這地上的帳篷若拆毀了,必得神所造的,不是人手所造的,在天上永存的房屋。 2 我們在這帳篷裡嘆息,切切地想穿上那從天上來的房屋,3 好使我們穿上,不至於赤身露體。 4 我們在這帳篷裡嘆息勞苦,並不是要脫下這帳篷,乃是要穿上這帳篷,好讓這必死的被生命吞滅。 5 為這事造我們的是神,祂也賜給我們聖靈作憑據。 6 所以,我們總是坦然無懼,因為知道我們住在身內,就與主相離;7 (因我們行事為人是憑著信心,不是憑著眼見。)8 我們坦然無懼,更願意離開身體與主同在。 9 因此,我們竭力,無論在祂面前或在祂身外,都希望蒙祂悅納。 10 因為我們眾人必要在基督的審判台前顯露出來,叫各人按著本身所行的,或善或惡受報。 11 我們既知道主是可畏的,所以勸人;但我們在神面前是顯明的,我也相信在你們的良心上也是顯明的。
哥林多後書 7:1親愛的弟兄們,我們既有這等應許,就當潔淨自己,除去身體和靈魂一切的污穢,敬畏神,得以成聖。
腓立比書 2:10-12叫一切在天上的、地上的和地底下的,因耶穌的名無不屈膝,11 無不口稱耶穌基督為主,使榮耀歸於父神。 12 我親愛的弟兄們,你們既是常順服的,不但我在你們那裡的時候,就是我如今不在你們那裡的時候,更是順服的,就當恐懼戰兢地作成你們得救的工夫。
希伯來書 12:25-29你們要小心,不可棄絕那向你們說話的。因為那些棄絕在地上說話的人尚且不能逃脫,何況我們若棄絕那從天上說話的呢? 26 那時他的聲音震動了大地,如今他應許說:「再一次,我不但震動大地,還要震動天。」27 這「再一次」是指明那被震動的,和那受造的,要挪去,使那不被震動的常存。 28 所以,我們既領受了不能震動的國,就當感恩,照神所喜悅的,用虔誠敬畏的心事奉他。 29 因為我們的神乃是烈火。
彼得前書 1:17你們既稱那不偏待人、按各人行為審判人的為父,就當存敬畏的心度過你們在世寄居的日子。
結論
加爾文主義的救贖觀包含幾個關鍵要素,阿民念主義的救贖觀也包含幾個不同的要素。此外,還有一些救贖觀的要素是這兩個派別所缺乏的,但這些要素對於完整地呈現救贖圖景至關重要。當我們把所有這些要素拼湊起來時,就能看到一幅更完整的救贖圖景。
天主教會為了使人成為基督徒,曾經給嬰兒施洗,使他們成為「基督徒」。如今,新教教會已經認識到給嬰兒施洗以求得救贖並使他們成為基督徒的錯誤做法。然而,現在大多數教會仍然採用類似的方法,只是在洗禮之外增添了不同的元素。他們讓人們說出正確的經文,接受耶穌為救主,然後宣告此人成為基督徒,並告訴他們無論做什麼或犯什麼罪,都將上天堂(一次得救,永遠得救,永恆的保障)。這與天主教會所宣揚的錯誤如出一轍,只是換了一種包裝而已。
大使命包含兩部分:傳福音和門徒訓練。向人作見證,幫助他們接受耶穌為他們的主和救主,這固然重要。在他們接受基督之後,同樣重要的是,我們要教導他們遵行耶穌在聖經中所吩咐我們的一切。我們需要教導他們一生忠心耿耿,順服基督,好讓他們預備好迎接基督來接他們回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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